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清华、莎普爱思、鸿茅药酒、汇仁肾宝……只要还未被它们完全洗脑”,要找出这些常年在各大电视台轮番亮相品牌的共同点应该不难。因为除了广告”,它们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听着就很
它们都涉嫌虚假广告
鸿茅药酒的广告
鸿茅药酒堪称这其中的杰出代表。据人民日报社旗下《健康时报》曾报道披露,违规次数达2630次,并先后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被暂停销售数十次,可谓遥遥领先于同行。
2017年8月,《健康时报》就曾报道过鸿茅药酒的广告违法问题
但虱子多了不怕痒,如果你以为鸿茅药酒的“能量”就止于此,那么就太小看这款宣称“每天两口,把病喝走”的神奇之酒了。
近日,鸿茅药酒就因为“跨省抓捕吐槽者”事件,成功把自己送上了头条。
事件起因于去年12月19日,广州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了一篇帖子,称在老年人群体中热销的“鸿茅药酒”,实际上是酒剂类中药,成分中含有多种毒性中药材,并在标题上指鸿茅药酒是“毒药”。
不想,今年1月10日,谭秦东在自家楼下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警方带走,目前被羁押在凉城县看守所。

鸿茅药酒方面认为,谭医生的这篇文章,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总金额达827712元”,达到了构成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但文章点击率只有2000多次,这么小范围的传播与鸿茅药酒所诉称的80万元的退货的经济损失是否构成因果关系,引爆了舆论的强力反弹。
鸿茅药酒针对自媒体的曝光文章发布声明

2000多点击率到底与80万元的退货有多大关系,鸿茅药酒心理应该最清楚,当地不惜千里抓人的执法部门也该心中有数。而普通公众判断这个事儿,其实很简单:一名医生仅在针对一款酒的科普文的标题中,作了“毒酒”这样的情绪化表述,就遭致了跨省抓捕,这明显有违常识和人们普遍的生活经验。
谭秦东所发部分原文
一方面,鸿茅药酒如果确实认为自家公司的商业信誉遭受破坏,大可拿起法律武器,发起民事诉讼。动辄申请警方来个跨省抓人,是否太“傲娇”了?另一方面,在刑罚谦抑原则和不过度介入民事纠纷的执法惯例面前,一地警方不惜跨省抓捕一名对一款药酒吐槽的医生,这种小题大做传递给社会的是一种隐隐的不安与紧张感。其中最大的“槽点”在于,如此执法,真的公平吗?如果换一个“普通”的报案者,当地执法部门还是否能如此积极以对?
所以,这个事儿发展到今天,相较于鸿茅药酒到底有没有毒,这家公司与当地执法部门乃至地方政府之间是否存在不同寻常的关系,或者说,这次跨省抓人的过度执法是否受到某种地方保护利益的驱动,无疑是更值得关注的焦点议题。
谭秦东的妻子称,抓捕人员中有鸿茅药酒的人
因为在不可思议的现实面前,每个人都难免心生代入感:今天吐槽的是一款酒,下一次吐槽一种饮料,是否同样也可能被“跨省”?这并非耸人听闻。请看一则旧闻:
2016年10月8日晚,江苏淮安某驾校教练刘春林,和两位准备参加驾考的学员邓某川和李某入住一招待所。发觉肚子饿了后,刘买了“喜多多椰果王果粒饮料”,但吃的时候发现果粒嚼不动,遂将果粒中的水分拧干,两手拉拽果粒不断,抱怨该饮料会“吃死人”。这个过程被一位学员录下视频,并放到驾校内部群里传开。后三名男子遭厂家报警,福建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将三人批捕。
同样是对知名企业产品的吐槽,吐槽者也同样被知名企业所在地的司法部门“绳之以法”。可见,在没有明确的执法规范的前提下,谭秦东医生的遭遇,其实离每个人都不远。
回到鸿茅药酒本身。不管是对于吐槽“恼羞成怒”式的过度反应,还是身披2000多条违规广告纪录,依然我行我素,“任尔东西南北风”,它最大的问题还不只是跋扈,而是宣传有违常识。
因为这款酒,确切地说,其实是一种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信息显示,鸿茅药酒是属于酒剂类非处方药(OTC)
而还原其药的“真面目”,它违背常识所展现出的荒诞感扑面而来:在21世纪的今天,居然有一种药声称“所有人都能喝”。而对于其中的风险,它的说明书上却明确写道:“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鸿茅药酒药酒的说明书的不良反应一栏,依旧注明“尚不明确”

两千违规广告无人管,一纸吐槽被“跨省”。当一种药,不能容忍任何吐槽,并且依仗某种不可明说的力量来对付吐槽者,它要么已经“坏的”太久,要么早就做好了“变坏”的准备。当然,在这一点上,关于批评的自由,关于执法公平,关于政企关系,关于市场监管,鸿茅药酒或许只是这个时代镜像的某种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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