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3名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在立法、执法、司法、法治人才培养及法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法学法律专家被聘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0人被聘为法律咨询专家团队成员。这是自治区法学会首次聘请自治区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及团队。
受聘的3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罗建勇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注重审判理论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多次有效化解社会风险;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委员、法学院院长蒋慧多次承接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参与自治区重大地方立法及重大涉法事件处理;桂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级调研员林杰,在法院工作期间,曾设立广西法院首个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大力推动辖区破产案件的审理,被广西高院评为“全区审判业务专家”。
据介绍,法律咨询专家及团队将坚持立足广西、研究广西、服务广西,为党委政府开展地方立法,处理重大涉法事项、重大矛盾纠纷、重大疑难信访积案提供法律意见,助力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
据了解,自治区法学会和梧州市法学会率先在全国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织专家团队,围绕地方重大公共决策、防控重大法律风险、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化解重大信访积案等“四个重大”,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会诊、首席把脉、公众参与”的“六位一体”工作模式,得到中国法学会肯定。2021年4月,中国法学会在广西召开现场会并印发广西的《实施方案》,向各省(区、市)法学会推广。
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黄光华介绍:
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法学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助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广西、法治广西的探索创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主要是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当好“智囊团”,在处理重大矛盾纠纷中当好“裁判长”,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中当好“护航员”。下一步,我们要在全区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推广,使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建得起、用得上、行得远,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法学会的智慧和力量。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罗建勇  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蒋   慧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
林   杰  桂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级调研员
团队成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邓炜辉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付   健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
刘训智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二级副教授,博士
齐爱民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
李立景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博士
李远龙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博士
吴丽霞  北海市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
何子人  来宾市信访局局长、市委副秘书长(兼),二级律师
张华胜  柳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陈发桂  中共广西区委党校法学部副主任、教授
苗小所  桂林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林孝新  梧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公职律师
周伟萌  玉林师范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
聂资鲁  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
徐晓丹  自治区高级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博士
高一飞  广西大学教授,博士
黄中显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
蒋太仁  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委会委员、环资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
曾勇光  广西济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黎启华  河池市中级法院审委委员、刑一庭庭长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
作者: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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