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金银墙代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2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金银墙代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个人简历
金银墙,男,朝鲜族,1965年1月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入党,吉林大学法律专业毕业。
1983.09—1987.07,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7.07—1987.10,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干部处待分配
1987.10—1989.05,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其间:1987.10—1989.05挂职任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89.05—1991.0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处书记员
1991.03—1993.0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副科级助检员
1993.03—1995.09,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正科级助检员
1995.09—1995.12,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副处级检察员
1995.12—1998.11,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级检察员(其间:1996.07—1998.01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8.11—2001.0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2001.03—2004.11,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处长
2004.11—2009.02,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2009.02—2011.01,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
2011.01—2011.03,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2011.03—2016.04,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6.04—2017.12,齐齐哈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7.12—2018.02,齐齐哈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2018.02—2018.03,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18.03—,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现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2年1月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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