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水平,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建设,河南省妇联、河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决定开展2022年婚姻家庭法学研究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1.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家庭教育地方性立法必要性思考及建议
3.家庭文明建设相关研究
4.树立优良家风研究
5.家庭与法治社会建设研究
6.《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研究
7.家庭教育相关研究
8.《民法典》与家事审判改革研究
9.《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研究
10.《民法典》婚姻财产法律研究
11.《民法典》监护制度研究
12.妇联组织参与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路径研究
13.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研究
14.家庭暴力预防机制研究
15.《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研究
16.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研究
17.《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研究
1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研究
19.河南养老保障法治化研究
20.其他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研究
二、征文要求
1.紧密围绕本次征文主题,题目自拟,体裁可以是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者调研报告。
2.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论文格式后附,禁用尾注),正文不超过一万字为宜(不低于六千字);文尾务必附上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电子邮箱、手机号、微信号等联系方式。
3.稿件内容必须具有原创性,作者应声明保证文章未公开发表,未向其他报刊、媒体投稿。
4.本次征文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5.稿件请发至[email protected]
6.邮件主题栏内填写“河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征文”。稿件名称统一为:“作者姓名(含合著作者)-所在单位-文章题目”。
三、表彰奖励
征文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选。对优秀论文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同时邀请获奖论文作者参加优秀论文和学术交流活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俊霞
联系电话:13526887108
附件
河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22年征文格式规范(暂行)

一、文章题目

文章题目一般不超过20字,居中(小二号黑体),如有副标题,副标题字号为小四宋体。

二、作者署名

论文题目下为作者署名(小三号楷体),文章标题下的作者姓名后用“*”符号,在首页用脚注注明作者基本情况,其内容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工作单位、研究(业务)方向。
例如:作者简介:XXX(1968—),男,XX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

三、摘要和关键词

论文正文前有200字左右的摘要和3-5个关键词(五号宋体)。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表明作者的观点,并且能够独立成文。格式:[内容摘要]、[关键词](宋体五号加粗)。

四、正文

文章正文采宋体五号,段落间距:段前0,段后0。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间距:最小值0。

五、正文的标题层次及格式

正文标题采一、(一)、1.、(1)的序号设置层次,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层次标题不单占行;文章层次较少时,略去(一)的层级;段内分项的,用①、②、③、④……表示。具体为:
一 ××××
1.××××
(1)××××。××××××。
(2)××××。
①××××××;②××××××;③××××。
字号:一级标题(宋体小四加粗);二级标题(宋体五号加粗);其他下级标题字号与字体同正文(宋体五号)。

六、注释、参考文献及图表格式

1.文章注释采用当页末加注方式,当页单独排序。引文注释应为:
(1) 著作类:[国籍]著者:《书名》,译者,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
(2) 杂志类:作者:《论文名》,《期刊名》××××年第×期。
(3) 报纸类:作者:《文章名》,××××年×月×日《报纸名》。
(4) 英文注释中杂志名与书名用斜体。文章名用引号。
(5) 重复出现的注释,在同页的,相连的,后注释标“同上”即可;不相连的,标“同上+上个注释序号”;在相邻页的,保留作者名、书名、文章名即可,但不同章的不能略。
2.参考文献置于书稿正文末尾、后记前;体例与引文体例注释同。
3.图表应编号,如“图1”“表1”,图题排在图稿下方,表题排在表格上方,图应与行文叙述照应,即在行文中要先出现抬注(见图1、表1)字样后,才能接着出现图表。

七、其他要求

数字10以上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但中国古代典籍、年号中的数字,保留汉字习惯;10以下的一般用汉字;法条的条款项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数字之间连接一律用波浪线;超过3位数的数字间一律不加逗号分隔,如10000;20世纪以前年代可用1990年代、1980年代表示,也可沿用20世纪90年代、20世纪80年代,但无论用何种式表示,必须做到全文统一。
文章应尽量避免口语化、报刊语言,如“解放前、解放后”“建国后”,应准确地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或“1949年以前”;“文革”一律表述为“文化大革命”。也应避免出现“今年”,“最近”等模糊时间。

八、特别要求

为秘书处联系作者方便,论文结尾处,请务必附上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电子邮箱、手机号、微信号、收件地址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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