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张玉霞在2019年TEDx紫竹Women的演讲
《儿童保护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我是一名律师,办理过很多未成年人的案件,经常会有人问我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间什么样的案件给你的印象是最为深刻的?什么样的案件能够让你有更深刻的感触?
我的回答恐怕比较沉重:性侵案件
在多年之前,我办理过一起未成年人,七岁女童被猥亵的案件。因为是不公开的审理,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就我们几个人。除了我以外,在场的每一个人,被告人、辩护人、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通通都是男性。当时辩护人说了一句话,因为是一个猥亵案件,辩护人说:
其实这个案件也没有对被害人造成什么伤害。
我作为他的同行,我从职业上我是理解他的。但是当时我非常地胸闷,胸闷不是来源于现场全部是男性,而是我觉得貌似他说的这句话,在场的很多男性,虽然沉默,但是好像是有那么一点认可的。确实被害人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没有看得见的伤痕,好像没有什么大不了这件事情。胸闷不是来源于我和他们不一样,而是来源于我自己情绪的波动。
因为在很多年前,好吧,是在30年前,在我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有一天当我走过邯郸路的一个地道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男子,其实他离我还有5米远的时候,我已经觉得有些异样了,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仍然硬着头皮迎面和他走过,当我和他几乎要接触到的时候,虽然我们还保持着半米远,但他突然朝我走过来并且伸手摸了我的胸部。接下来,我愣在当下,我不知道我该如何反应,他快速地逃走了。这是一次经历。
还有一次,我在公交车上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身后有一个男性紧紧贴近着我,我越躲他越是靠近我。当我越躲越远的时候,你发现他永远在你的背后,直到我到站了之后,落荒而逃的人反而是我
可能很多人说,你看这么多年之前的一件事情,你如今笑着说出来了,现在你恐怕更多的感受是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并不是这样。其实即便我在当下说这件事情的时候,我的情绪是什么?我的情绪是有一点小小的羞耻,并且我有非常显著的愤怒。
我羞耻于当时的我,没有能够保护更为弱小的自己,而我愤怒的是:坏人没有能够得到惩罚。
所以为什么这样的案件能够给我带来更大的冲击,是因为我对于我自己会有愤怒。这些愤怒在长期的成长过程中间,它消解得很慢很慢。所以恐怕我去做很多这样的案件,去帮助这样很多的被害人,也源于我保护不了自己,但是我希望我能够去保护他们。
在性侵案件中间最可恶的人是谁?——致害人,也就是法庭上的被告人,一个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
以前我办理过一个刑事案件,遇到一个年龄非常小的男孩,仅仅三岁。三岁的男孩子,当他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爸爸妈妈说他被侵害了。侵害他的人穿着警察的衣服,冒充警察,对他说“我是警察”。
所以当我们在监控里面看到这个小小的孩子几次试图离开,但是又乖乖地颤颤巍巍地回到了致害人的身边,我们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但事后这个孩子告诉我们,因为那个男人告诉他:我是警察,你要听我的话,你过来。完成了这个性侵之后,到案了,这个男孩子从案发到整个案子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到一审,有近一年的时间,在这段期间内,他的大小便一直是失禁的。孩子的妈妈辞职,全职地带着这个孩子。
去法院,开庭的时候不会让这个小孩子出现的,但是在庭前,法官希望见见这个男孩子,因为知道他的状况很严重,法官希望看一看他,跟他聊一聊,跟他对话。但是,这个孩子看到法官非常地害怕,因为法官穿着制服。紧接着,在他的成长过程中间,他会接受漫长的心理治疗,他有一对非常非常好的父母。在这个案件里面,我们会看到一个我们深恶痛绝的致害人。
但是有时候,我们又想问:性侵案件中间给孩子给被害人带来最大伤害的难道仅仅是致害人吗?
我办理过这样一个案件:七岁的女孩子,在家做作业的时候被邻居侵害了。这件事情,在事后没有人知道。
父母由于工作在两地,长期分居,一个月见一次面,感情没有不好,但是客观得导致了他们处于分居的局面。妈妈由于自己在小时候没有能够得到特别好的资源和教育,靠自己的奋斗出人头地,她希望自己的女儿不要重蹈自己的覆辙,自己的女儿能够一切都赢在起跑线上。于是她让女儿学芭蕾,她让女儿学钢琴,她对女儿不惜代价,她希望女儿获得最好的,成为最优秀的那个小公主,看着女儿如此水晶,她觉得自己的梦想从女儿身上得到了实现。
但是在案发后,当她听到这件事情的一瞬间,她崩溃了,她对女儿说的第一句话不是安慰是谩骂。她对自己的女儿说:“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有多肮脏?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有多丢人?你为什么回家做作业的时候不关门?”
