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两会仍在进行。
观澜君觉得,今年的两会特接地气,说的都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那些事儿。
这里,观澜君为你定制了一个“两会”观点集纳,请查收。
1
长途漫游费就要成为历史了!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年内全部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的目标,3月6日,国内三大运营商纷纷响应,宣布今年10月1日起,将取消国内长途和漫游费
消息一出,网友们大多欢欣鼓舞,但也有不少网友好奇,为什么还要等半年?
对此,中国移动表示:“此次资费调整,需要对每个套餐逐一制定调整规则,工作量很大。“另外,还涉及到计费系统改造和客服培训问题。
但也有部分网友表示此次调整意义不大,微博用户 @风吹铃儿响_Love 称,“在网络如此发达的情况下,真想联系一个人,微信就够了,而且微信的语音功能并不比电话差。
还有部分网友担心,“羊毛出在羊身上”,长途漫游费取消之后,流量或许会涨价,所以,“流量无限制”呼声高涨。
观澜君说——
啥时候能实现WiFi的生活空间全覆盖?

2
高考取消英语?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李光宇提出,高考取消英语。
网友们一边倒地支持,相信大多数支持者,要么经历过英语考试折磨,要么正在经历英语考试的折磨。

这个提议是有调研依据的。
对于学生来说,课内外近五分之一的时间花在英语学习上,课外辅导的花费让家长负担很重,但大多数孩子苦学十年,却“依然无法熟练使用英语交流,也无法阅读英文书籍和文献。”
遗憾的是,很多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后就忘得一干二净。
当然,取消英语高考,有一个人是断然不会同意的,他就是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集团董事长俞敏洪。
@俞敏洪 委员:这个建议不仅仓促,简直是鲁莽。
@未来网 评论员表示,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如何更好地教会孩子学习英语,更好地接触外部世界,融入到全球化的大潮中,而不是固守自己的小天地,把不好学的抛弃。
观澜君说——
之前,还有七成网友赞成取消高考数学考试呢,你还记得吗……

3
做什么样子的网红?
近些年来,一些人为了博眼球、当网红,不惜“卖丑”,妄想一夜成名。
迅速窜起的网红群体一边享受着社会的关注,一边利用知名度通过淘宝店或者直播将粉丝流量转化为经济收入,月入数十万甚至上百万,日子过得好不自在。
在3月6日进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文艺界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宋丹丹说:“今天我们已经丢失了引领那些一夜成名的年轻人的阵地。”
“没有人告诉那些一夜成名的孩子什么是没有用的,因为你分分钟就可能被后来的小鲜肉们淘汰了。”
也是,打开手机,能上热门的几乎都是明星的八卦新闻,谁跟谁被拍到了,谁又出轨了,要么就是对无脑电视剧的热评。
“谁来引领文明社会未来中坚力量的思想,谁来告诉他们什么是丢人,什么是了不起”,这不只是宋丹丹委员的担忧,也是全社会应该思考的问题。
 @黄亚建 表示,做网红,本也无可厚非,重点是做什么类型的网红。靠脸吃饭还是靠才华吃饭,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殊不知,失去才华的衬托,单纯靠脸蛋、身材和卖萌,这样的网红只能像流星一样,灿烂瞬间后就消失不见。
很多网友的感受是,大多数网红都是货不对板的“照骗”,很快就会过气,搞不好还会网红变网黑,生活不会便宜谁的。
观澜君说——
其实,“脸”有时也是很努力的……

