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摘要
523日,绵阳“扫黑大案”进入第天庭审。当天,控辩双方完成了对第五至第八被告人卢高翔、何涌泉、郭进、陈勇的讯问、发问。
卢高翔等四人,均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对于被指控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均不明所以,表示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
被问及“加入三汇公司以及在三汇公司工作期间,是否知道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违法犯罪组织”,今年60岁、当过银行行长的金辉小贷公司总经理郭进不禁叹气:“不知道,我要是知道,我肯定不会,哎......
被问到为何认罪认罚,54岁的三汇公司出纳何涌泉说:这个事情走到现在让我身心疲惫,我在看守所过得太艰难了,时间一年半了,在这么耗下去三年都不一定完成。
尽管认为曾建斌抠门,公司高管卢高翔对曾建斌和三汇公司,还是作出了较高评价:他比较诚信、正直,这一生也比较勤恳。管理企业有能力,公司有担当,对社会也做了应有的贡献......很多人认为在三汇公司还是比较荣幸的。案发前,我们也认为在这里工作很幸运。

(绵阳中院)

庭审全纪录
2023523日 上午
9:00开始(书记员提前宣读法庭纪律)
审判长 李勤:全体坐下。今天上午的庭审由审判员 罗毅主持。
审判员 罗毅:法警,传被告人卢高翔到庭。
法警:到,是。
审判员 罗毅:法警,为被告人解除戒具。卢高翔你可以坐下。法警坐下。卢高翔,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你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现在向你核实。法警,将认罪认罚具结书交给卢高翔查看。
卢高翔:(查看1-2分钟)
审判员 罗毅:签名捺印是否你本人签署?你辩护人是否在场?是否是你真实意思表示?你是否自愿认罪,接受法律处罚?
卢高翔:是我本人,律师在场。关于公诉机关指控我犯寻衅滋事、故意毁财、妨害作证等罪名,我没有异议。对于指控我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如果法院经过核查事实,最终判断三汇系相关公司,确实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我表示对法院的判决尊重。
审判员 罗毅:你是否同意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卢高翔:同意。
公诉人 蒲琳:下面针对三汇绿湾春新区寻衅滋事这起事实进行发问、讯问。公诉人先讯问。
公诉人 蒲琳:被告人,现在对你进行讯问,你听清楚后如实回答。你在公安机关供述是否属实。
卢高翔:属实。
公诉人 蒲琳: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有无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等非法取证行为?
卢高翔:没有
公诉人 蒲琳:你是否参与了起诉书指控的三汇绿湾春新区寻衅滋事这起事实?
卢高翔:我尊重公安机关核查的事实。但是今天,我还是要说,这事我至今还是没有印象。
公诉人 蒲琳:讯问暂时结束。
审判员 罗毅:由卢高翔辩护人发问。
何冰冰律师:20035月,你是否有印象,你在公司是什么职务?
卢高翔:三汇建材市场的普通员工。
何冰冰律师:作为普通员工,当时你有无在中午和曾建斌、曾和平去吃饭?
卢高翔:没印象。
何冰冰律师:你是否认识马敬令、马敬云?
卢高翔:不认识。
何冰冰律师:按照你的级别,当时是否可以参加管理层聚会?
卢高翔:除了年终聚会,可能性比较小。
审判员 罗毅:其他辩护人需要发问的举手示意。
吴丹红律师:你刚才说2003年时,你只是普通员工。当时曾和平、卢善文什么职位?
卢高翔:不清楚。
吴丹红律师:你知道三汇绿湾春新区的保安和物业发生纠纷的事吗?
卢高翔:不知道。
吴丹红律师:起诉书指控“曾建斌指使你”,那他有无指使你对马敬令、马敬云实施殴打?
卢高翔:真的记不到。
王军律师:我是陈勇的辩护人,跟你核实一个问题,20176月,三汇装饰城装修时,你和陈勇是什么关系?
审判员 罗毅:现在针对三汇绿湾春新村寻衅滋事在发问。
王军律师:好的。
审判员 罗毅:该起事实讯问、发问到此结束。现在针对丰泰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财案进行讯问、发问。
公诉人 罗明川:丰泰当天,你有无到现场?
卢高翔:有。
公诉人 罗明川:怎么去的,自己去的还是别人叫的?
卢高翔:当时我在花园市场办公室,陈勇和彭昌伟在就工作问题跟我沟通,我接到一个电话,我印象中是曾和平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在丰泰跟对方发生了冲突。我只晓得这个事情。办案机关讯问我时,多次提醒了我,究竟是谁通知我的事,和他们掌握的客观事实不匹配。在这里我要做个说明,2017年到现在比较久了,我记忆可能会出现偏差。但还是那个态度,以办案机关核查的事实为准。
公诉人 罗明川:你供述的是谁给你打的电话?
卢高翔:曾和平。
公诉人 罗明川:他怎么告诉你的?
卢高翔:他问我他们发生了纠纷,如果在绵阳,让我过去下。因为从2008年,一直到案发,我主要工作是在德阳,所以他问了我这个情况。
公诉人 罗明川:以查证为准是吧?
卢高翔:是。
公诉人 罗明川:你当日有无到丰泰现场?带了谁?
卢高翔:有。带了刘宏、彭昌伟、陈勇,刘宏带我开车。我就跟他们说去看一看,同车四个人一起去了丰泰。
公诉人 罗明川:你带他们去的目的是什么?
卢高翔:曾和平既是同事也是亲戚,卢善文也是这样的,冯定慧也是同事多年了,听说他们发生了冲突,就想去看看怎么回事,关心一下。
公诉人 罗明川:你到了后,那边有多少三汇系公司的人在?
卢高翔:不确定,我分不清哪些人究竟是丰泰的还是三汇的人。我没法准确回答。
公诉人 罗明川:现场当时人多吗?
卢高翔:人多。
公诉人 罗明川:那些人在做什么?
卢高翔:都在一楼。我印象里有个售楼处,全部在大厅站着。
公诉人 罗明川:你当天有无上到其他楼层?
卢高翔:没有。
公诉人 罗明川:当天现场有无警察?
卢高翔:一楼没看到,但是我看到了警车或者救护车。
公诉人 罗明川:当天现场有无人员受伤?
卢高翔:不知道。就是用担架从二楼抬了个人下来。
公诉人 罗明川:是否有财物损失?
卢高翔:不知道。
公诉人 罗明川:当天有无人丰泰的人受伤?
卢高翔:不清楚。
何冰冰律师:当天,冯定慧、卢善文、曾和平等人为什么去丰泰?
卢高翔:不知情。
何冰冰律师:事先,你是否知道有紫金城这个项目?
卢高翔:不知道。
何冰冰律师:接到电话后,有谁在你身边?
卢高翔:陈勇、彭昌伟。
何冰冰律师:你们去时,有无商议?
卢高翔:接到电话后,毕竟在一个办公室,我就把丰泰发生的事情告诉他们两位。我们把工作说完后,才说大家一起去看看。没有明确要求他们去,也没明确拒绝他们跟我去。
何冰冰律师:公诉人刚才问你,你有无带彭昌伟、陈勇去,“带”字是否准确?
卢高翔:他们坐我车去的,我是这个意思。
何冰冰律师:你们去丰泰之前,离开办公室,是否经过唐学明的办公室?
