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集中刊载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的答复,以下为其中一个: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63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1-26 00:00:00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立案前调解机制,倡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确立为人民法院一项重点和亮点工程。两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前移解纷端口,下沉解纷力量,凝聚社会解纷合力,构建源头治理、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分层递进纠纷解决路径,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让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审理在前端。随着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用日益发挥,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越来越多,使得更多的纠纷尚未进入诉讼程序就在诉前得以化解,大量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自动履行,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大大减轻了人民群众诉累,充分缓和了社会矛盾冲突,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您通过广泛调研,深入分析了现阶段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三点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实践,为制定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提供实践依据
目前,我国在多部法律中规定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制度,鼓励当事人在自愿平等、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推动了矛盾争议的快速解决,为有效解决各种纠纷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近年来,吉林、四川、山东、福建、河北、安徽、上海等地在推进多元解纷工作实践基础上,出台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促进条例,规范多元解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但从目前情况看,各方面解纷资源统筹配置不到位,尚未建立科学系统的多元解纷考核指标体系,相关职能部门缺乏明确合理分工,联动配合不足,未能形成有效化解合力;多元解纷工作存在模式不统一,地区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调解员力量配备薄弱且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力量不足,难以满足群众多元解纷需求;调解员经费保障仍受制于各地财政水平,难以充分调动调解员积极性;等等。这些短板问题亟待通过立法予以明确和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实践,不断拓展与中央有关单位“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范围,及时总结有益经验做法,加快制定在线调解规则,支持地方法院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法规、规章,积极参与并推动有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律法规制定工作,加快形成推动国家立法进程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对多元解纷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去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制作“一图读懂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发布“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优秀调解案例”、开展“一站解纷争”全媒体直播活动等,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外,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等赴浙江等地实地调研指导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设成果,并制作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动漫视频片、制作一站式多元解纷宣传片、邀请专家学者撰写评论文章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还将组织调解员、调解故事系列宣传活动,结合人、案、事,充分挖掘调解过程中的感人故事和优秀案例,分享调解员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充分调动广大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解工作。开展“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调解平台的知悉度和认可度,引导选择在线方式解决纠纷。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会同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建立纠纷解决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研究基地,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课题调研等多种形式,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理论研究。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的在线调解研讨会,您作为特邀嘉宾作了很好的发言,为我们进一步推动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三、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和诉前调解机制作用,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服务
2019年以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效能明显提升。四级法院100%建立多元解纷区,运行“分调裁审”机制,增设速裁快审团队,在诉讼服务中心可调解、可立案、可速裁快审,实现大量简单纠纷一站式快速解决,疑难复杂案件交由后端审判团队精细化办理。去年,全国法院通过速裁、快审方式审理案件693.27万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5%。平均审理周期36天,不到一审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的一半。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一站式建设,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四、全面加强在线调解服务,形成中国特色纠纷解决新模式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自2018年2月上线以来,到2020年底,已有3.3万家调解组织、16.5万名调解员入驻平台,去年全年调解成功案件519.8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65%,平均调解时长18天。现在,工作日内平均每分钟就有66件矛盾纠纷在平台上进行调解,每天有1.7万件,也就是不到2秒钟就有一件案件成功调解在诉前。同时,与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多元解纷圈已覆盖证券期货、金融、银行保险、劳动争议、涉侨、价格争议、知识产权等纠纷领域,为当事人提供“菜单式”的多元解纷服务。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扩大多元解纷圈,推动与司法部、人社部、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小企业协会沟通对接,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集成各类解纷资源,形成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主干,道路交通、商事纠纷、证券期货、银行保险、劳动争议、网络交易、社会民生等类型化纠纷解决平台为支干,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多元解纷平台体系。同时,坚持强基层导向,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形成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网络,让矛盾纠纷在基层就能得到预防和实质性解决。
五、加强培训指导,全面提升多元解纷能力水平
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员培训工作,普遍制定调解培训办法,常态化开展培训工作。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包括调解平台操作培训、调解技能培训、“总对总”在线调解专项培训等,进一步提高调解专业化水平。
此外,您提出的财政经费保障不到位问题,确实是影响多元解纷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虽然中央下发文件中对调解员经费保障作出了规定,但受制于各地财政水平,以及特邀调解员身份等问题,仍然存在经费保障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推动各地法院积极争取财政保障的同时,也将鼓励地方法院探索对商事等纠纷开展市场化调解,形成公益性与市场化调解并行机制,建立适应不同解纷组织、不同解纷方式特点的多层次、多样化经费保障体系。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3日
新的探索栏目正式上线,欢迎积极参与!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