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律师Finding Yingying系列
寻找莹颖5
关于善款3
本文中,郭律师将逐条分析《8月28日莹颖家人公开信》,并点出《公开信》中本应公开,但没有公开的信息。
重申一下郭律师的立场:要求
公布善款的真实使用明细,以及未来的使用计划;若一个月内不公布或公布虚假账目,举报给当局法办。同时,已经捐款的小伙伴儿,如果也觉得此事有鬼,可以通过gofundme投诉和/或要求退款。
郭律师阅读《公开信》的整体感觉是:A、正如《郭律师的非正常更新,第二十一期:公益、慈善和志愿者》文中所说,公开优于不公开,任何说不公开的都是在耍流氓;B、文中的公布的诸多细节是虚假的、带有暗示性的,以及不确切的;C、有很多本应应该公开,但没有公开的内容。
下面开始逐条分析:
各位关心莹颖的朋友和同胞们:
大家好!
在8月22日的发布会之后,我们家人真切感受到了社会各界对于莹颖的关心、关注,让我们非常感动和感激。同时,我们从各个途径获知,大家还有很多疑问,希望获得更加详细的信息。正如我们在发布会中所说,没有大家的支持和鼓励,我们不可能走到今天,所以我们有责任向每一个关心莹颖的朋友,汇报家人近况、未来计划、捐款安排等等相关信息。 因此,在这封信中,我们汇集了目前所了解到的十一个问题,并尽可能完善地进行了回答。
问题一:Gofundme捐款账户是如何建立的?
Gofundme捐款账户是在家人赴美之前,伊利诺伊大学校方得知家庭的经济困难后,由副校长Robin Kaler发起,经Credit Union银行协助,在Gofundme平台上为家人建立的捐款账户。
***
问题六:Gofundme捐款的使用情况如何公示?
我们正在筹备开通一个博客,用于实时更新今后捐款的使用情况,同时回复 Gofundme网页中的重要留言,博客链接将会贴在FindingYingying网站(https://findingyingying.github.io/)以及Gofundme捐款页面(https://www.gofundme.com/missing-u-of-i-scholar)上。捐款的使用情况、银行收支记录、票据、合同等都会公布在该博客上。
郭律师解析
1、质疑态度问题
包括郭律师在内的很多网友发文发帖质疑捐款,并不是因为有仇有怨。质疑的小伙伴儿们对家人和男友无冤无仇,甚至很同情你们的境遇,并且无私帮助寻找莹颖。我们所期望的不过是可以:a、找到莹颖;b、严惩凶手;c、校园安全;和 d、善款得到妥善使用和处置。
公开信中说:“所以我们有责任向每一个关心莹颖的朋友,汇报家人近况、未来计划、捐款安排等等相关信息。郭律师无比赞同这一引文。希望家属和男友可以继续兑现这一承诺。
但是实际情况并不是如同公开信中所许诺的。在郭律师2017年8月25日第一次发文《郭律师Finding Yingying系列:寻找莹颖3——关于善款》质疑之前,男朋友是如此脑回路清奇的思考这些质疑的:
郭律师2017年8月28日发出第二篇文章《郭律师Finding Yingying系列:寻找莹颖4——关于善款2》之后,男友决定不再“内心无愧”的“身正不怕影子斜”了,而是速度起草并发表了本文分析的《8月28日莹颖家人公开信》。
然而,这份公开信并没有带给章家和男友期待的风平浪静,而是引来了更多狂风暴雨般的质疑。2017年8月31日,大群Finding Yingying里,小伙伴儿们的合理询问引发了一场骂战。男友则更加“睿智”的教育我们:
“我不想解释下去”,男友决定在“帮助我们捐款业内人士”建议下回到“内心无愧”的状态,不顾网友们苦口婆心的建议和严声厉色的警告;以至于一个星期过去了,公开信问题六中承诺的公开账目博客依旧不见踪影。
你说我们能不继续质疑吗?
问题四:为什么要提高捐款目标金额至50万?
