为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更具吸引力的行业发展环境,加快嘉兴全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嘉兴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围绕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推动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培育律师行业发展和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具体措施。
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1.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领导接访随行制度,加大律师对重大项目服务力度,发挥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团作用。将律师参与诉源治理、矛盾纠纷调解、信访接待和处理、信访积案化解及群体性事件处置等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完善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科学制定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工作机制,把法律顾问服务经费纳入各部门(单位)财政预算,具体经费标准参照《嘉兴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管理办法》执行。
推动律师参与社会治理
1.支持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补助机制,为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逐步提高法律援助补贴标准。
2.引导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积极支持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与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协调机制,建立对口支援机制,组织、支持律师到全国欠发达和律师资源匮乏地区提供公益志愿法律服务。
3.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地方财政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予以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每村(社区)每年不低于1万元,并实现逐年递增。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考评机制,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
培育律师行业发展
1.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培养。每年安排相应培训经费,加强青年律师培养,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嘉兴市大学生“550”引才计划、人才房票等政策。对首次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的执业律师,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设立律师首次执业补贴,对在嘉兴首次获准执业的专职律师,从执业获准之日起3年内,通过年度考核的,按照每年2万元的标准按年予以补贴。
2.助力律所做大强。鼓励律所通过整合兼并等方式做大做强,将律所纳入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等优惠扶持政策范畴,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政策。加强品牌律所和规上律所的培育,对获得“全国优秀律所”“浙江省著名(优秀)律所”荣誉称号的律所,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规上律所,给予20万元的奖励,每增加1000万元再奖励20万元。
3.招引集聚优秀律所律吸引国内行业知名度高、规模化发展的品牌律所在嘉兴设立分所,享受注册地相关招商政策,“全国优秀律所”“浙江省著名(优秀)律所”在嘉兴设立分所后一年内达到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分别给予分所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引进年度贡献特别大的律所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律所从市外引进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律协各专委会主任或全国涉外人才库律师的,给予律所10万元的奖励;律所从市外引进省级优秀律师、省级律协各专委会主任或省级涉外人才库律师的,给予律所5万元的奖励。
4.强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面实施公职律师制度,对符合条件并申报公职律师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对其参加律师岗前培训费用予以报销,代为缴纳律师协会会费,对公职律师的执业活动应给予支持、帮助和鼓励,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1.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定期召开政府与法院、检察院联席会议,着力破解律师执业中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
2.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司法行政、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合依法查处取缔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违法经营主体、场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个人。
3.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加强律所党的建设和党员律师的教育管理,引导律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行业监管机制,加强对律师日常执业行为的监管,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意见》自2022年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对深化“法治嘉兴”建设、加快嘉兴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在嘉兴律师行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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