在这个案件里,小女孩从事发之后一直到案发,有一个月的时间,因为她第一个告诉的人不是妈妈,而是爸爸。当她告诉爸爸这件事情的时候,她的口吻是这样的,她说:“爸爸,我告诉你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邻居的谁谁谁做了一件怎样的事”。
而邻居之所以对她做这样的事情,她谁也没有告诉,甚至她在当下都没有呼救,是因为那个人告诉她:“我帮你消毒,你的学习成绩会变好的。” 焦虑的孩子传染到了来自妈妈的焦虑,她希望她渴望自己能够变得更好,能够变得更优秀,所以她选择了忍受。
在事发之后,其实她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症状,但是在妈妈对她进行了谩骂之后,也就是这个案子刑事立案之后,这个孩子出现了一系列的症状。她半夜开始出现了梦游,她会突然起床,什么话也不说,跑到洗手间,坐在马桶上裤子也不脱。她会突然半夜哭醒,她会到了密闭的房间、密闭的电梯里面就显得异常的恐惧。
在这样的案例中间,我们看到了,监护人的责任。其实在很多性侵案件中间,致害人,无疑不是无辜的。但是在很多这样的案子中间,监护人,同样是失职的。
我们曾经代理过一个案件,母亲因为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的环境中选择了跟父亲离婚。作为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暴力男,他不愿意说“我不想跟你离婚”,而是说“要离就离,但是你走可以,女儿你不能带走。” 他原本以为妻子一定会因为女儿留下,但是长期处于家暴中的妻子自救犹不及,所以匆匆选择的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十一岁的孩子的抚养权给了爸爸。但是,爸爸酗酒、家暴,显然不是一个适格的监护人,或者说是直接的抚养权人。
这起案件引发的时候,当爸爸酗酒之后,把自己前妻的妹夫叫了过来,两个人相谈甚欢。在前妻的妹夫把他灌醉之后,就在同一个房间里面强奸了他的女儿——年仅十一岁的这个女孩子。
当我事后去跟这个女孩子对话的时候,女孩子对我说了一句话。她说:“没有关系的,我会好好学习的,其他的事情就交给我的爸爸妈妈就可以了,我会好好学习的。” 我没有办法忘却这个小姑娘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中的那份坚毅,但是非常非常的古怪。
我和她妈妈对话的时候,曾经提到了那个侵害她的男人的名字,这个时候,这个小姑娘手里抱着一只玩具熊,突然从牙缝里挤出了咬牙切齿的两个字:“疯狗”。她不是没有恨的,她不是没有情绪的,她的情绪、她的心理不是没有遭受到创伤的,而在当天她被侵害的时候,其实,她也一直抱着那个玩偶。
在这些案例中间,我们看到,这些监护人有称职吗?这个父亲有适格吗?
事后,检察院和律师都希望支持这个妈妈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把孩子的抚养权交还给孩子的妈妈。我们都希望这样的孩子能够在更适格的监护人的陪伴下,度过她的童年,度过她的未成年。
而在这些案例中间,我们看到的仿佛都是悲剧。所以,经常会有人问我:张律师,是不是现在的性侵案件越来越多了?是不是现在这种变态越来越多了?是不是现在这种坏人越来越多了?
就我的感受而言,并不如此。
为什么我们现在看到这样的案件越来越多了?是因为这样的案件开始被我们看到,不是原来没有,而是原来我们没有看到。我们没有看到的原因,是因为原来的被害人、原来的被害人的监护人,他们总认为这是羞耻,他们总认为过错和自己相关,他们并不觉得自己遭受了侵害,他们往往会把责任归咎到自己的身上。
但现在不一样了。
就在今年,我办理的一个案件,一个小姑娘从学校离开的时候被一个骑自行车的男人尾随。到了无人之地,那个男人猥亵了她。当时,由于是监控录像的死角,这一切没有能够有监控画面。
孩子的妈妈发现了自己女儿的异常,女儿不敢说,女儿不知道如何去说,但是妈妈发现了,妈妈她反复问女儿,说:“你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你今天好像不太对?” 慢慢,慢慢,女儿把这件事情说出来了。
但是即便说出来了,那又如何呢?去哪里找这个人呢?你去报案的话有证据吗?但是,这个妈妈从第二天开始,每一天到这个路口去拍下所有骑自行车,推自行车路过的男人的脸,回家一一给自己的女儿辨认。
终于有一天,女儿认出来了:“这个就是那天侵害我的人。”
妈妈尾随着女儿,再一次到这个路口的时候,当场把这个人擒获。这个人占过一次便宜,尝了一次甜头,他知道这个小女孩胆小怕事,所以故技重施。
这个案件,最后法院判了他有期徒刑不超过一年。是不是有点短?但是我们刑法必须遵循罪刑罚相适应的原则。在这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间,小姑娘一直很恐慌,晚上睡不着觉。但是当这个男人被抓了之后,小姑娘说了一句话,她笑着说:“坏人是会被抓起来的。” 不在乎他被判了多久,而在于坏人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这就是对于一个被害人来说最重要的意义。
其实在我小的时候碰到了这样的猥亵也好,性骚扰也好,这样的案件不是每一例都是那么的颓废的结果,不是每一例都是那么丧的结果。
曾经我在公交车上,我穿的短裙,膝盖以上的,我发现有一只手伸到了我的裙底。我那个时候仍然不懂得躲闪,我不知道该做如何的反应。
其实,当时在这辆车上的还有我的妈妈,但我也不知道如何去跟我的妈妈说——我没有受过性教育,我不知道如何的自我保护,我不知道我该跟妈妈说“他摸我,他手伸到我裙底了”。我不敢说,我不知道这个错的到底是谁:是因为我穿了裙子?还是因为这个人是坏人?