从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两个半月了,FBI在找人方面依然没有重要进展,甚至没有任何重要线索。家人在计划和准备雇佣私家侦探、相关专家和搜索团队来寻找莹颖。但目前由于两个原因还没有开始具体工作:一是因为FBI的调查还在进行,家人尊重警方的工作,不想有所干扰;二是目前的资金还远不足以支持以上的搜索工作。
所以,通过家人和校方的共同商议,决定在这个时间提高募款金额,最主要的目的是在FBI 停止工作之后,我们还有能力继续搜寻莹颖,一直到找到她。根据美国国家冷案中心的kelly Ayers等相关专家和国内刑侦专家刘世权等的估计,这笔费用至少在50万到100万美元。
家人一直在试图联系相关专家和侦探,但因为此案的复杂性,不是一般的私人侦探可以胜任,而需要在刑侦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人。我们也联系过李昌钰博士,但是因为管辖权限原因,在 FBI没有明确邀请的情况下,李博士现在无法直接介入调查,否则会形成越权,目前我们还在寻找和联络其他侦探和专家。
郭律师解析
2、质疑提高捐款目标
读着一部分内容的时候,郭律师总觉得李昌钰博士在几个州外连着猛打喷嚏。
更惨的是,Kelly Ayers教授和刘世权博士,除了狂打喷嚏,还要躺着中枪and背锅。文中的措辞,好像是两位专家实际给出了这个“至少在50万刀100万美元”的估算金额一样。事实上,并非如此。郭律师本周一、周二(2017年9月4日、5日)通过邮件联系了Kelly Ayers教授和刘世权博士。两者都否认了她们曾经给出过“至少在50万刀100万美元”的估算金额。
另外,文中称Kelly Ayers教授是“美国国家冷案中心”的专家。事实上美国境内并没有这一中心。
Kelly Ayers教授说:“我从未给出一个具体的金额估计;现在也不知道任何细节能够合理化这一金额。”
刘世权博士表达了类似的看法,但在第四封邮件中明令禁止郭律师引用。因此不再阐述。
总之,提高捐款的估计金额并不是来自专家们的估算,而是H先生天才大脑里的一个绿眼睛恶魔的炽热的嚎叫。
问题二:莹颖家人如何从捐款账户中提取资金?
在David Theis和Roaa Al-Heeti两位律师的协助下,建立了一个信托账户,用于存储来自Gofundme的捐款。该信托账户设有三个理事负责资金的监管,分别为香槟本地律师David Theis,Credit Union银行管理人员Greg Anderson,以及伊利诺伊大学农学院的博士后Guofang Miao。包括家人租房费用、律师费用等等在内的任何一笔款项支出都需要理事的同意和签字,这样严格的提取程序保障了捐款的合理使用。
郭律师解析
3、质疑捐款账户结构
从上述信息中,郭律师是如此理解捐款账户结构的:(本段内容均系郭律师推测;如与实际情况不同,当以实际情况为主)
(1)最底层是一个开户行为U of I Credit Union的私人银行账户。户名:未知;
(2)往上一层,该银行账户由一个信托所控制。受益人:莹颖家人。有三名信托人为“香槟本地律师David Theis,Credit Union银行管理人员Greg Anderson,以及伊利诺伊大学农学院的博士后Guofang Miao”。受益人与信托人的具体权利义务,未知;
(3)Roaa Al-Heeti律师对GoFundMe账户具有控制权,对银行账户有签字权
(4)GoFundMe平台为整个结构提供平台。
这一结构与郭律师在《郭律师的非正常更新,第十五期:寻找莹颖2——华人的力量》文中提到的结构类似,但截然不同。
由于信托本身是独立于各个组织的,由信托人管理,信托人可以是2个华人社团、本地警察局长、亲属代表、大学和/或学生代表;因此,该信托具有以下优点:1、中立性;2、透明、便于监管;3、税收优势;4、因为上述优势,因此便于筹款。首先,信托具有独立人格,所以中立;然后,公选出的信托人值得信赖,所以透明、便于监管;其次、出于公益性质募集的资金具有免税优势,帮助捐款人节税;最后、因为上述优势,所以便于募集资金。
不同之处是,郭律师建议的信托更具公开性。郭律师提议的信托人为“2个华人社团、本地警察局长、亲属代表、大学和/或学生代表”,更具代表性和透明性。但同时,不包括第四点中某些人的权限。

家属和男友应当公布设立信托的文件本身以及对Roaa Al-Heeti律师的授权情况,否则难以解释Roaa Al-Heeti律师的逆天的神级权限。
2017年9月5日,有证据表明,Roaa Al-Heeti律师在删除GoFundMe平台上质疑的留言和对质疑的用户进行禁言。

所以,连话都不让人说了,是吧。
OK, 仅仅不让人说话就算了,2017年9月6日,直接将整个评论功能都关闭了。你们想掩盖什么呢?
