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参与和干预是减少家暴重要的一环!
各部门职责
  • 公安机关
    及时出警,制止家暴;按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者就医、鉴定伤情;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
  • 法院
    审理家暴案件,受理、核发、监督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
  • 民政部门

    依托救助站设立家暴庇护所,为
    受害者提供庇护和临时生活帮助;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村(居)委会

    受理、帮助、处理家暴求助;发现未成年人受暴,应强制报告,及时报案;查访收到告诫书的加害、被害人;监督不再施暴;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
  • 人民调解组织

    秉承家暴零容忍原则,妥善调解轻微涉家暴的纠纷。
  • 妇联

    反家暴宣传教育;受理家暴求助,及时帮助
    受害者,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反家暴工作。
  • 公益组织

    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心理、社工、庇护、情感陪伴等服务。
  • 学校、幼儿园

    发现未成年人受暴,有强制报告义务,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医疗机构

    做好救治与诊疗记录;配合调查取证;发现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受暴,有强制报告义务,及时报案。
  • 用人单位、旁观者

    若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反家暴三大制度
强制报告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工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对报案人信息予以保密。
告城书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内容包括停止施暴、迁出居所、禁止骚扰等等。
当事人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保护令签发后,会发放给施暴者和受害者双方,还会送达给当事人居住地的社区居委及派出所,要求关注被申请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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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帮助,你可以……  
【报警】
报警是反家暴的第一步。
拨打110报警。报警之后,民警就会到现场。作为受家暴的一方,必须让警察开一张验伤单鉴定伤情。有这一系列流程,家暴的证据非常确凿,就可以为下一步损害赔偿以及起诉等提供有力证据,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报警也是对施暴者最有效和快捷的警告
【线上咨询】
非紧急情况的家庭暴力求助、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可直接在杭州合欢公众号留言您的称呼+电话+简单描述您的情况,志愿者将线上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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