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集中刊载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的答复,以下为其中一个: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89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1-27 00:00:00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西部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以陕西商洛法院为例,指出目前西部欠发达地区部分法院存在基层干警接受高层次培训机会少等问题,并建议加大西部欠发达地区法院干警的培训力度,适当增加培训班次和名额,通过交流挂职等形式,提高落后地区法院干警能力水平。我们认为,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对于加强西部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西部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针对西部地区法院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聚焦补齐干警能力短板,深入实施分类分级培训。一是加大对西部地区法官的培训力度。在依托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各类示范培训班参训名额分配时,注重向基层法院特别是西部欠发达地区法院倾斜。结合西部地区法官培训需求,2019年、2020年先后针对西部地区法院初任法官、少数民族地区法官、“两援”地区法官等举办8期培训班,累计培训干警636人。另外,受西部地区法院委托,2019年、2020年国家法官学院举办42期培训班,培训西部地区法院干警7179人。二是开展教育培训对口支援。结合西部地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需要,自2006年开始,我们坚持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讲师团赴西部地区法院巡回授课活动,通过专题讲座、面对面交流答疑、调研座谈等加强对西部地区法院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法院干警的业务培训。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讲师团赴陕西等西部地区巡回授课,举办40场专题授课、100余场(次)面对面交流答疑,累计培训干警7.7万人次。三是加强基层法官轮训制度建设。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基层法官轮训的意见》,指导各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基层法官轮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法官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四是加强培训信息化建设。在组织集中脱产培训的同时,大力推广网络培训,在“中国法官培训网”建立干警在线学习精品课程库,方便西部地区法院干警根据个人需求,随时进行自主学习。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西部地区法院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有了较大提升,但是受历史和客观条件的限制,西部地区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建议,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西部法院干警的培训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西部欠发达地区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支持,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审判业务培训班的名额分配上,进一步向西部地区法院,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法院倾斜。同时,针对西部欠发达地区法院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干警实际需要,适当增设相应专题培训班次。二是根据西部地区法官培训需求,组织开展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巡回授课和不定期支援授课活动,选派法院系统审判业务专家和资深法官到西部地区法院进行专题授课,与干警面对面地沟通交流和答疑解惑。三是健全法院人才对口交流学习机制,指导相关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干警挂职交流活动,努力提高西部地区法院干警司法理念和法律政策运用能力。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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