无怪乎华人论坛上有人发帖要举报Roaa Al-Heeti律师。
如果Roaa Al-Heeti律师对银行账户具有签字权和适当授权的话,从账户中提取资金根本不需要三个理事同时签字。这样的话,上面所说的一切“严格程序”就如同纸老虎或者流沙搭成的城堡一般,中看不中用。
举个例子,周三(2017年9月6日)香槟本地的报纸News-Gezatte发表了英文版的公开信,并且采访了理事之一的Credit Union银行管理人员Greg Anderson。Anderson先生表示他甚至并不知道家属就GoFundMe捐款发表了公开信。就不说Anderson先生这“理事”当的如何,“理事们”完全是H先生的提线木偶。
http://www.news-gazette.com/news/local/2017-09-06/missing-ui-scholars-family-clarifies-use-donated-funds-response-comments.html

问题三:Gofundme捐款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首先,也是最为重要的用途,就是用于支持寻找莹颖的开销,其中包括悬赏费用、交通费、印刷费、以及正在计划之中的雇佣专家、侦探的费用等等。其次,用于支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有的律师费用,目前有些律师为了我们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例如王志东律师和Steve Beckett律师,但也有律师是收取费用的,例如RoaaAl-Heeti律师;同时案件的审理过程预计会持续1到2年时间甚至更久,在未来的时间里,很可能出现更多法律方面的开支。第三个用途,是支持家人在美国的生活开销,包括租房费用、饮食费用等。第四,用于支持莹颖父母的未来生活,莹颖是家族中唯一一个大学生,她的身上倾注着父母太多心血和希望,家庭的未来因为这次灾难彻底地改变了,父母不仅是在美期间无法工作,即使在找到莹颖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也很难投入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去,尤其莹颖父亲的职业是货车司机,工作需要高度的专注;同时,改善拮据的家境也是莹颖一直以来奋斗的目标和动力。
在校方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和家庭情况之后,向家人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捐款用途的建议,因此家人在校方的协助之下于不久之前更新了Gofundme网站上的捐款说明信息。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捐款的预期用途很多,但目前最重要的用途是用于寻找莹颖,捐款的一切使用都会以此为重。因此,在找到莹颖之前,我们不会留存任何的捐款用于其他用途,包括父母未来生活。同时,我们也会在其他方面尽可能的节约,例如生活开销,保证有更多的资金可以用于寻找莹颖。
***
问题五:Gofundme捐款的目前使用情况如何?
项目
金额
说明
护照办理
30×3+162×5=900
3弟弟、5张(父友)
火车票
97.×4=390
南平京,4(父小姨和弟
机票
557×3=1,671
北京3张票(和男票由海南航空助)
悬赏
50,000
Crimestoppers管理
律师费用
4,815
Roaa Al-Heeti费用
印刷费用
2,100
寻找材料
交通费用
1,000
寻找
租房
1,100×7=7,700
6金加1个押金
网络
45×6+100+60= 430
6100元60元装费
饮食
700
生活用品
300
总计
70,006
以上是家人两个半月以来的主要开销,目前Gofundme捐款账户已经筹集了148,296美元,其中平台会扣除8.5%的税,即12,605美元。在剩余的资金中,已经分配了50,000美元用于悬赏费用,同时支出了10,515美元用于其他花费,其余开销暂时由家人垫付或暂未支付。
除了以上费用之外,在整个过程中家人也自行支付了一些费用,例如在北京办理签证期 间家人的住宿饮食,莹颖妈妈的药品和保险等,这些费用由家人自己承担,不会从Gofundme捐款中支出。
***
问题十一:家人的生活情况如何?