卢高翔:对于唐学明办公室在哪,我现在没得记忆了。
何冰冰律师:有无喊过唐学明?
卢高翔:没有。
何冰冰律师:有无让陈勇、彭昌伟喊唐学明?
卢高翔:没有。
何冰冰律师:你们到丰泰时,冲突是不是已经结束了?
卢高翔:事后了解,冲突是在二楼,但是我没去二楼,所以我并不知情。但是我在现场看到了出警车和救护车。
何冰冰律师:你有无看到任何冲突和打砸?
卢高翔:没有。
何冰冰律师:你们去丰泰的路上,陈勇、彭昌伟有无给其他人打电话,喊人去丰泰?
卢高翔:没得印象。我要说的是,我没有授意任何人打电话。
王兆峰律师:这个事情发生的原因是怎么回事?
卢高翔:不知道。
王兆峰律师:你刚才说是公安提醒下,曾和平通知你的,那么在公安提醒你以前,你是否记得谁通知你的?
卢高翔:我说的是,公安提醒的是,我记忆和他们掌握的证据不匹配。我的记忆和供述是,曾和平通知我的。
王兆峰律师:你能清晰地记得,是曾和平通知你的吗?
卢高翔:我有这个记忆。
王兆峰律师:你之前回答时,说对这个事没印象了,但是又说对曾和平通知你有印象,你到底有无印象?
卢高翔:我不是对丰泰这个事情没印象,我是说对三汇绿湾春的事情没印象。
王兆峰律师:当时曾建斌没通知你吧?
卢高翔:我不确认,以公安调查为准。
王兆峰律师:曾和平通知你时,有无告诉你去干什么?
卢高翔:只是说发生了冲突,希望我去一下。
王兆峰律师:你们去时,拿器械了吗?
卢高翔:没有。
王兆峰律师:你看到冯定慧和曾和平了吗,在现场?
卢高翔:没有。是后来公安带他们下楼去派出所调查时,在一楼,我看到他们了。
王兆峰律师:就是说,在楼上的情况你没看到?
卢高翔:没有。
王兆峰律师:你在现场看到曾建斌了吗?
卢高翔:没有。
王兆峰律师:你刚才说你没上楼,其他人上楼的情况你看到了吗?
卢高翔:没有。
王兆峰律师:看到谁破坏门锁了吗?
卢高翔:没有,肯定没有。
王兆峰律师:事后如何处理的?
卢高翔:不知道。
吴丹红律师:你前面回答时,提到你不记得曾建斌打过电话,以调查为准,那公安机关有无给你出示过书面的,你的通话记录?
卢高翔:没有看仔细,但是他确实示意我,在某个时间,我跟曾建斌有通话记录。
吴丹红律师:哪个时间?
卢高翔:没有明说。
吴丹红律师:据我所知,通话记录不可能调取那么长时间,你能不能记得是哪年哪月?
卢高翔:没有记忆。
吴丹红律师:你有无纠集一百多人去丰泰聚众造势?
卢高翔:当然没有。
吴丹红律师:当时去了有一百人吗?
卢高翔:不知道。
吴丹红律师:你估计有多少人?
卢高翔:我也不知道,其他部门的同事,我并不完全认识。
吴丹红律师:你去现场后,有无动手?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有无看到曾和平、冯定慧等四人有什么行为?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是没看到还是他们没有?
卢高翔:没看到。
吴丹红律师:有无看到警察用催泪瓦斯?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你后来去派出所了吗?
卢高翔:去了。
吴丹红律师:警察怎么处理的?
卢高翔:我们在外面车上等。后来就把冯定慧他们接走了。
吴丹红律师:有无进行处罚,罚款等?
卢高翔:我不清楚。
吴丹红律师:后来就这事,公安这么多年有无就此事再找你?
卢高翔:没有。
王兴律师:曾和平给你打电话时,有无明确说让你到丰泰后干什么?
卢高翔:没有。
王兴律师:你到现场后,有无殴打、辱骂他人?
卢高翔:当然没有。
王兴律师:你有无让别人做什么事?别人有无让你做什么事?
卢高翔:都没有。
王兴律师:你认为哪些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
审判员 罗毅:注意发问方式,不要让他做法律评价。
王兴律师:他认为自己犯罪,需要了解这个情况,你认为你的到场构成犯罪吗?
卢高翔:我对寻衅滋事缺乏法律认知,我对公诉机关的公正性,我还是不质疑的。
公诉人张光明:反对这些提问,辩护应当就事实发问,不应对法律评价、认知进行评价,发问有诱导性。
吴丹红律师:这是程序性事实。
王兴律师:这涉及到量刑表现吧,这……
(被打断)
审判员 罗毅:反对有效,继续下一个问题。
徐莹律师:当天卢善文有无给你打电话?
卢高翔:没有。
徐莹律师:你到现场有无看到卢善文?
卢高翔:就是在一楼被公安带走时看到了。
徐莹律师:你前面说去的目的是有同事,关心了解下,那你有无打架耍横的目的?
卢高翔:当然没有。
徐莹律师:你说你看到了一些人,但是分不清楚是哪些人是吧?
卢高翔:就是唐学明在现场让大家不要冲动,要冷静,其他人我都不认识。在一楼。
徐莹律师:那个地方是丰泰售楼部吧?
卢高翔:应该是。
徐莹律师:那天丰泰有无正常上班、营业?
卢高翔:我确实不知道。
梁雅丽律师:我是曾和平的辩护人,有简单两个事跟你核实下。你前面说“印象里”是曾和平,但不能确定是他,是吗?
卢高翔:是。
梁雅丽律师:那打电话的人跟你说了什么,目的是什么?
卢高翔:大致内容是问我是否在绵阳,如果在,他们在丰泰和工作人员发生了冲突,希望我过去下。至于目的,我不知道。
梁雅丽律师:电话里有无直接说让你带人去?
卢高翔:没有。
程小洋律师:我是冯定楷的辩护人。向你询问几个问题。你是否认识冯定楷?
卢高翔:认识。
程小洋律师:你得到信息后,是否给冯定楷打过电话?
卢高翔:没有。
程小洋律师:你到现场有无看到冯定楷?
卢高翔:没有。
审判员 罗毅:该起事实的讯问发问到此结束。现在就三汇装饰城发问。
公诉人 罗明川:三汇装饰城二楼日常管理是否三汇市场经营部负责?
卢高翔:是。
公诉人 罗明川:你在升级改造负责什么?
卢高翔:协助当时绵阳分管市场的副总张刚工作。对招商运营负责。
公诉人 罗明川:什么时候决定对二楼改造,谁决定?
卢高翔:2016年底,曾建斌做最后决定。
公诉人 罗明川:商户撤场谁负责?
卢高翔:市场招商运营部和他们进行谈判。三汇市场办负责。
公诉人 罗明川:什么时候告知租户要撤场?
卢高翔:在通知他们撤场截止日的至少三个月之前,具体记不清楚。
公诉人 罗明川:租户是否同意撤场?
卢高翔:80%多同意撤场。
公诉人 罗明川:其他的呢?
卢高翔:有二十来户对我们的决定不予理解,没有撤场。
公诉人 罗明川:市场方如何处理?
卢高翔:与他们进行沟通,告知他们,按照合同和约定他们应该撤场。报告了社区、街道办、派出所、工商局、涪城公安局这些部门。派出所,社区也多次沟通协调。
公诉人 罗明川:商户不愿意撤场的理由是什么?
