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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Brothers 
and Sisters:
问你一个问题,你害怕被告状吗?如果你身边有一个时刻盯着你,打算告你状的人,你会是什么心情?
那么你知道在《圣经》上,关于基督徒要被告状的经文吗?是谁要告,又告给谁?
我们一起来读:
本周查经内容
BIBLE STUDY
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
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
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
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
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约翰福音5:41-47
首先,是有被神认可的告状者存在的,但并不是耶稣。
为此耶稣清楚的说,“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
人在什么时候会被告?我小时候最怕保姆阿姨用这种句式说话,“你再……我就告你妈!”
甚至我曾在这样一个“阴影”里度过童年,总担心着这件事的发生,因此小心谨慎,生怕自己做出什么会被告的事。
而仔细想,保姆说的“你再……”,一定是一件我妈妈知道了会不高兴的事。那我妈妈不高兴,意味着什么呢?
是的——责罚。
其实,她不高兴本身就已经很不好了,何况还有可能会被训一顿,或者什么本来会有的好事儿,因为她不高兴就没了。
这说明,我妈妈心里有一个她会不高兴的标准,而保姆阿姨深深掌握了这个标准,一旦我做了什么违反这个标准的事,她就立马反应过来,并说出那句话。
而这里,耶稣说不要以为我是要在父面前告你们的。这意味着什么?
第一. 这话暗示耶稣在父面前有别的要对我们做的事;
第二. 有别的谁,是会告我们的。
于是耶稣继续说明,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
摩西怎么告呢?耶稣提到他的书,也就是律法书。是的,律法是在神面前告人状的。
那么就很清楚了,人在做什么的时候会使神知道了不高兴呢?
答案是,不合乎律法的时候。
既然律法是神向着人“高兴”或“不高兴”的标准,那么人啊,你可完蛋了!耶稣这样宣告的时候,你应该比小时候的我更害怕妈妈回来……因为保姆要告状了。
如果一个未在基督里蒙恩的人,对此一点不害怕,要么是不知道上帝的威严,要么是不晓得律法。
但其实《圣经》也告诉我们,对于外邦人而言,律法已经刻在心板上,良心就是最基本的律法。
耶稣这样提醒犹太人,是要让他们知道自己有罪。
因为只有知道自己在神的面前站立不住,才会知道救恩的宝贵。
很多时候我们喜欢说“人的尽头是神的起头”,而人真正的尽头还不是事业跌到谷底,婚姻走上绝路,乃是在这里——
在告状的律法面前,人无路可走了,没救了,只能灭亡了……
而耶稣,是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宣告福音的:违背摩西律法的坏孩子们,你有救了!
可是,这帮孩子居然无知到一种可悲的境界。
1. 他们居然不知道父亲不高兴了;
2. 他们居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保姆”告了;
3.他们甚至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事儿;
4.因此他们不觉得有“把父亲的怒气平息”的需要!
而耶稣说,你们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其实对于你我,如果不是神的恩典,也绝不会强过那些犹太人。因此让我们借这个机会,一起照着耶稣的话来省察:
我是否在和人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神来的荣耀呢?
我是否愿意接待那些在世上有名的人,却不接待奉耶稣之名来的人呢?
愿我们的心里,有从父而来的爱。
我们一起祷告:
LET'S PRAY
亲爱的天父,我是一个在律法面前一无是处的人,我本是有祸的!
但如今,我在基督里已经被你全然接纳,完全赦免!我愿意悔改,愿意持续活在你福音的恩典里,愿你的律法常常成为我的引导。
也让我知道,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第三章所言,“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而如今,我已经在基督里被你看为儿子,我已不在律法手下,乃在福音里。愿你使我因这福音,而能以行出律法所要求的。求主帮助我!
奉耶稣基督得胜的名祷告,阿们!
AMEN
设计/整编 | 黑門
文字 | Yani
录音/剪辑 | 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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