家人于 8月初搬离了学校公寓,由于可以月租的公寓价格较贵而且选择很少,目前家人在学校附近租住了一处房屋,签了半年的合约,该房屋可以容纳一家人的居住。在前两个月里,有很多热心的来自教会的华人朋友时常为我们送午餐或者晚餐,但自从莹颖妈妈到美之后,我们开始自己做一日三餐,尽量少给华人朋友们增添麻烦。我们在生活上会一直保持尽 可能的节约,希望有更多的钱可以用于寻找莹颖。

郭律师解析
4、质疑善款用途
关于善款用途,有诸多版本。最初的版本很简略,也最让人接受:
(感谢知乎网友提供的2017年6月19日的网页历史快照)
这里明确表明善款将用于帮助家庭支付寻找莹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2017年七月底,捐款描述悄悄加入了“support her family”的描述。
在这之后,华人社交网络开始了对捐款目的的质疑,尤其是8月22日新闻发布会之后。随着质疑愈演愈烈,如上文所示,《8月28日莹颖家人公开信》公布了一份更加全面的捐款目的的阐述。
然而,8月31日晚,有人对GoFundMe捐款描述进行了第二次更新。
最让网友们感到愤闷的就是阐释莹颖“support her family”心愿的那一段。
这一更新如此让人厌恶,因此只在GoFundMe网页上呆了不到一天就被撤下,滚回了第一次更新的内容。

下面分析公开信提出的募捐目的及其实际执行情况:
(1)赴美费用和未来生活是否合乎捐款目的
郭律师始终认为超出“寻找莹颖”目的的描述是欺诈性质的。最典型的是“support her family”这一目的。
并不是不允许你拿出“support her family”这一目的募集资金,至少你要将这两个不同目的的资金区别开来。毫无区分的将用于后者的资金使用于前者,自然是欺诈。
一方面,H先生说“不会留存养老”,“倾家荡产继续寻找”,另一方面,你们的Roaa Al-Heeti律师却说要留存养老。你说我们该信谁?
既然你们已经有了这一欺诈行为,怎么能让我们公众信任你们的任何募捐行为呢?
(2)质疑善款是否用于寻找莹颖
5万用于Champaign County Crime Stopper的悬赏, 这是货真价实的网友们希望看到的用于寻找莹颖的费用。赞赏一下。

但是除此之外,真的是乏善可陈。
拜托,寻找你家的女儿,还要我们帮你“垫付”护照费、签证费、火车票和机票。郭律师姑且可以认定这些费用以及房租、网费是合理的寻找莹颖的费用。但是请你解释一下总计$3,100的印刷费和交通费?
郭律师从6月9日事发时到7月5日退出,就一直在寻人志愿者的第一线;在寻找和组织集会中花费了几百刀,但是从没有要向家人和男友追偿。郭律师也不相信会有志愿者敢向家人和男友要求“报销”印刷费和交通费。那么这$1,000的打印费和$2,100的交通费从何而来?要知道,一千刀足够可以打印至少两万张传单,两千刀的邮费足够开四万迈的里程。你的两万张传单和四万迈里程在哪里?
学过会计准则的小伙伴儿们都知道,不公布原始凭证的帐目都是耍流氓。请问你们的原始凭证在哪里?
这一公布的帐目,跟刚刚走出家门的大学生发给父母要钱编出来的理由没有太大区别。
问题是,七万都花出去了,小姨却说还没动呢。
郭律师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合理的解释。
问题七:为什么要请王志东律师和 RoaaAl-Heeti律师为家人进行服务?
