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光华法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现将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1月20日-29日)。考生对拟录取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
候补人员的拟录取资格需经候补考生与相应二级学科带生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另少民骨干计划拟向学校推荐的名单见附件二,最终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少民骨干专项计划招生要求和指标综合测评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申诉受理部门:教育教学中心
联系人:王书剑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一:2022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人员和候补人员.xlsx
附件二:少民骨干计划拟向学校推荐人员及排序.xlsx
光华法学院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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