卢高翔:希望得到赔偿。他们认为自己的权利得到了侵犯。但直到今天,我还是不同意他们的观点,他们应该撤场。
公诉人 罗明川:是否提起诉讼?
卢高翔:没有。我们有这个想法,但我们整个二楼建筑面积是一万八千平方,一个平方租金50,每天租金成本是三万,工程机械也已经入场。如果起诉,我们初步预判,从起诉到审判、生效、上诉、再审、申请执行,损失接近上千万。间接损失,当时家居商家的优势商家、优势品牌都在招商,比如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等,全国优势商家只有那么多,如果我们不加紧改造,招商会收到很大影响,我们后期市场运营后产生很大影响。
公诉人 罗明川:你是否向曾建斌汇报,他怎么安排?
卢高翔:最初在69号之前,曾建斌、张刚指示要加紧和对方沟通,争取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尽快撤场。确保我们约定的改造时间不受影响。
公诉人 罗明川:69号之后呢?
卢高翔:当时我的主要精力已经转移了,招商也比较困难。既然客户经过公司、有关部门沟通没有进展,效果不理想。我想不如放一下,我的主要精力就放到招商去了,以时间换空间。
公诉人 罗明川:后续谁负责?
卢高翔:陈勇、张刚他们在负责。
公诉人 罗明川:宏坤公司为什么参与撤场?
卢高翔:宏坤是项目的施工方。市场管理办包括我本人和工作人员,我们是无法施工。
公诉人 罗明川:你和曾建斌、卢善文是否就撤场的事情进行商谈?
卢高翔:69日之前有过一次。也是在汇报这个改造项目情况的时候,探讨了客户撤场的问题。就有一个判断,剩余的二十多户商户要靠协调沟通达到主动撤场的效果可能性不大。即便能达到,时间也会很长。无法符合我们的改造时间要求。最后,曾总把我们和商户的租赁合同看了一边,其中有一条,如果合同合法终止,商户在接到我们撤场通知七日内不撤场,我们有权把他们的东西予以搬离。因此,曾总决定,让宏坤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代为搬离物品。但这次没有实施。在做准备工作的时候,这部分商户知晓了这个情况,我们担心这个工作可能做的不够充分,发生冲突,就没有实施。
公诉人 罗明川:69号到19号,有没有商户撤场?
卢高翔:在我的印象中,好像没有。
公诉人 罗明川:卢善文对二楼有商户没有撤场,是否明知?
卢高翔:有的情况了解。
公诉人 罗明川:商户未搬离,宏坤决定进场拆除你是否知道?
卢高翔:知道。
公诉人 罗明川:谁决定拆除?
卢高翔:我不能明确回答,当时我不在场。
公诉人 罗明川:他告诉你进场是否会拆除搬离商户门面?
卢高翔:不知道。
公诉人 罗明川:你是否组织郑凯文、杨雄等人就拆除事情进行安排?
卢高翔:没有。
公诉人 罗明川:三汇管理公司是否要告知宏坤哪些商户不愿搬离?
卢高翔:要告知。有四户还是散户,在我们的新计划不冲突,我们决定不拆除,商户也同意,这样也能减少他们的损失。这也意味着其他的要拆除。
公诉人 罗明川:宏坤拆除前是否开会?
卢高翔:不知道。
公诉人 罗明川:6.19当天宏坤是否损坏商户财物?
卢高翔:不知道。
公诉人 罗明川:当天是否完成未搬离商户的拆除?
卢高翔:没有完成。事后了解,有两户,一米阳光和檀香世家的商户货品、展品比较完整。不像其他商户都把重要的商品、物品搬离。只留了一个办公桌。但这两个商户门店相对完整,施工方当晚拆除的时候没有拆除。事后由檀香世家和一米阳光的承租人自行对门店进行拆除。这两户我了解,其他的我不了解拆除情况
公诉人 罗明川:你了解的这个情况是从哪里的来的?
卢高翔:黄江。
公诉人 罗明川:什么时候告诉你的?
卢高翔:6.19后。
公诉人 罗明川:你当天或之后是否去现场查看?
卢高翔:没有。我没有实际见过现场,至少对一米阳光这户,黄江对我说的情况我可以确认。因为事后解决遗留问题与商户谈判,一米阳光的老板是我约谈,他确认了这个事实。他说到了这个事实,他不知道我没去,还对我表示感谢,说他的门店没有受到损失
公诉人 罗明川:宏坤公司是否反映过还存在不能进行拆除的情况?
卢高翔:没有。
公诉人 罗明川:强行进场拆除后,商户的善后问题谁解决?
卢高翔:我和陈勇。
公诉人 罗明川:分工还是受安排?
卢高翔:曾总认同但未明确安排。我们当时认为这是和客户之间的一个矛盾,既然市场管理处是和客户打交道的,我们能解决的就去解决。
公诉人 罗明川:陈勇负责什么?
卢高翔:他不是三汇管理办的工作人员,三汇管理办主要负责三汇装饰城。陈勇的主要工作不在三汇管理办。陈勇是三汇实业保卫处的负责人,在公司多年,很多对外沟通、接洽都主要是他在负责。我们认为他的沟通协调能力比较可以,就把他从花园市场抽调过来,协助处理这个问题。
公诉人 罗明川:谁抽调他?
卢高翔:我。
公诉人 罗明川:具体是谁进行怎样善后?
卢高翔:拆除后,商户到公司理论。我们先期进行接待、接洽,听他们的抱怨、诉求。
公诉人 罗明川:是否对商户进行补偿、赔偿?
卢高翔:最开始没有明确表态要赔付。事后确实闹得冤冤不解,整个人心烦意乱,就想着损失一点,适当赔付算了。
公诉人 罗明川:赔偿哪些商户,都是不愿意撤场又被拆除的嘛?
卢高翔:是。
公诉人 罗明川:什么标准?
卢高翔:没有具体标准,根据他们的诉求,以及掌握的商铺内情况进行赔偿,最终达成一致。
公诉人 罗明川:是否经过曾建斌同意?
卢高翔:要报告。
公诉人 罗明川:是否报案?
卢高翔:我参与协商,不知道他们是否报案。
公诉人 罗明川:是否要求他们到公安撤案?
卢高翔:商户是否报案我们不清楚。当把赔付意见达成一致后,我们会询问他们是否有报案,希望他们撤诉。我们理解中既然达成一致,这个事情就解决了。不过这个不是我们赔付的先行条件。协议赔付是在街道办司法调解中心进行的,有司法人员现场制作调解意见书。
公诉人 罗明川:公安机关在强行进场后是否调查?
卢高翔:有。
公诉人 罗明川:你是否带人接受调查?
卢高翔:我没有带人去,陈勇我不知道。
公诉人 罗明川:有无对到公安接受调查的人提出要求?
卢高翔:介绍了整个公司和商户之间矛盾和纠纷的情况。
公诉人 罗明川:本案立案前公安有没有立案?
卢高翔:不知道。
何冰冰律师:整改方案谁提出?
卢高翔:业务部门张刚提出。提出方案是否实施最终由董事长决定。
何冰冰律师:当时你在三汇集团有没有分管这部分?
卢高翔:我分管德阳市场。
何冰冰律师:后来为什么参与?
