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松说
先从一个词开始,这个词大家不陌生,甚至会有点害怕,那就是癌症。虽然有很多的癌症存活期比例在慢慢增高,但还是有一些癌症是很难治愈的。所以大家有点谈癌色变,但是您是否知道另外的一个癌症呢,那这个癌症就是家庭癌症,它就是家庭暴力。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设立这个日子已经二十年了,中国的反家暴法也已经实施三年了。但非常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这天一位受害者以公布视频的方式来曝光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家庭暴力,她为什么没有用法律手段去保护自己?这一件事又会引发社会什么样的关注和对家庭癌症的这种治疗措施的讨论呢?
反家暴日的“痛”
11月25日,是第二十个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南京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白皮书作为全国首个关于反家暴工作的白皮书,也在这天正式发布。除了国家立法,各地也在不断完善相关法规。今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关于预防、处置家庭暴力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也开始实施。
而在重庆,11月25日的晚上,一则公开发布的家暴视频,则以更为引人关注的方式让大家直面家暴。在网友发布的视频中,清晰地记录了一个男子施暴的一幕,时间是今年8月21日下午5点多,事发地是重庆一个小区的电梯里,监控视频的长度大约一分钟。

11月26日上午,重庆市妇联发布官方微博,表示对“宇芽”网上反映被家暴一事高度重视,已主动联系当事人,并将协同相关部门,提供帮助服务。26日下午,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也发布官方微博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江北区政法部门,已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岩松说
打老婆或者说打女友的男人还能叫男人吗?我认为不能叫。那至于还能不能叫人,每个人会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但是另一方面也要去解释,现在家暴的程度跟过去相比较,并不一定增多了,可能还是在减少了,但是由于现在探头增多了、手机拍摄方便了以及人们维权的意识增高了,因此它似乎更多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其实出现了反而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机会。
但是一说家暴是不是就是男人打女人打老婆或者打女友,那倒不一定。截至2019年11月23日,中国反家庭暴力求助网网站访问人数累计达253144人,女性占到了所有的受害者的66.1%,大约三分之二。老年人占比6.1%。未成年人占比12.3%,男性也占到了4.6%。

专家观点
评论员:白岩松
重庆的这起案件非常典型,它不是第一时间报案的,身体也基本上复原了。您觉得这个时候法律依然会保护她吗?
中华女子学院教授 李明舜:
实际上,发生家庭暴力以后立即报案,不仅仅是有利于案件的处理,更重要的是报警可以直接有警察来制止家庭暴力。因为在《反家庭暴力法》当中,要求制止家庭暴力的是公安机关,所以提倡说第一时间报警。但是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只要是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那么也应该依法处理。
评论员:白岩松
那类似视频已经足以去证明,这是重要的证据。
中华女子学院教授 李明舜:
对,实际上证据种类很多。被害人自己的陈述,目击者的证言,然后有相关的视频、录音还有一些网上聊天的记录等等,这些都是,另外她看病的一些诊断证明,如果要能够到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那会更好。
评论员:白岩松
一说家庭暴力,似乎就是一个明确的家庭关系或者婚姻关系,但它可能是男友和女友之间的这种更亲密的同居关系,法律是否依然会用反家庭暴力法去保护?
中华女子学院教授 李明舜:
从家庭暴力来讲主要针对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现在来讲因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一些没有婚姻关系,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家庭成员,但却是过着类似婚姻的生活,所以这一类也归入到了家庭,这种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把它归结到了家庭暴力的范畴。所以反家庭暴力法,对于家庭成员以外的共同生活的人,发生的家庭暴力,也要按照反家庭暴力法来处理。
评论员:白岩松
涉及到家庭暴力的时候,受害者报警情况居然只有9.5%,没有报警的达到90.5%。这一次受害者恰恰是用视频公布的方式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而没有采用报警的方法,您怎么看待数据和案例背后反映的心态?

中华女子学院教授 李明舜:
实际上很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没有选择报警或起诉或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背后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一方面,家庭暴力在一些人那里还被视为一个家庭的私事、丑事,不愿意公之于众。另外,还有人认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法不入家门,他认为法律或者是司法机关不会管这些事。这些都阻碍了受害者去报警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评论员:白岩松
亲属去报警的占到了41.3%,妇联了解了情况之后占20.7%,居委村委街办占到了38%。您怎么看待这样一种即便在报警当中,可能有的时候是别人看不下去了或者相关的机构去做了的情况?

中华女子学院教授 李明舜:
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对这种行为我们所有的人,都有权利和责任去进行制止、去进行揭发、去进行控告,那么在这个报警当中,很多都是由亲属或者是第三方。这反应了现在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人权意识的增强。反家庭暴力法当中有一个特别的规定,对于那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遭受家庭暴力的特定的人是有义务报告的,这就是强制报告。比如小孩在学校,老师发现了他在家庭里遭受家庭暴力了,因为小孩属于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么老师就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告。
法律如何保护受害者?
11月22日,北京的一个国际性研讨会,主题就是反家庭暴力。来自中法两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就“反家暴立法完善与司法实践”进行了探讨。
相较于法国的经验,我国在反家暴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研讨会上,关于“人身保护令制度的细化规则与适用情况”,也是大家探讨的重点。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最高法发布的数据,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到2018年11月,全国法院共审查5632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件,一共发出3560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专家观点
评论员:白岩松
在现实生活中,告诫书其实发出的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多,您觉得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中华女子学院教授 李明舜:
实际上是有很多的警察对告诫书的性质,缺乏必要的了解,很多人担心说一旦给予了告诫,是不是当事人,特别是在家暴案件当中受害人态度容易反复,一旦态度变了就会处在非常被动的境地。那么实际上,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告诫制度,非常明确,这种告诫它不是行政处罚也不是强制,而是一种行政的指导,同时有证明和威慑作用。所以警察应该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这种非常有效的制止家庭暴力的措施,它不会给警察带来任何的麻烦,因为我告诫你对你发出这种警告不让你实施家庭暴力,在任何时候都不会错的。
评论员:白岩松
但是在现实中记者去采访的时候会发现其实很多基层的警察,平常忙,对此知晓率并不高,您怎么看?怎么去改变这种局面?
中华女子学院教授 李明舜:
我觉得非常重要的就是要把反家庭暴力法以及反家暴的一些技巧在警察当中进行培训。而且这是在反家庭暴力法中就有明确的要求,要求公安机关要对干警进行这方面的培训。
评论员:白岩松
发出了安全保护令,受害人就更容易得到保护。但跟每年庞大的案例相比较,发出的保护令其实并不多。18年才发出了三千多份,是不是有点太少了?
中华女子学院教授 李明舜:
我觉得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保护这个受害人预防家暴的再次实施方面,有着非常明显的效果。但是一些法院它把握的比较严苛,没有把这个反家暴法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岩松说
其实一个男人打女人不就是因为你有劲吗,其实这种行为特别的没劲。有这样行为的人与其说是男人一不注意就滑向了烂人,所以该收手了,法律在这儿呢。
转自:央视新闻1+1
如果需要帮助,你可以……
【报警】报警是反家暴的第一步。
拨打110报警。报警之后,民警就会到现场。作为受家暴的一方,必须让警察开一张验伤单鉴定伤情。验伤单有两联,一联是警察记录的情况,第二联是医院伤情记录。有这一系列流程,家暴的证据非常确凿,就可以为下一步损害赔偿以及起诉等提供有力证据,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报警也是对施暴者最有效和快捷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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