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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诚公布了2016年四季度的投保优惠,与三季度一样,主推“水很深”的多重赔付重疾「危疾加倍保」。我认为,是时候给大家一点「温馨提示」了。
关于多重赔付重疾险的讨论,我与其他精算师在之前的一些科普文章中都有提到过,目前香港与内地保险市场上绝大部分的多重赔付重疾险性价比都很低,绝不推荐购买
不过,英国保诚已经连续两个季度用投保优惠推广他们2013年的老产品「危疾终身加倍保」,其意图不得而知。“一个月保费回赠”,对于大多数犹豫不定的投保人来讲,还是有较强的消费刺激作用,否则也无法解释每到推广优惠期结束的前几天香港保险公司都会出现“大排长龙”的壮观景象。
英国保诚作为拥有最多内地保险代理的香港保险公司,受众面自然不容小觑。最近几个月,有咨询过保诚重疾险的朋友拿着保诚的计划书来找我,被推荐的产品一律都是「危疾加倍保」,让我对这些代理人与经纪人的专业水平产生了很大的质疑,因此才写了是不是该购买多次赔付的重疾险”这篇文章。
香港保险业中,四季度往往是各家公司销售的“冲刺阶段”,各位代理人往往会为了年终奖与MDRT的达成“放手一搏”,配合公司的现有优惠积极主动联络客户。而我,则对保诚在四季度继续推广这种地性价比的“多重赔付重疾险”的行为表示担忧,故特意写一篇「温馨提示」,希望能给大家选择香港重疾险带去帮助。

多重赔付重疾险的“目标群体”

多重赔付重疾险的“目标群体”是对风险极度敏感的人:他们会将潜在风险在自己的意识中放大,担心得过一次重疾以后,在以后的日子中会永久失去保险的保障。因此,相对于普通一次过赔偿的重疾险,他们更愿意购买能够赔付多次的重疾险,即使要交更多的保费。
不过,大多数的保险公司是很精明的,他们将经济学中的「差别定价法」运用地炉火纯青:对于这种有着“敏感”风险意识的消费者群体,要极力压榨他们身上的剩余价值

「危疾加倍保」的“多重赔付陷阱”

「危疾加倍保」作为「危疾终身保」的升级版,提供更多的轻症保障种类,以及重疾的多重赔付功能,五个疾病组的重疾分别可以理赔一次,癌症可最多理赔三次(号称最多可以理赔原保额的700%)。

虽然重疾险一般都能保障50多种重疾,但发病率最高的无非就三种:癌症、心脏病与中风。这三种重疾的发病率占到了总发病率的90%-95%,而癌症更是当之无愧地占到了总发病率的70%以上,且复发率较高。
不过,「危疾加倍保」的癌症多次赔偿,有一个非常严格的限制,那就是「五年癌症等候期」。这个等候期的限制,大大减少了患者在癌症上能获得多次赔偿的可能:

*来源:保诚「危疾加倍保」产品介绍
通俗地解释一下上面的这段文字,就是:
  • 两次索赔癌症之间必须间隔五年以上
  • 索赔的癌症必须属于不同的器官(因此复发或者一直未治愈并不包括在内);
  • 因癌症而索赔第二次时,必须是由之前完全治愈的患癌器官复发扩散而引起的。
大家可能并不理解这个「五年癌症等候期」有多坑,于是我给大家找了一段资料:
五年生存率系指某种肿瘤经过各种综合治疗后,生存五年以上的比例。用五年生存率表达有其一定的科学性。某种肿瘤经过治疗后,有一部分可能出现转移和复发,其中的一部分人可能因肿瘤进入晚期而去世。转移和复发大多发生在根治术后三年之内,约占80%;少部分发生在根治后五年之内,约占10%。所以,各种肿瘤根治术后五年内不复发,再次复发的机会就很少了,故常用五年生存率表示各种癌症的疗效
*来源:百度百科
大家应该可以理解为什么「危疾加倍保」要设置「五年癌症等候期」这一限制了吧,因为一旦过了五年,复发的概率就很小了,癌症的多次赔付功能几乎很难用上。而且,要符合赔偿的条件,第二次患癌症的器官必须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器官,并且是由之前完全治愈的患癌器官复发扩散引起的,这几点在我看来,难度不是“一点点大”。
对于除癌症以外的重疾,在一生中能患上的概率本身就不大,而想要获得多次赔付,患者需要在第一次的重疾中“幸运地”生存下来,并且经过一年的等待期之后,再“不幸地”患上另外一种完全不相干的重疾,并生存至少30天,才能拿到赔偿。重疾之所以为重疾,就是因为重疾所能造成的死亡率是相当高的这样的案例,反正在我有限的人生经历中,从未听说过。

「危疾加倍保」的价格

实际上,多重赔付的重疾险并非“完全无用”,只要价格合理(如比基础版仅仅贵10%左右),还是有其存在的市场价值的。不过,市面上大部分的多重赔付重疾险,包括「危疾加倍保」,都开出了一个非常高的价格,让他们的性价比变得很低(正如上文所提到的,保险公司是在利用这种「差别定价法」来榨取消费者身上的剩余价值)。

*来源:保诚挚为您健康专题网站http://www.prumyhealth.hk/
通过上表的总结可以看出,保诚「危疾加倍保」比其基础版「危疾终身保」要贵30%-60%左右。而对于小朋友这一档,即对于希望给予小朋友最好保障的爸爸妈妈这一消费群体,「危疾加倍保」的价格上涨幅度最高,超过50%(看起来,还是小朋友的钱最好赚)。

总结

讲了这么多,相信大家应该不会继续纠结是否要购买拥有多重赔付的「危疾加倍保」了吧。由于有「五年癌症等候期」这一限制,想要拿到第二次赔偿的可能性是很小的,根本值不回每年额外付出的50%保费。
当然,有人会反驳我说,也许有些人就是家庭经济状况很好,愿意花大价钱去购买这种多重赔付的重疾险呢?
我想说的是,如果真拿得出那么多的保费,为什么不购买普通版的重疾险,把保额提高50%,以保证在第一次患重疾时就能获得更多的赔偿呢?如果获得的赔偿在重疾治疗后仍有剩余,可以将这部分资金用作投资,在5年之后,也能获得不菲的投资收益。况且,150%保额的普通版重疾险的保单分红,要比100%保额的多重赔付重疾险高得多。
如果仍有保诚的销售人员给你推荐「危疾加倍保」,请告诉他们,“不要坑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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