卢高翔:张刚提出要对三汇市场升级改造,公司很重视。但对绵阳市场部门的人员有一些担心。基于我之前一直在市场管理部工作,对于绵阳市场整体情况包括我们市场比较了解,希望或要求我回来,抽些时间协助张刚进行项目实施可能性论证及后续实施。
何冰冰律师:市场办有多少员工?
卢高翔:花园市场和建材市场大概50人。
何冰冰律师:搬迁之前商户租赁合同是否到期?
卢高翔:到期。
何冰冰律师:你们如何通知?
卢高翔:口头吹风,有意向信息的传递,作出决定后,在市场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对每一户还进行书面的告知,也有拒绝签署的商户。
何冰冰律师:不愿意搬离商户的理由是什么?
卢高翔:我还是要说一下他们的理由。他们提出的理由是希望我们进行赔偿,他们进行了装修投入。第二要求继续承租,而且要在原位原址。甚至承租五六十平米的客户,要求赔偿款项打到了60万,最低也要十多万。
何冰冰律师:按照要求,市场方是否要对商户赔偿?
卢高翔:根据我们对合同法的理解和合同的约定,我们认为在终止和承租户关心的问题上,公司没有违法、也没有违约,不应该进行赔偿。
何冰冰律师:你说商户要原位、原址,不同意方案调整,按照合同,他们有没有优先承租、在原位原址情况下承租的权利?
卢高翔:既然二楼全体商户租赁到期,公司整体装修不再出租,所有商户的优先承租权不存在。但我们与商户合作多年,在公示也表示,如果由继续和我们合作的,可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入场。
何冰冰律师:改造完成后,重新进场的商户有没有类似情况?
卢高翔:从面积上看,有70%的商户返场返租。
何冰冰律师:你提到代为搬离,是什么情况?
卢高翔:把他们店里的而物品、样品能够移动的,没有进行装修附着的进行保护性撤离。从铺内一个位置搬到另一个位置,达到不影响我们施工的目的。
何冰冰律师:619号你们做了什么准备?
卢高翔:对于619这次搬离,市场部门没有准备。但69号那次,有进行准备,包括买地垫,对需要撤除的物品进行保护。买了手电,当时整个二楼要断电。当时为了避免矛盾,要在闭市后进行搬离。购买了这两样东西.
何冰冰律师:你刚刚说,卢善文告诉你代为搬离,他是什么时候告诉你的?
卢高翔:准确时间不能确认,应该是1718号。大致意思是说曾总下了这个决定,这个事情要好办一些,接下来你就不需要操心了。第二,虽然工期比较紧,但班组加紧一点,你们定的预期开业时间还是有可能得到保障的,主要是这两个意思。
何冰冰律师:按照升级改造的规划,有没有确定什么时间进场、上完成升级改造?
卢高翔:最迟在当年的101号,要开业。最好的想法是在9月中旬进行试运营,101日正式运营。
何冰冰律师:升级改造时间是多长,是否和宏坤公司约定或商议?
卢高翔:记不清,大概是在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四个月。
何冰冰律师:搬离物品当天,你是否在场?
卢高翔:没有。
何冰冰律师:有没有市场管理处的人在现场?
卢高翔:李天雨,事后还有一个叫宪春龙的在场。商户里面有三到四户予以保留。我们一直担心需要保留的商户被误拆,所以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值守。
何冰冰律师:市场的钥匙,商户分布图,是否给宏坤?
卢高翔:给了。分布图和新规划图给的比较早,希望宏坤公司能够对我们新的规划方案给与一些修改意见,所以给的早。钥匙是宏坤公司入场做准备的时候,把二楼的进出场要是进行了移交。
何冰冰律师:619日搬离后,是否知道公安机关来调查?
卢高翔:知道。
何冰冰律师:通过什么方式调查?
卢高翔:不知道。我只晓得陈勇告诉我,公安对三汇市场的纠纷进行调查。
何冰冰律师:公安有没有要求市场提供参与拆迁的人员名单?
卢高翔:提供了。
何冰冰律师:谁确定的名单?
卢高翔:和公安机关对接的是陈勇。宏坤建筑当晚参与19日凌晨人员的名单陈勇不一定知道,还是宏坤公司提供,陈勇提交。
何冰冰律师:名单是否有参与代为搬离的人?
卢高翔:这个名单我没有审查,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
何冰冰律师:这个名单是谁给公安机关的?
卢高翔:陈勇。
何冰冰律师:陈勇交给公安机关前,你有没有向陈勇交代什么?
卢高翔:让他积极配合调查。
何冰冰律师:有没有接触过名单的人?
卢高翔:我不知道名单上有谁,没有办法回答是否接触。
何冰冰律师:你是否要求陈勇告诉名单上的人,如果不说一些对公司有利的话就要开除?
卢高翔:没有。
何冰冰律师:有没有告诉陈勇,让他们做不实陈述,说了就给奖励?
卢高翔:也没有。
王兆峰律师:根据你们与商户签订的合同,到期后,你们如果不出租,经过通知他们不撤场,可以清场,是吗?
卢高翔:合同有相关条款约定。
王兆峰律师:合同到期后,你们提前至少三个月通知他们,还通过多种方式通知,是吗?
卢高翔:是。
王兆峰律师:他们提出了过高赔偿要求,你们无法接受,是吗?
卢高翔:是。
王兆峰律师:在此情况下,你们通过向相关政府部门,包括公安,希望他们协调,是吗?
卢高翔:是。
王兆峰律师:你们进场前,做了耐心的说服工作,是吗?
卢高翔:是。
王兆峰律师:曾建斌让你们进行耐心的说服工作,是吗?
卢高翔:是。
王兆峰律师:有没有指使你们损坏商户的东西?
卢高翔:没有。
王兆峰律师:你们尽可能做了保护措施?
卢高翔:69号做了准备。
王兆峰律师:檀香世家是自行拆除?
卢高翔:我从黄江口中得知这个信息。
王兆峰律师:在事后檀香世家报案了吗?
卢高翔:不知道。
王兆峰律师:到法院起诉你们了吗?
卢高翔:没有。
王兆峰律师:他是否拿出相应的损失赔偿鉴定?
卢高翔:没有。
王兆峰律师:事后处理过程中,曾建斌有没有指使你们让商户撤诉?
卢高翔:没有。
王兆峰律师:你刚刚提到了相关名单,这个名单拿给曾建斌看过吗?
卢高翔:是这样的,这个名单向公安机关提交,主要是陈勇去提交。这个名单需要加盖公司的印章,按照当时公司对于印章的使用要求,凡是对外文书需要加盖公章的,需要经过相关人员包括董事长的审批。
王兆峰律师:这个名单曾建斌是否看到过,你能确认吗?
卢高翔:不能确认。
王兆峰律师:拆除当天,曾建斌到过现场吗?
卢高翔:我不能确认,我当天也不在场。
王兆峰律师:你能确认曾建斌是否知道现场有哪些人参加拆除吗?
卢高翔:对于他是否知道,我不能确认。
吴丹红律师:补充几个问题,当时三汇装饰城的升级改造,对商户有什么好处,有没有好处?
卢高翔:升级改造对于要继续和我们合作的商户和公司都是有好处的,因为我们的设施非常陈旧,规划也不合理。定位不准确,不利于长期经营应对竞争。如果市场经营不好,商户本身也经营不好。改造这个行为实质是商户和公司共同的需求。这是我的理解。
吴丹红律师:你说这是双赢的行为?
