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社会安全研究
1.我国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构研究
作者:王林(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讲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义乌研究院研究员)
内容提要:生物安全是我国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采取法治的手段维护生物安全是必然选择。我国的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立法空白、现有法律法规衔接不畅等问题,需要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的生物安全立法应该秉持和谐、保持安全和发展均衡等理念,坚持风险预防等基本原则,采取积极型水平立法模式。可以参照《国家安全法》的内容和体例安排来构建《生物安全法》,借鉴美国的《国家生物防御战略》制定我国的《生物安全战略》,在顶层设计层面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国家生物安全战略。
关键词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立法措施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个体恐怖犯罪问题研究”(18FFX055)的阶段性成果。
2.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法律衔接
者:王红建(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辉(郑州大学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以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效率为主要立法目的,除发挥对应急主体的控权功能外,其主要为应急主体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设定连贯的行为指引。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相互衔接,实现法律之间的贯通一致,要求立法主体明确各类法律的立法定位和立法内容。还应当避免重复立法、完善空白立法、防止法律冲突。
关键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衔接;应急管理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指导性案例实证研究”(19BFX048);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健全国家应急管理法律体系问题探究”[CLS(2020)ZX015]的阶段性成果
犯罪学视点
3.帮助自杀行为的刑事法理分析——以张某、樊某、凡某故意杀人案为视角
者:周振杰(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章琦(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20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帮助自杀行为是否可罚是实践与理论中都存在争议的问题。在自杀不被认为是犯罪,而且刑法尚未规定独立的帮助自杀罪的前提下,对帮助自杀的行为不应以犯罪处理。同时,从自杀行为人的自主行为中断了帮助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角度来看,可以否定帮助自杀行为的可罚性。此外,处罚在情感支配下实施帮助自杀者,也无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由于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认知偏差,将帮助自杀的安乐死行为有限入法,有助于解决当前的量刑困境。
关键词:自杀;帮助自杀;法益侵害;刑法谦抑
4.甘蒙“8·05”系列案件犯罪心理画像分析及侦控思考
者:崔海英(铁道警察学院公安基础教研部副教授,犯罪心理画像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心理学会法律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从犯罪心理画像角度分析,甘蒙“8·05”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属于强奸犯中的施虐型。由此系列案件引发的侦查方面的思考主要是:侦查技术手段要与时俱进,打破固化思维,对疑难案件要进行会诊和信息共享;在犯罪防控方面的思考主要是:预防潜在的女性被害人被害,预防性变态犯罪人犯罪,加强法律防控,消除不良社会因素,尽快建立专业的救助机构和心理干预机制等。
关键词:甘蒙“8·05”系列案件;犯罪心理画像;专业救助机构;心理干预机制
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少年司法实务中的涉案未成年人危险评估研究”(2017BFX01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少年罪错行为矫正实证研究”(20YJC820053);铁道警察学院2020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警务心理学”(YLKC2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5.人工智能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研究——以犯罪情境为视角
者:张旭芳(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18级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人工智能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发生新的变化:涉案信息数量增加指数化、个人信息追踪精准化、侵犯手段多样化。以犯罪情境为视角,结合此类犯罪情境形成的主客观条件,分析犯罪情境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生成的关系。可以通过减少犯罪情境形成的客观因素、减少走入犯罪情境的个体数量、增加可感知的犯罪风险三类预防措施来减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关键词:人工智能;犯罪情境;侵犯个人信息犯罪
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17年项目“职务犯罪智能评估、预防关键技术研究”(2017YFC080400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6.域外去极端化策略的探索与思考——以英国的“ 断念与脱离项目”为例
者:房师营(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18级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赵军(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2018年新修订的《英国反恐战略》通过构建“4P”综合网络反恐框架的方式对抗国内外恐怖主义威胁。然而,作为核心框架下的一项重要的去极端化措施,“断念与脱离项目”的运行机制和效果却并不明晰,以极端主义为主导的恐怖袭击事件频频发生。为更好地理解该项目在英国反恐机制下的运行规则,对现有官方文件及新闻报道进行梳理,有助于揭开“断念与脱离项目”的神秘面纱,总结去极端化实践中的有益经验,为我国去极端化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与事实依据。
关键词:伦敦桥恐怖袭击;“断念与脱离项目”;去极端化
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新疆地区青少年极端主义倾向生成机制定量研究”(18SFB202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域外警务(学术主持人:邱格屏)
7.新冠疫情下的基层行政人员:警察在受限环境中的应对
作者:拉斐尔·阿尔卡迪帕尼[巴西热图里奥·瓦加斯基金会(FGV)教授];桑德罗·卡巴拉[战略和公共管理教授,Insper(巴西非营利性商学院)MPP项目主任,同时任职巴西巴伊亚联邦大学(UFBA)]艾伦·费尔南德斯[巴西热图里奥·瓦加斯基金会(FGV)教授];加布里埃拉·洛塔[巴西热图里奥·瓦加斯基金会(FGV)教授]
