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南大学研究生院侵害考生合法权益的申诉
尊敬的中南大学校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2022年准备报考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来自疫区的考生。现就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中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中侵害考生合法权益一事提出申诉。
一、基本事实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1月3日元旦假期),中南 大学研究生院在其网站(“非中南大学官网”)发布了“中南大学关于公布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报考注意事项的公告”,但并未通知各二级学院在“二级学院的官网上”公布。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此次招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4日—1月15日(除去中间的节假日,只有9个工作日),2022年1月15日下午5点,报名系统关闭。很不幸的是,本人一直以来只关注二级学院的官方网站,且二级学院以往每年都及时发布招考公告,唯独今年没有发布,所以本人一直在等消息,最终错过了报名截止日期。同时,本人现处疫区的农村老家,防控措施比较严格,网络信号也比较差。
二、理由阐述
(一)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招生信息的程序不合规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注:该文件合法有效,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往后各年参照执行,教育部官网可查)之“九、信息公开公示”的规定,“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由此可知,第一,中南大学研究生院仅仅在自己的官方网站发布了本次招考公告,既没有在中南大学官网上发布,也没有像往年一样要求各二级学院在“二级学院的官网上”发布,发布信息的渠道单一、狭窄,客观上增加了考生获取信息的难度,严重不符合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布的相关规定。第二,发布招考公告的公示时间不足,从2022年1月4日—1月15日,中间除去节假日,公示时间不足“10个工作日”的法定要求,而反观国内绝大多数其他高校,公示时间至少都不少于1个月,给考生充足的时间获取消息。
(二)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招生信息的内容不合理
此次,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招生信息正是临近高校放假之际,广大考生正在返乡途中,加之各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在途时间相对延长。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在此特殊时机仅在自己网站上匆忙发布招考公告,又匆忙关闭报名系统,将每个考生都“设想”为能够及时看到信息并能够及时报名,实为不合理。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的上述行为,这无疑加重了考生的“注意义务”,而将自己工作内容和程序不到位的职责“转嫁”给了考生,让考生承担这本不该有的责任。
(三)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招生信息的内容不合情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招生信息的内容,无视疫区考生和非疫区考生的客观区别,采用“一刀切”的方式要求所有考生在短短数日内看到信息并完成报名,既不符合国家疫情防控的要求,也不符合常理常情。本人所在的农村地处疫区,防控措施和要求比较严格,且农村网络信号比较差。就算本人能够如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所“设想”的那样,在短短数日内看到信息,但本人客观上着实没有办法去市区网吧等场所完成报名。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没有将上述情况考虑在内予以统筹安排,实则侵害了广大疫区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申述请求
鉴于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招考信息程序不合规、内容不合理、不合情,加重了考生的“义务”,客观上侵害了似本人的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向厅长寻求帮助,并请求可以协调适当延长报考时间,给广大考生一个补报的机会。(补报程序目前在国内高校博士招考公告中普遍存在)
很显然其没有关注考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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