卢高翔:是。
吴丹红律师:升级改造前,是否公开征求过商户的意见?
卢高翔:有。分两个层面,第一个,发动所有楼层管理人员,对自己管理的商户进行一对一的改造意见征求,再汇总他们反馈的意见后,由我、张刚、郑凯文,进行了一次客户代表的座谈会,对改造再次征求意见。在这次会上,大概有二十多户代表,除了一个叫深大地板的代表持保留意见,其余所有商户,都对公司升级改造极力赞成。
吴丹红律师:征求意见后,你们是否就决定升级改造?
卢高翔:是,客户意见反馈到公司,公司作出了这个决定。
吴丹红律师:是否和客户沟通补偿方案?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商户是否签订合同?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针对到期后,客户如何撤场,是否有书面协议?
卢高翔:合同到期后,没有签新合同,但原合同对此有约定。
吴丹红律师:原合同还是有效的?
卢高翔:是。
吴丹红律师:你说百分之八十多同意,其他的不同意的商户提出要求补偿的方案,是否合理?
卢高翔:我坚持认为不合理。
吴丹红律师:商户如果不搬迁,会造成什么影响?
卢高翔: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直接影响是我们的租金损失,他们无权占有期间,会有租金损失;第二,我们还有租赁设备等,有租赁费用;第三有相关人员的安排,这是直接损失。由于施工改造的延期,有可能对我们改造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有长远影响,这个损失可能比我们的直接损失还大。
吴丹红律师:商户不愿意搬离,是否给公安报告?
卢高翔:有报告,不仅仅是公安机关。
吴丹红律师: 公安机关什么态度?
卢高翔:公安机关爱莫能助,认为属于经济纠纷。这二十多户商户在我们经营期间吃饭、喝酒、打牌。
吴丹红律师:他们的这种行为有什么影响?
卢高翔:当时一楼和三楼还在经营,他们的行为对经营造成了影响。而且由于他们住在里面,二楼也无法关门,阻止我们关门。
吴丹红律师:曾建斌要求你们加强沟通,是否要求你们采用暴力手段打砸的方式解决?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6.19当天凌晨拆除行为,曾建斌有没有明确指示强拆?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你说一米阳光和檀香世家是自行拆除,他们也没有报案起诉,起诉书提到的三万八千元损失,怎么造成的你知道吗?
卢高翔:不知道。
吴丹红律师:你提到赔偿希望商户撤案,如果不撤案,是否有影响?
卢高翔:不作为赔偿的先决条件。
吴丹红律师:商户签订协议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或语言威胁?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赔偿问题上,曾建斌是怎么要求的?
卢高翔:没有明确要求。但原则我能理解,双方协商,尽量做到对自己有利、对公司有利。既要解决问题,也要对公司有利。
10:34休庭十分钟
1053
审判长 李勤:现在继续开庭,再次提醒控辩双方发问、讯问必须围绕法律规定。同时,再次提醒全体人员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作出违反法庭纪律和藐视法庭的行为。
徐莹律师:整个装饰城升级改造,分三个阶段问你。第一个阶段,改造方案。装饰城的产权房是谁,你们市场办是管理运营的。
卢高翔:产权方,一楼是卖了的,二楼是政峰物业,三楼是宏坤建设。
徐莹律师:二楼商户租赁合同和谁签的?
卢高翔:政峰实业。
徐莹律师:你说升级改造是配合张刚,是吗?
卢高翔:是。
徐莹律师:升级改造前,你们进行摸底,中间有通告,有向派出所、街道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后,公安、派出所、街道是否协调?
卢高翔:社区和派出所管片民警出面组织市场方和有争议的商户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他们主要是组织协调和提供场所。
徐莹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有部分商户还是不搬?
卢高翔:是的。
徐莹律师:宏坤是否参与与商户沟通?
卢高翔:没有。
徐莹律师:部分商户不愿意撤离,宏坤如何得知?
卢高翔:董事长曾建斌要了解整个改造的推进情况,市场办和宏坤是合作协调的关系。我和卢善文一起向曾建斌汇报改造情况推进情况的时候,我汇报说改造撤场受阻,他知道的。
徐莹律师:部分商户不愿意搬离,是商户和市场办的矛盾,还是和宏坤的?
卢高翔:据我理解,是和产权方、出租方的矛盾。
徐莹律师:69号后,你的工作转到了商户招租,撤场有张刚、陈勇负责?
卢高翔:不是,张刚和陈勇从来不负责撤场。我主要精力在招商。我前面的意思是,我本人没有再与商户沟通,陈勇、张刚偶尔与争议商户交流。
徐莹律师:市场管理方、产权方与宏坤公司是否签订施工合同?
卢高翔:应该有。
徐莹律师:施工合同是如何约定分工的,你有印象吗?
卢高翔:没有。
徐莹律师:施工合同是宏坤负责开工,政峰负责撤离。6.19撤离工作是否完成?
卢高翔:没有。
徐莹律师:你说6.19进场谁决定不知道,但卢善文告诉你?
卢高翔:是。
徐莹律师:6.18开会,市场方和你是否参加你不知道?
卢高翔:市场方和我都不知道。
徐莹律师:拆除当天市场管理方有人在?
卢高翔:有。不知道谁安排的,其中李天雨是市场方的,我安排,宪春龙我不确定。
徐莹律师:市场方是否安排人摄像取证?
卢高翔:没有。
徐莹律师:当天宏坤进场怎么开门你知道吗?
卢高翔:不知道。
徐莹律师:事后宏坤有没有人参与?
卢高翔:不知道。钱谁给的我不知道,主要是陈勇去拿钱,我不清楚。
徐莹律师:拆除后在市场是否有商户从现场搬走或搬离物品的情况?
卢高翔:我看到一些招聘,市场有摄像,商户有搬离他们的办公用品和物品的照片,市场管理方的人给我看的,具体谁记不清。
徐莹律师:6.19前,宏坤有没有进行拆除?
卢高翔:有。
徐莹律师:6.19之前,宏坤有没有起诉书指控的强拆?
卢高翔:6.19之前拆除的是已经自行搬离的商户,没有针对不搬离的商户。
徐莹律师:也就是没有强拆是吧?
卢高翔:没有拆除20多户。
王兴律师:你们有没有跟不愿意搬离的商户提过,让他们先搬离,然后去法院起诉?
卢高翔:肯定提过。我记得有一次有派出所、社区、街道办参与协调,有全程录音录像,我们说如果对我们决定有异议,可以起诉。
王兴律师:他们不接受?
卢高翔:不接受。
王兴律师:你提到他们在二楼打牌的行为,影响你们的经营秩序,公安机关有没有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处理?
卢高翔:到过现场,但没有最终实质解决问题。
王兴律师:除了强行进场,你认为是否还有其他更好的解决办法?
卢高翔:如果把不计损失,我认为没有比按照原来合同提出的代为搬离更好的办法。
王兴律师:6.19之后,是否有对你们的招商造成影响,有没有已经达成协议后,因为这个事情不敢来的情况?
卢高翔:没有,这之后,招商工作更顺利了些,效果更好了些。
王兴律师:因为装修竣工确定,所以招商有突破?
卢高翔:是。
王兴律师:这些不愿意搬离的商户有没有继续经营?
卢高翔:有找我们要铺面的,最终是否成功我不知道。
王兴律师:这个事情之前,你们和商户关系怎么样?
