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思想的鸟巢第 107 篇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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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荡妇,你怎么着吧。”这是余秀华的原话。
敢这样自黑,是一种“没脸没皮的不害臊”,也是一种“豁出去的孤勇”,不同的解读,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作为一名公众人物,接得住众人的赞美,也要担得起众人的批判,好在她够狠,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喜欢她的诗,也佩服她的狠劲儿,因为我怂,还爱面子,所以就更佩服她这种敢把自我降到最低的人。什么时候我也敢像她一样亮出坦荡荡的自己,不怕被人贬低,不怕别人讨厌自己,文字也能那么泼辣自我,我才觉得我就真的强大了。喜欢她,一部分原因是她的诗句里,有我想要的无所顾忌,酣畅淋漓。
余秀华对李健隔空“表白”的事,在她的微博里看到过,笑笑,也没当回事。我也喜欢李健,可我不会给他写情诗,一是怕被人笑话“花痴”,二是我更喜欢李健的歌,听他的歌就已心满意足,不敢再对他有其它“非分之想”,总之,还是很怂。
余秀华表白李健,李健是知道的。他在节目里读过余秀华的诗,评价她“带着诗歌基因冒险来到人间,在云端里写诗,在泥土里生活。”这几句评语,非常精辟,是李健独有的温和。余秀华表白李健,或许是笃定他不会和她“一般见识”,李健的老婆孟小蓓也曾经在微博和余秀华互动,并鼓励她继续“追星”。
李健这么美好的男人,有很多让女人喜欢的特质:帅气,温暖,清澈,儒雅......余秀华自己也澄清过,她不是真想打扰李健,或者对他有什么企图,写给李健的情诗,是她对美好的憧憬,只是一种精神寄托。
按说,她在她的空间自言自语,没有跑到公共领域拿着大喇叭去喊话,也没有造成啥恶劣影响。她给李健写情诗,李健和他老婆都没意见,其他人就更不应该有意见了。但偏偏有一群人,特别地有意见,跑到她的地盘,指责她是“荡妇”,“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还说她是“最丑女诗人”,写情诗是“蹭李健流量”。总之,什么难听的话都有。
作为一名诗人,好歹也要爱惜一下自己的羽毛,一般文人对这群恶意满满的“怼人游击队”肯定束手无策。但余秀华是谁啊?写诗,她会,骂人,她更会,比粗俗,比脏话,她比谁都会!她一番口水喷射,只见黑压压一片,“游击队”们丢盔弃甲,溃不成军。一直当“杠精”,就以为可以横扫网络,在余秀华这里,却栽了跟头,活该。
痛快!
我有语言洁癖,不会说粗话。遇到那种拿生殖器开骂的人,我先就气冲脑门,语言短路,只会喊”你你你“,连一句有杀伤力的话都没有,人家骂得意犹未尽,我气得七窍生烟。最后,大获全胜的他们扬长而去,而我这个妄图讲理的人呢,只能回家掉眼泪,给老公哭诉,恨自己没用。

被人欺负的滋味好受吗?没人觉得好受吧?如果被人欺负时都能像余秀华一样狠,谁敢冒犯她,就被她恶狠狠怼死,想起来都觉得爽。

安阳狗咬人事件让人气愤,武汉坠楼女子的悲剧更让人郁闷,狗仗人势,最终该管束的是人,而不是狗。卢某结束自己的生命来抗争,这女孩让人心疼,但更让人觉得憋屈。在她的教养里,不能骂人,不能不讲理,就只能委屈自己,一再退让,最终拿生命相搏。她年轻的生命早早结束,但老太太和家人还活得好好的,据说还搬到另一个豪华小区继续过日子。
说实在话,恶人就是被好人纵容成了这样肆无忌惮。恶人绝不会因为好人去世而悔恨,她们总有自己的道理,所有的公共空间都应该为她们开放,所有的人都应该给狗让路。什么是道理?在恶人眼里,别人都没有道理,只有自己有理。所以,这世道,逼人斗勇好强,因为吃亏的往往是老实人和好人。道德自律,自我反省,这些对恶人是没用的,只对好人有用。恶人就得恶人收拾。

余秀华不怕这种恶人,她就是在被人欺负的环境里长大的,饱受歧视和欺凌,也知道怎么奋起反抗。在纪录片《摇摇晃晃的人间》里,她没离婚前和老公对骂,互相都用的是下三路的骂人话,她本来就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啊,在农村,骂人都是很生猛的,说话文雅会被人气死。试想一下那种情景,人家一两个字就能问候你祖宗,你还咬文嚼字,怎么生存下去?