插播一个知识点——
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目前,全国人大民法总则草案正在审议。
民法总则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生活中小到老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都可以在民法中找到依据。民法总则就是民法典的第一编,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起着龙头作用,切实关系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4
挺直腰杆做“债主”
很多人光知道权利,却不知道想行使权力还有一个“保鲜期”,这在法律上叫“诉讼时效”,放在过去,诉讼时效是两年,也就是说你借给朋友一大笔钱,约定还钱的日子往后推两年,这期间你可以起诉他,但过了这个时效就不行了。
随着社会生活中交易方式和类型的不断创新,很多时候两年根本不够用。
但是现在,作为“债主”,有民法总则来保护你了。
此次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提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延长到三年。这样就更有利于建设诚信社会,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人民日报 评论说,朋友借钱不还,你多了一年的时间考虑告他还还是等他还。
关于诉讼时效,在民法总则中,对于未成年人遭性侵的诉讼时效也重新进行了规定。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叶林 认为,此处修改,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
由于心智不够成熟,加之一些客观因素,很多少年儿童在遭受性侵时不敢说出来,而长大想主张权利时却为时已晚。修改后,从年满十八周岁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一方面给未成年人维护权益留足了时间,另一方面对施害者也是一种无形震慑
观澜君说——
关于借钱一事,很多朋友问要是三年以后才想起来,那该怎么办?借了这么久都没想起来, 那是真·土豪。虽说法律给了我们更大的行使权力的空间,但我们自己也得上心不是?
5
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去年,山东一名考生被一个诈骗电话骗去9900元学费之后,伤心欲绝,花季生命由此终结。
这是一出因信息泄露引发的悲剧。
民法总则草案专门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加工个人信息
很多人玩网游,可有时候上线一看,自己的号被盗了,游戏币、装备等都被人卖了,辛辛苦苦充了钱,一夜回到解放前。
类似这样的网络虚拟财产被盗,只能认栽吗?
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此次民法通则草案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意味着民法典将正式承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法律权利,不容侵犯。
观澜君说——
关于电话诈骗,我还记得骗子打来电话冒充我的领导时,领导就在我的面前,你说,是不是应该让领导们见面谈一谈?
国家开始保护我们的网络虚拟财产了,很多打游戏从不花钱的人也开始蠢蠢欲动了。我翻翻兜,自觉忽视了这一条。

6
六岁的孩子就能打酱油了!
打酱油可以说是最简单的民事行为之一。以后年满六岁的孩子“打酱油”,都会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
民法总则草案第二十一条规定,不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与民法通则相比,此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标准由十周岁下调到了六周岁。外界用“6岁的孩子就可以打酱油了”,来形象地表述这一立法改变。
在立法过程中,有参与者担心,降低到6岁会不会步子迈得太大,不利于保护儿童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明芹 表示,立法条文是环环相扣的,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降低到6岁,并不是说6岁以上就可以完全自主,更不是说6岁以上的人法律就不会特殊保护
观澜君说——
“妈妈,我六岁啦!我已经可以帮你去打酱油啦!”

7
胎儿也有继承权
近年来,胎儿利益引发的民事纠纷屡屡见诸报端,比如,胎儿尚未出生,父亲就死亡,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在这个问题上,民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胎儿属于母亲身体一部分,因此在其出生前遭受侵害,不能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民法通则严格贯彻传统理论,规定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未设保护胎儿利益特别规则,仅在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分割遗产时应为胎儿预留份额的规定,这对胎儿利益保护十分不利。

著名民法学者 @梁慧星 表示,学界一致认为这属于立法漏洞,制定民法总则应创设胎儿利益特别保护规则。立法机关采纳了学界建议,促成了此处重要改动。
 “如果在出生之前父亲死亡,胎儿可以享有继承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因为胎儿利益保护的法律政策目的落空,因此视为其自始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梁慧星 说。
观澜君说——
开一个脑洞,如果是未婚先孕的胎儿怎么办?又或者因胎儿是否亲生产生纠纷的怎么办?

以上提到的这些问题,欢迎大家在留言区探讨。
PS:接下来,你们希望观点流呈现哪些话题呢?
你关注的,就是我们重视的。留言告诉观澜君,满足你。
域外观潮
3月10日,朴槿惠事件尘埃落定,韩国宪法法院正式通过了朴槿惠弹劾案,朴槿惠因此成为韩国宪政史上首位被弹劾下台的总统。
这个“嫁给韩国”的女人,国家为她准备了一纸休书
她的微笑 红松绘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今天(3月10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不对弹劾案这一韩国内部事务作评论。对于未来中韩关系走向,发言人强调,中韩建交25年来,取得的成果来之不易,韩方应停止“萨德”部署进程,为两国关系健康发展扫清障碍
*文中配图均引自网络
*消息综合自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凤凰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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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 刘  昆
撰文 | 侯楠楠
责编 | 郑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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