卢高翔:正常的合作关系,没有发生任何冲突和纠纷。
王兴律师:你们的管理模式,和你在德阳其他市场的模式一样吗?
卢高翔:大同小异。
王兴律师:三汇系统的管理,与居然之家等竞争对手,有没有区别?
卢高翔:有区别。德阳的消费是刚需,主要是生鲜、农贸食品。
王兴律师:我是说和商户的关系上,有没有区别?
卢高翔:没有太大的区别。
王兴律师:同行和商户的合同,是否也有到期限期搬离的条款?
卢高翔:有。
王兴律师:在其他地方,有没有商户不搬离、代为搬离的情况?
卢高翔:没有。
王兴律师:有不需要拆除的三四户,你们有人值守,他们为什么不拆除?
卢高翔:他们和我们的重新规划匹配,商户也愿意保留,我们同意他们保留。
王兴律师:从法律和谈合同约定,你们是否有赔偿义务?
卢高翔:没有。
王兴律师:在具体谈赔偿过程中,是否出现实际给的钱多,但书面约定的钱少的情况?
卢高翔:最后有四五户人,我和陈勇处理的。我们担心前面的商户,知晓赔付金额不一致,再来纠缠索要赔付。
王兴律师:在这过程中,商户不害怕你们吗?
卢高翔:是我们很害怕他们。
唐静律师:你刚刚提到,2016年底向客户吹风征求意见,你们当时一对一征求意见,赞成和不赞成的比例是多少?
卢高翔:当时工作人员给我们反馈的,百分之八九十。
唐静律师:你之前回答的时候,有百分之八十多主动撤场,是否有对他们承诺返场的时间?
卢高翔:有初步承诺。当初要和我们继续合作的意向协议,协议上有预计开业时间的约定。
唐静律师:如果没有按照预计时间开业?
卢高翔:可能我们会面临违约,具体合同我记不清楚了。
唐静律师:不撤场的商户占据商场二楼,占据多长时间?
卢高翔:具体时间记不清,应该是六月几号开始。
唐静律师:他们的行为,对市场有什么安全隐患?
卢高翔:肯定是有的。
唐静律师:你提到69号市场做了撤场准备,关于9号的撤场,有没有向派出所、社区报备,寻求帮助?
卢高翔:没有,但是关于撤场遇到困难,提前做过书面汇报。
唐静律师:不撤场的商户,据你所知他们的商铺面积大概是多大?
卢高翔:多数是在四十到六十,个别商户是在一百多平方。
唐静律师:商铺是否具备仓储和存放搭建物品的功能?
卢高翔:不具备,只具备展示样品的功能。
王军律师:我是陈勇辩护人。在三汇装饰城事件发生的时间,你和陈勇是否是一个部门?
卢高翔:按照公司分工,不应该是一个部门。我负责德阳市场,他负责三汇实业公司保卫和花园市场的日常经营管理。
王军律师:你和陈勇是否有隶属关系?比如你领导他,或者他领导你?
卢高翔:他的直接领导是张刚。但我回到绵阳参与升级改造后,我也属于集团领导,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和他有领导、被领导关系。
王军律师:曾建斌是否安排你和陈勇负责拆迁户的善后处理?
卢高翔:没有直接安排,但给我们提出过期望。就是说没有开过会?
王军律师:怎么知道陈勇给公安机关提供名单?
卢高翔:陈勇告诉我,公安在调查三汇与商户纠纷的事情。
王军律师:你提到陈勇给商户出过钱,是陈勇告诉你的?
卢高翔:他跟商户就赔付问题达成一致后,要把这个情况告知我,我向曾建斌进行汇报,经同意由陈勇具体承办后续的相关工作。
吕灵兮律师:你提到合同合法有效,合同明确约定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终止后应该在三日内要搬离门面,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搬离,对于固定装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意见保留或拆除;不论保留或拆除,甲方不赔偿。这个协议是否商户自愿签订?
卢高翔:是。
吕灵兮律师:拆除是否符合该条?
卢高翔:我的理解,是。
吕灵兮律师:你是否知道拆除组和秩序组分工?
卢高翔:不知道。
吕灵兮律师:拆除前一天的会议,你是否参加?
卢高翔:没有。
张召怀律师:你提到有商户,四五十平要求六十万的赔偿,是否能提供商户名称?
卢高翔:刘永虎,还有一个叫袁小琼或者袁云飞。
张召怀律师:还有没有其他人?
卢高翔:回忆不清了。
张召怀律师:刘永虎租赁多大面积?
卢高翔:60多平米。
张召怀律师:索赔金额多少?
卢高翔:60多万,他是最高的。
张召怀律师:整个三汇装饰城升级改造合撤场,你和张刚发挥的作用有什么区别?
卢高翔:工作上密切配合,未分彼此。
张召怀律师:谁更重要?
卢高翔:不好回答。
张召怀律师:代为搬离的问题是,你们的作用谁大?
卢高翔:确定6.19搬离我不在场,张刚是否在场我不知情。
张召怀律师:6.19搬离的事情,张刚和陈勇谁的作用大?
卢高翔:他们都没有参与。
张召怀律师:起诉了你、陈勇,没有起诉张刚,你和张刚的实施的行为有没有区别?
卢高翔:张刚主要是招商与施工单位协调。客户之间的纠纷处理是我和陈勇处理,区别在这里。
张召怀律师:你们是处理搬离之前和之后?
卢高翔:搬离之前的沟通和搬离之后的其他处理。
张召怀律师:处理纠纷是否有暴力或威胁辱骂?
卢高翔:没有
程小洋律师:你说刘永虎索赔六十万,他一年的租金多少?
卢高翔:按照60平,大概三万多。
程小洋律师:他租了多少年?
卢高翔:合作时间比较长,从05年开业十多年。
程小洋律师:他的租金加起来三四十万?
卢高翔:不到,前期租金低。
程小洋律师:索赔金额是否有明细或依据?
卢高翔:没有。
审判员 罗毅:下面针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事实进行发问、讯问。
公诉人 邱剑波:案发前,你担任什么职务?
卢高翔:德阳市场总经理,集团副总。
公诉人 邱剑波: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卢高翔:我只负责德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公诉人 邱剑波:绵阳市场呢?
卢高翔:另外有他人担当,除非董事长认为我需要回来。
公诉人 邱剑波:集团副总分工是否明确?
卢高翔:应当明确,具体我不清楚。
公诉人 邱剑波:集团副总任命谁决定?
卢高翔:曾建斌。
公诉人 邱剑波:三汇的人财物,谁有最高决定权?
卢高翔:曾建斌。
公诉人 邱剑波:你是否是金辉小贷的股东?
卢高翔:是。但要求解释。我有60万股权,但实际是代持。这个股权当时是企业原来的职工持有,他离职后股权退出来了,经过冯定慧提议,由我代为持有,实际有这个股权的是曾建斌。
公诉人 邱剑波:为什么让你代持?
卢高翔:不知道。
公诉人 邱剑波:曾建斌是否给你在三汇绿岛送了一套房子?
卢高翔:不叫送。
公诉人 邱剑波:什么情况?