有人质疑家人有移民倾向,理由是王律师和Al-Heeti律师的业务范围都包括移民服务,这完全是无稽之谈。王律师是芝加哥总领事馆的领事保护律师,也是国内侨务部门向家人推荐的华人律师,在为海外华人提供法律援助方面有丰富的经验。而Al-Heeti律师是在家人刚 到香槟不久时,通过校方帮忙联系的香槟本地知名律师,主要目的是协助家人建立捐款的信托账户。自始至终,家人从未向他们咨询过包括移民在内的任何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郭律师解析
这一点很重要,但郭律师先卖个关子。
郭律师解析
5、本应该出现在公开信的,但没有的内容——其它多处捐款。
刚开始,H先生的论调是:
但是实际上是:
(1)来自豆瓣热心网友的捐款
豆瓣上的“芥末软膏”网友为章家募集了十几万人民币的善款,直接打入章父的私人帐号。
这边善款被男友冠以“亲友”的帮助,之前其他场合和在公开信里没被提到过。直到8月31日Finding Yingying群里被质问道时,H先生才重要终于承认其存在。这笔善款有多少呢?这笔钱被拿去干什么用了?最终是不是给章妈妈买药去了?我们都不知道。
现在芥末软膏直接删掉了募捐帖子,停止了募捐。同时发文diss男友和部分章家人员。
https://m.douban.com/note/635575237/?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wechat_timeline&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2)来自教会、商会、同乡会和华人协会的捐款
个人感觉,章家和男友在美国的精力,除了百分之十五在关注庭审之外,高达百分之七十五在努力圈钱。请看各地华人的新闻:
(大芝加哥地区华人华侨联合会)
(湖南同乡会)

(在科罗拉多州的《中美邮报》)

章家人和男友就是这么对待以神的名义为他们背书的华人同胞的。
请问这些善款的帐目又在哪里?
6、关于购买新浪微博热搜、水军和“帮助我们的捐款业内人士”的费用
不少网友指出,新浪微博热搜的排名是花钱买的。公开信发表后,仅24小时内,就空降新浪微博热搜,这在现实世界很难发生。而且热搜第二天直接消失,不是像正常热帖那样逐渐退潮。这更加证明新浪微博热搜的排名是后台操作。这一点,在知乎上被多人确认。
热心网友还找出了价目表:
但是上述开支在公开信里并没有体现。
花钱买水军也是类似问题。知乎上回答“如何看待章莹颖家属将用于寻人的捐款用作其他用途?”问题的网友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匿名用户的人身攻击。贵乎的做法就不说了,我不相信如此有组织的人身攻击是热心群众们自发进行的。这水军怎么买的呢?我们也不知道。
更重要的是,男友直接在群聊中承认有一个团队在帮助他们募捐,该团队还建议他们不要公开账目。章家和男友又给他们多少cut呢?我们依然不知道。
上面所有问题,都是有相当的事实依据的,但是却没有听到什么有事实依据的回答。
失望失望失望
替莹颖妹子失望,替广大网友失望,替法律和正义失望。
综上,郭律师要求:
公布全部善款的真实使用明细,以及未来的使用计划;若一个月内不公布或公布虚假账目,举报给当局法办。同时,已经捐款的小伙伴儿,如果也觉得此事有鬼,可以通过gofundme投诉和/或要求退款。最后,如果也觉得此事有鬼,请尤其不要任何形式向私人账户捐款。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郭律师翻译的《8月28日莹颖家人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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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ck Guo, Esq. 郭律师,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IUC)法律硕士,纽约州注册律师,中伊利诺伊州联邦法院出庭律师;执业领域包括商事交易、公司法和移民法等。他在中伊利诺伊州的开花屯(Bloomington IL)的特纳律师楼工作;是美国律师协会、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纽约州律师协会等专业律师协会会员。如有问题,欢迎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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