指责她语言粗鄙,是我们的想当然。她靠自己的诗歌活着,比我们很多人都有名,也成功,并不依赖大家的同情或者慈善过日子,只要她不违法犯罪,她想怎么活就怎么活,想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这点自由还是要有的。不喜欢,就远远避开她,不读她的诗,不看她的微博,反正比她有才学的人多得是。喜欢或不喜欢,原本也是每个人的自由。但跑到她家门口指指点点,冲进她家里指责她,就越了界,被她轰出来也是自找难堪。
当然,她是诗人,诗写得美,用脏话骂人确实有点“自毁形象”。但她不是有了身份,得意忘形随便骂人,而是她一直就是这样的人。社会给她名人光环,民众给她鲜花掌声,把她放在一个很高的位置,认为她成名了有地位了,是个文化人,要改变自己的村妇形象,言行举止不能再这样粗俗。她不想被“道德绑架”,只能撕掉所有的标签,回怼一切恶意的批判,坚持要做真实的自己。

我喜欢她做自己的样子,就算想改变,也是她自己主动的选择,而不是被舆论挟持。在中国,写诗的人很多,文雅端庄的满屏都是,但张牙舞爪的,就她一个,我不想她泯然于众人。她充满生命力的激情和诗句,本来就源于她的野性,她的无所羁绊。
刘年当年推荐她时,就已经说过:“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她就是个另类,烟熏火燎,泥沙俱下,满身血污,这就是她本来的样子。她从来都没有想穿戴整齐,涂脂抹粉,做一个精致的女诗人。
但若你以为这就是她的全部,那你也错了。我看过不少她的现场视频,很多时候,她穿着漂亮的裙子,在台上思想活跃,话语先锋大胆,极有见地,而且喜欢和人开玩笑,幽默风趣,现场气氛总是被她调动得轻松愉快。
周平姐姐说:“她不是一个天生粗野的人。她在采访中睿智、深刻,幽默感十足,让人敬佩,全然没有大多数名人接受采访时那种做作与掩饰,语言也很文明讲究。”深以为然。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她,也因为她有着极其独特的个人魅力。她的诗句激情如火,她的散文开阔睿智,这两种风格,也对应着她性格的丰富。没有一个人是简单扁平的,都有着特别多维的棱面,她也是如此。

景山也说得特别好:“余秀华是个出名但潦倒的人,生命中有很多绝望。非暴力沟通不是不让人说脏话,是透过她的脏话,看见她的内在,看见她的疲惫、失落、挫折、绝望。看见她真实的部分,美好的部分。
他的话,让我的心情极其澎湃,太治愈人心了。一个人表面的言行举止,并不能代表她真正的内心。如果我们愿意耐心去读她的诗句,愿意去倾听她的心声,就会看到她美好的部分,真实的部分。

她的绝望,是显而易见的。我曾经在另一篇文章《余秀华,我只是很想抱抱你》里写过,就不再重复。她说话的不友好,是内心压抑而产生的过度敏感,对于自卑的心灵,别人的一点不友好的火星,对她就会有“燎原”反应。
有的朋友说,她这样怼天怼地,最终败坏的是自己的人缘。当初帮助她的人,也会被她逼到远离她,她不能一味任性下去。我想,就算最后众叛亲离,没有人再关注她,也是她自己的事,我们再好心,也只能旁观。
我不喜欢粗话,也不喜欢余秀华爆粗口,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去要求她改变,要求她变成我们希望的样子。在公共场合,看她说话粗俗不喜欢,不看也罢。对她的诗歌好好评价却被她怼,取关好了。看她不爽想去骂她,被她怼得哑口无言,自食其果好了。让喜欢的人继续喜欢,不喜欢的人继续不喜欢,互相尊重,多好。
总结一下我的观点:不喜欢是我们的权力,指责她,是我们的越界,这一点务必分清楚。喜欢她的诗,和喜欢她的人,也是两码事。支持她做自己,并不是支持她去骂人,这也不能混为一谈。
虽然良莠不齐,但她的诗歌是好东西,多少年以后,诗歌还在,人不在了也没关系,文字永远比人更长久。
这样一想,纷纷扰扰的讨论,好像也不重要了。
                                                                              (图源 网络)
作者简介
刺猬:自带软猬甲,不再羡黄蓉。在思想的鸟巢,乐得浮生半日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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