卢高翔:很多年
(打断)
公诉人 邱剑波:简要说明。
卢高翔:我必须详细说明。有很多年,我们高管的工资都很低,但工作内容给房前、给房后没有差别。那几年的奖金也没给,只有过节费。给了房子后,我们的工资大幅度增长。从形式上看,好像给了房子,事实上我认为他想让我们觉得我们欠了他多大的人情。如果给我们正常的报酬,我们自己购买没有问题。
公诉人 邱剑波:你在这套房子没有实际出资?
卢高翔:购买这个房子的整个过程,我没有实际参与。之前借了钱交了首付。回答公安的讯问的时候,我回答过,这套房子和卢善文、曾和平、冯定慧的情形相同,具体情况我不太了解。
公诉人 邱剑波:你是否出资?
卢高翔:我没有印象。我在家里是不管钱的。
公诉人 邱剑波:你提到,房子是和曾和平、冯定慧一致,除了你们三个人,公司是否给其他副总也送了三汇的房子?
卢高翔:我不知道。
何冰冰律师:反对,这个问题预设了一个问题,而且是重复性问题。
公诉人 邱剑波:曾建斌是否给你配了保时捷卡宴车?
卢高翔:不是给我配,是公司买的车,是我主要在办公使用。
公诉人 邱剑波:是否是你使用?
卢高翔:主要是我办公使用。
公诉人 邱剑波:工作之余是否使用?
卢高翔:工作之余使用要提报的。
公诉人 邱剑波:还给哪些人配了车?
卢高翔:曾和平、卢善文、冯定慧。
公诉人 邱剑波:三汇装饰城,你受谁安排和指挥?
卢高翔:哪一项工作?
公诉人 邱剑波:三汇装饰城工作中。
审判员 罗毅:公诉人,问过的问题就不要问了。
何冰冰律师:简要陈述工作履历。
卢高翔:98年入职三汇实业,从事市场管理。05年建材市场搬迁到花园市场,任建材市场的部门负责人。06或者07年担任总经理助理。08年至案发一直在德阳市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何冰冰律师:什么时候任命为集团副总?
卢高翔:15年。
何冰冰律师:任命是否发文?
卢高翔:应该有。
何冰冰律师:是否有说明你的职责?
卢高翔:负责德阳的日常经营管理。
何冰冰律师:有没有明确你分管三汇建材市场?
卢高翔:没有。
何冰冰律师:有没有管理小贷板块?
卢高翔:没有。
何冰冰律师:有没有参与房地产板块?
卢高翔:没有。
何冰冰律师:集团副总是否有排名?
卢高翔:要看任命的先后顺序。让我表示谁第一、谁第二,我没法回答。
何冰冰律师:任命副总的依据是什么?
卢高翔:这个问题应当是董事长的事情。我只能猜测根据各个副总能否胜任这个工作。
何冰冰律师:集团公司是否有财务审批制度?
卢高翔:有。
何冰冰律师:相关手续是否按照审批制度执行?
卢高翔:绝大多数应该是。
何冰冰律师:你在分管德阳市场,是否和租户发生争执,以至于上升到治安或刑事案件?
卢高翔:有矛盾,但没有冲突。
何冰冰律师:你在三汇的薪资,是否按照员工的工薪制度执行?
卢高翔:是。
何冰冰律师:有没有除了工资之外的其他收入?
卢高翔:没有。
何冰冰律师:除了公司职务之外,曾建斌是否给你安排其他的工作,从事违法犯罪的事情?
卢高翔:当然没有。
何冰冰律师:除了你所在的公司之外,你是否和卢善文、曾建斌、曾和平组成另一个组织?
卢高翔:没有。
何冰冰律师:除了管理制度,是否要与他们一起执行另外一套制度?
卢高翔:没有。
何冰冰律师:如何称呼曾建斌?
卢高翔:曾总和曾董,他直呼我的名字。其他员工一般喊我卢总。
何冰冰律师:你分管的领域内,是否要求下属员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获得奖励,如果不从事就要有处罚?
卢高翔:没有。
审判员 罗毅:再次提醒,不要对法律定性发问。
王兴律师:这是起诉书的内容。
何冰冰律师:你现在身体如何?
卢高翔:三高、椎间盘突出。
何冰冰律师:你在三汇工作期间,曾建斌、其他同事对你评价如何?
卢高翔:他们如何评价如何我不知道。但我和他们相处比较融洽。
王兆峰律师:德阳宏业是否依法成立?
卢高翔:是。
王兆峰律师:是否按照你们的范围依法经营?
卢高翔:是。
王兆峰律师:你们的经营收入是否是合法收入?
卢高翔:当然是。
王兆峰律师:你同时是集团副总,你说副总是按照工作分工和工作能力任命,集团内部是否有按照谁参与起诉书指控的活动,多了就可以提为副总,或者排序靠前的情况?
卢高翔:没有。
王兆峰律师:曾建斌是董事长,他和你是否是公司意义上的上下级关系?
卢高翔:是。
王兆峰律师:除了同事,是否还有其他组织内的关系?
卢高翔:没有。
王兆峰律师:你和在案其他被告人,是否有同事外的其他组织关系?
卢高翔:没有。
王兆峰律师:你、卢善文、冯定慧等都配了车,有没有在被告人范围内的其他高管配车的情况?
卢高翔:有。
王兆峰律师:配车主要用于公司工作?
卢高翔:是。
王兆峰律师:能不能说,买房谁让你没有出钱,但根据你的贡献和你们公司较低的工资,实际房款是你应得的工作奖励?
卢高翔:应得的工资收入,我是这么理解的。
王兆峰律师:在三汇工作期间,有没有通过会议或其他讨论方式交代你或其他公司高管,可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卢高翔:没有。
王兆峰律师:三汇工作期间,社会对三汇系公司有什么评价?
卢高翔:这个公司比较讲诚信,没有听到不好的评价。
王兆峰律师:评价你对曾建斌的看法,或者你所听到他的社会评价?
卢高翔:作为曾经的下属,本不应当对老板作出评价,如果王律师希望我作出评价。
王兆峰律师:你所听到社会的评价,也可以发表你对他的评价。
卢高翔:诚信、务实、有能力。
公诉人 张光明:反对这个问题,辩护人多次提到评价问题,与本案无关,我认为这个问题有诱导性。
王兆峰律师:社会评价是起诉书明确提到的残害百姓,这是法律必须评价的事实,反对没有道理。
审判员 罗毅:辩护人继续发问。
王兆峰律师:继续。
卢高翔:我所了解的社会评价,他比较诚信、正直,这一生也比较勤恳。管理企业有能力,公司有担当,对社会也做了应有的贡献。
王兆峰律师:你在三汇工作期间,是否有人认为你是什么组织成员,回避、害怕你?
卢高翔:没有。恰恰相反,很多人认为在三汇公司还是比较荣幸的。案发前,我们也认为在这里工作很幸运。
吴丹红律师: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有没有变为一个以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公司?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笔录供述的三汇组织结构、架构,是公司经营活动分工,还是违法犯罪分工?
卢高翔:为了经营活动设置的。
吴丹红律师:三汇公司是否有实施违法犯罪的规章制度?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有无奖励或惩罚让公司实施违法犯罪?
卢高翔:没有,至少我了解没有。
吴丹红律师:曾建斌有没有安排实施违法犯罪?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配的车和房子,是否有违法犯罪有关?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有没有要求违法犯罪必须参加?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三汇招商过程中,有没有违法犯罪的内容?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你的工资、奖金是否符合同工种的标准?