万立(译)(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新冠疫情是人类前所未有的挑战。尽管已经有人在讨论大规模疫情对医护人员的影响,但人们对它如何影响警察却知之甚少。我们运用人种志情感启发法对巴西一支警察队伍作了归纳定性研究。从中我们得出了一些结论:在人力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政治、职业文化和物质层面的冲突可能会对警察的应对产生负面影响。通过揭示已知的影响新冠疫情防控的方式和提出基层行政人员的酌情决定权有利有弊的问题,我们的工作为现有的基层行政人员研究提供了参考,同时阐明了警察在受限环境中处理大规模疫情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关键词:新冠疫情;职业文化;警察;政治冲突;基层行政人员
刑事法学 
8.论被害人自陷风险的类型区分
作者:王芳凯(北京大学法学院2017级刑法学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尽管我国实务尚未明确将被害人自陷风险当作排除行为人不法的事由,但学说已经开始接纳这种观点,并主张将被害人自陷风险区分为“自我危殆化”和“他者危殆化”。德国实务在“海洛因注射器案”中提出了自我危殆化,并在“加速测试案”中主张用危险支配说来区分自我危殆化和他者危殆化。但从区分的必要性来看,自我危殆化和他者危殆化之间的差异并不是必然的。从区分的可行性来看,无论是危险支配标准还是其他标准,它们都无法成为合适的区分标准。从被害人自陷风险的基本模型上来看,只要行为人过失地对危险进程作出贡献,他就不是不可罚的“参与他人自我负责的自我危殆化”,而是“以正犯身份参与的他者危殆化”。
关键词:被害人自陷风险;自我危殆化;他者危殆化
9.中国财产刑执行难问题的检视与出路
作者:陈恋(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我国财产刑执行难由来已久。最高人民法院自2016年起开展全力解决执行难活动,民事执行难得到了显著缓解,但刑事财产刑执行现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相关机关不重视财产刑执行,当前财产刑执行率约为10%,财产刑执行启动难,被执行人以及财产线索难找。造成这一现状主要是因为我国财产刑执行资源分配不足、审前准备性程序缺失、财产查控机制不完善、检察监督机制不完善。要解决财产刑执行难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合理分配执行资源,设立执行准备程序,完善财产查扣机制,加强财产刑执行的制约与监督。
关键词:财产刑;准备性程序;财产查扣机制;检察监督
10.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立法的回顾、反思、未来
作者:陆丽(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副教授)
内容提要: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立法进程大概可以分为三个历史时期,即立法的探索时期、立法的基本形成时期和立法的完备时期。纵观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立法的演进过程,发现其呈现出犯罪形势、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相互影响的互动特色,这反映了我国刑事政策观念及刑事立法的不断调整的动态发展过程。回顾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立法四十多年的演进,仍能发现其在立法模式、立法的前瞻性、立法的系统性以及刑罚配置等方面存在的较多问题。针对我国有组织犯罪刑法立法的缺陷,我国未来的刑法立法改革走向就是要总结既往立法和司法实践探索经验,正视立法存在的不足,不断从结构、制度和立法技术等方面加以完善,运用多元、科学、积极的总体立法方略构建完备的食品安全犯罪刑法体系。
关键词:食品安全犯罪;刑法;立法进程
基金项目:河南警察学院项目“河南公安机关办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问题研究”(HNJY-2019-6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1.英格兰和威尔士辩诉交易制度中被害人保护的不足及完善研究
者:赵卓远(中共温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研究中心科员,英国利兹大学法律硕士)
内容提要:对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保障是各国近几十年来刑事司法研究的热点。在辩诉交易制度中,由于辩诉协议的制定常常只需在检方和被告方之间完成,使得被害方在程序中处于一个边缘化的位置,被害人权益的保障也因而存在不足。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辩诉交易制度中,对被害人的权益保障出现了效率低及控诉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不足等问题。基于此,英格兰和威尔士在该制度改革中通过对减刑幅度的调整、控诉权的完善、参与权的加强和救济权的补充来进一步完善被害人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制度保护。这些实践也为我国的制度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关键词:英格兰和威尔士;辩诉交易制度;被害人权益保障
刑事侦查与治安研究
12.警察权属性定位问题研究
者:李弘扬(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民警、公职律师)
内容提要: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模糊与反复造成了公安机关警察权兼具行政权与司法权双重属性,导致了实践中警察权的失范运行。以兼顾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向为指导思想,对中外警察权属性定位进行历史梳理和运行现状分析,并对我国警察权运行实践中的权力失范现象进行反思,确定警察权不具备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双重属性,而应明确定位为行政权。
关键词:警察权;属性定位;行政属性
13.公安现场执法:缘起、历程和路径
者:张雷(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讲师)
内容提要:公安现场执法是公安执法的一种表现形式。公安现场执法规范化也伴随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社会治安形势不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侧重点也各不相同。回顾公安执法规范化的历史进程,展望未来公安现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愿景——公安现场执法目的与执法形式的统一。达成愿景的路径有:源头治理,为现场执法主体减负;修订公安执法细则,为公安现场执法正名;制定公安现场执法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空间;创新公安执法宣传,优化现场执法环境。
关键词:公安现场执法;执法规范化;执法形式;执法目的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警察街面控制的实证研究”(2019SJA0512)的阶段性成果;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教学建设一般项目“公安行政执法综合实训方案设计研究”(YB19002)的研究成果。
14.清末维新运动与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生成
者:刘琳璘(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教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清朝末期的社会改革是从传统封建农业社会向近代法治工业社会的重要转型之作。清末维新运动则是这场社会改革的引领者和主导者,它不但开启了中国社会转型之路,也为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生成创造了条件。清末维新运动的曲折以及最后以失败而告终的结局,也使得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在初创之后命运多舛。故,不可否认,清末维新运动的发展与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生成关系密切。从此角度分析或可为我们明晰现代警察制度改革的方向与进路。
关键词:维新运动;警察制度;警政
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公共卫生安全视域下地方公安行政应急问题研究”(2020BFX008);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调研课题“突发公共事件背景下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问题研究”(SKL-2020-23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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