但是有一个阿姨当时突然对我说,她说:“小姑娘!到我这里来,你坐。
她在我的旁边,她是坐着的,我是站着的,她坐的位置看到了,我在被欺负,所以她对我说了那样一句话。很多年后我仍然记得这个阿姨,虽然我已经不太记得她是胖胖的还是瘦瘦的,但是我始终记得她的声音和她曾经对我说过的那句话。
今年,十月份,静安法院,判决了全国首例咸猪手案件,也就是在轨道交通上面猥亵女性的一个被告人,被宣判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是不是又觉得很少?但是我刚才说了罪刑罚相适应原则,而且这个案件的意义并不在于他被判的是有期徒刑6个月,还是有期徒刑6年,而是在于它发出了一种声音:被害人不是被白白欺负的。告诉了全国,告诉了所有人这样的声音。
当越来越多性侵案件爆发的时候,我们其实不用去害怕,也不用去闪避,觉得是不是这样的社会惶惶不可终日。并不是如此,相反,当这些案例慢慢地浮出水面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愤怒会慢慢的降低,我的羞耻感渐渐会消失不见。因为,我自己并没有过错,那个小小的我当年所做的一切都是没有错的。
当时我恐怕真的没有办法去保护更弱小的我,但是现在我们可以去各个校园,对这些孩子说你如何来自我保护。检察院几乎跟每一个学校进行了对接,告诉这些孩子如何去防护,如何去防止别人对你的侵害。无论是性侵还是其他各方面的侵害,而且也会教男童也好,女童也好,如何进行自我防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越来越普及,而相应的法律也越来越健全。明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之后也即将出台,所以我们看到的都是曙光。
其实,很多人说现在社会是不是越变越坏了呢?是不是坏人越变越多了呢?我想和他们说其实社会没有越来越坏,是我们变得勇敢了,为了这些孩子的我们变得越来越勇敢,而我也希望我们能够变得更勇敢,我们也需要变得更勇敢。这也是我分享给各位的:
作为成年人的我们该去做些什么,可以去说些什么?
我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像我小时候遇到的那个阿姨那样,站起来说:“孩子,你过来,你坐在我这里,我来保护你。”
谢谢大家!
讲稿整理:TEDxZizhuParkWomen团队


讲者介绍
张玉霞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协社会公益和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协社会责任促进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骨干律师,上海市志愿者协会监事、静安区志愿者协会理事,上海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理事、静安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副会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律师调解员,12355上海青春在线青少年公共服务中心理事,上海市女子监狱执法监督员。
曾获中央文明办授予的全国最美志愿者,司法部授予的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共青团中央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的第十一届中国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全国妇联授予的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和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上海市五四青年奖章标兵,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十大杰出志愿者,第八届上海市“慈善之星”等荣誉称号。
2013年,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和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设立张玉霞未成年人工作室,致力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张玉霞律师参与《新老娘舅之我要问律师》、《法治特勤组》等各类法制调解类电视电台节目,因犀利专业的女侠风格被观众亲切地称为小张律师。
转载自:TED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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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是反家暴的第一步。
拨打110报警。报警之后,民警就会到现场。作为受家暴的一方,必须让警察开一张验伤单鉴定伤情。有这一系列流程,家暴的证据非常确凿,就可以为下一步损害赔偿以及起诉等提供有力证据,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报警也是对施暴者最有效和快捷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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