卢高翔:让我说内心话,我觉得我值这些钱。我的付出和收入是匹配的,甚至我认为是低于我的付出的。
吴丹红律师:收入里面是否有实施违法犯罪的收益?
卢高翔:没有。
吴丹红律师:案发前,是否意识到自己加入了实施违法犯罪或者黑社会组织?
卢高翔:从来没有。
吴丹红律师:涉黑这个罪名上,你怎么认识?
卢高翔:涉黑这个罪名,我的表述是,如果法院核查后,认定三汇系公司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我尊重法庭判决。对于这些罪,我没有清晰的法律认知。
徐莹律师:你和卢善文,还有亲属关系?
卢高翔:是的。
徐莹律师:除亲属、工作关系,是否是组织成员?
卢高翔:不是。
徐莹律师:卢善文和你作为三汇副总,你们和其他副总有区别吗?
卢高翔:没有区别,都是副总。
徐莹律师:你负责市场管理,后来去了德阳,宏坤公司和你负责的这部分,是否是两个独立的主体?
卢高翔:是。
徐莹律师:除了三汇建材城,你们是否有其他业务往来?
卢高翔:比较少。除了德阳公司有大型工程,宏坤要参与,其他的很少。
徐莹律师:就你了解,卢善文管理宏坤公司,能不能管理宏坤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审判员 罗毅:徐莹律师,其他被告人已经反复问过了。
徐莹律师:需要印证。
卢高翔:卢善文主要负责宏坤,其他企业板块他不能管理,也不能调动其他公司的人。
徐莹律师:你对卢善文业务能力、为人处世的看法?
卢高翔:从他这么多年的工作,包括宏坤建的这些房子,他的业务能力没有问题。我与卢善文是亲属关系,接触比较多,他为人处事比较谦和和低调,给我的印象是遵规守纪,信奉法律。
徐莹律师:陈勇在你去德阳之前,与你有没有上下级关系?
卢高翔:有。
徐莹律师:他有没有升职?
卢高翔:没有升职。
徐莹律师:如果当时你不要房子,曾建斌是否要补发你们的工资和奖金?
卢高翔:不敢肯定。曾建斌曾经说过,不给奖金就是考虑到房子的问题。说实话,这个房子如果给我应得的工资是可以购买的,反而变成我要欠他人情,我很不舒服。
王兴律师:新时空茶楼,你在不在公司?
卢高翔:在,当时做建材市场管理员。
王兴律师:你是否知道这个事情?
卢高翔:不知道。
王兴律师:有没有人让你过去?
卢高翔:没有,事后也没有人告诉我,
王兴律师:事后对你们的社会评价是否变化?
卢高翔:没有,
梁雅丽律师:三汇装饰城二楼建材市场,你说产权属于政峰公司,政峰公司讲将二楼市场委托给三汇实业管理?
卢高翔:是。
梁雅丽律师:政峰公司不参与经营管理?
卢高翔:是。
梁雅丽律师:经营管理不向曾和平汇报?
卢高翔:是。
梁雅丽律师:曾和平是否在花园批发市场任职?
卢高翔:没有。
梁雅丽律师:曾和平和你除了工作同事关系,有无上下级关系?
卢高翔:没有。
梁雅丽律师:你们是平级的?
卢高翔:是。
梁雅丽律师:他平时是否安排你工作?
卢高翔:没有。
梁雅丽律师:涉及奖励、工资,除了正常工资福利规定,有无额外奖励机制?
卢高翔:没有。
梁雅丽律师:三汇集团有无公车管理制度?
卢高翔:有。
梁雅丽律师:其他不在案的车,都按照这个制度管理?
卢高翔:除了董事长的,其他的都按照这个管理。
梁雅丽律师:车辆平时不能离开绵阳或者借给别人?
卢高翔:是。
梁雅丽律师:离开公司要交还公司?
卢高翔:是从公司离职吗,肯定要。
梁雅丽律师:跟投的制度,你们是一开始就有还是后来向其他公司借鉴的?
卢高翔:我印象中重庆项目有和别人合作,是借鉴他们的经验。
梁雅丽律师:在房地产行业,其他公司有没有这种情况?
卢高翔:比较普遍。
梁雅丽律师:这是企业给你们的奖励还是特殊的某些人才可以享受?
卢高翔:实际主要是针对中层以上,其他人没有这个实力。
梁雅丽律师:公司内部跟投制度是否公开?
卢高翔:是。
梁雅丽律师:是否自愿跟投?
卢高翔:是。
梁雅丽律师:跟投项目完成了吗,是否获利?
卢高翔:有些好像完成了,其他的没有。
梁雅丽律师:你是否分到相关收益?
卢高翔:我对钱不是特别在意,印象不是特别深刻。
唐静律师:三汇集团在案发之前,有几个副总?
卢高翔:不少于八个。
唐静律师:曾和平分管什么工作?
卢高翔:他我相对熟悉一些。主要负责开发业务的绿化工作,这是他最主要的工作。然后就是对卢善文的工作进行协助。
唐静律师:三汇的核心业务是什么,有哪些?
卢高翔:主营业务我理解还是房地产,市场经营板块是一个传统起家的老业务,还有我们的物管公司,还有一个小贷公司。
唐静律师:曾和平分管的工作,是否是核心工作?
卢高翔:独立来看肯定不是,是主营业务中的一项。
唐静律师:曾和平的工作能力如何?
卢高翔:基本能胜任,但是董事长对他要求比较高,有的时候对他有责备。
唐静律师:曾和平在三汇副总,除了自己的工作,是否能调动其他公司的人员?
卢高翔:没有,不能。
唐静律师:三汇系公司是否有违法犯罪必须参加的规定?
卢高翔:没有。
张召怀律师:你是否认识卢善学?
卢高翔:认识。
张召怀律师:你们是什么关系?
卢高翔:关系不好说。他是否是宏坤公司员工我都不能确认,如果他是员工,我和他就是同事关系,除此之外,没有干系。
张召怀律师:你们平常有没有接触?
卢高翔:没有。
张召怀律师:有没有领导或被领导关系?
卢高翔:没有。
张召怀律师:有没有组织给你权利调动他?
卢高翔:没有。
张召怀律师:起诉书的排序,你在案发之前是否知道你们是这样排序?
卢高翔:不知道。
秦舰律师:冯定慧有没有管理宏业公司的财务?
卢高翔:宏业公司财务接受集团财务指导。具体工作由宏业财务相应人员岗位人员完成。
秦舰律师:宏坤也是这样吗?
卢高翔:宏坤财务具体谁负责,分管到什么程度我不清楚。
秦舰律师:冯定慧在公司是否特别霸道,能改变曾建斌的决定?
卢高翔:不能说霸道。冯定慧工作能力很强,很负责任,对于公司事务较为热心,愿意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建议。
魏军律师:你是否了解小贷公司?
卢高翔:不了解。
魏军律师:集团层面,在小贷钱款比较多的时候,是否召集副总商议如何解决?
卢高翔:我没有参与过。
魏军律师:郭进为人如何?
卢高翔:很儒雅,他之前做过银行分行行长,能力肯定得到认可。
何冰冰律师:三汇绿岛房子,你说有一部分是你应得的奖金抵扣,还有一部分是否交了现金,以查证为准,是吗?
卢高翔:是的,我在家里不管钱。
审判长 李勤:下午两点二十开始,对何涌泉发问。
(后续,见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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