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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吴正
编辑|渡十娘 
作者简介:
吴正,著名作家,诗人。1948年9月生于上海,现定居香港。1984年开始在国内外发表和出版作品。著有长篇小说《上海人》、《长夜半生》(香港版为《立交人生》)、《东上海的前世今生》(人生三部曲之一),中篇小说《后窗》、《情迷双城》、《叙事曲》,诗集《吴正诗选》、《百衲衣诗选》、《起风的日子》,散文随笔集《黑白沪港》、《回眸香岛云起时》,译著《猎鹿人》等20余种,约350余万字。最新著作《北港岛的前世今生》(人生三部曲之二)即将出版,正致力于写作《一个人的前世今生》(人生三部曲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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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东上海的前世今生
卷二:北港岛的前世今生
卷三:一个人的前世今生
东上海的前世今生
之十二
我开始从客堂里走出来,往后门方向走去。这里是一条通道,三米来长一米半宽。
我向客堂间丢去了最后的那一瞥,并将房门轻轻掩上,遂将整片於午后的阳光里闪烁着一种微弱反光的杉木地板,以及座落于其上的所有的家俱都被关到了门的背后去。我的动作是那么地轻,轻得就像是怕一不小心便会惊醒了正在那里沉睡着的灵魂们。
与客堂间门成九十度角而立的是另一扇门,这就是“小房间”的房门。这是一间大小约八米见方的暗间,假如你将不能站直人的扶梯倾斜处也一同计算进去的话。这间暗间之所以当时会被间隔出来的原因,以今日的我之估猜,应该是为了“遮丑”,为了能让客堂间看上去更正气,更易于布置。否则,让上楼梯去的斜角面也都暴露在堂屋间里的话,成何体统?恕不知,在欧美设计师的理念里,凡遇斜梯倾角处,正是全篇室内设计中最多创意,最能出彩的地方。但当年的国产居民 —— 包括像我父亲,这种接受过高等洋教育者 —— 都不会有此审美观。而我,只是一不留神,又将67岁的我的阅历和理念错位去了1952年。
在1952年的时候,这暗间的全部功能是堆放杂物。有些暂时派不上用场,又舍不得扔掉卖掉的家俱,还有厨房里放不下容不了的柴米油盐酱醋等瓶瓶罐罐,都一股脑儿地往里塞。经常会听到母亲这样说:
“拿伊摆到小房间里去!”或,在找什么但又找不到什么时,又说:
“到小房间里去寻一寻,看看有伐?……”
那时,“小房间”是间名副其实的Storage。这种情形一直维持到50年代末期,父亲从安徽退职回家,家中经济开始拮据。为了节省开销,父亲将二层楼面全都转租了出去,“小房间”才开始正式睡人。本来居于二楼正房与亭子间里的外祖母和表兄弟们都搬来这里睡。小小的暗间里,一横一竖搁了两张床。其中有一张,竟然还将其三分之一长度伸进了梯级的斜角面里去。
然而於我,小房间里藏匿着的却是我青少年时代最丰富的生活情趣和青春萌动期的种种斑斓的记忆和想象。
1966年,屡遭抄家之后,外祖母也去世了。大姨妈一家被“扫地出门”,我与母亲的住房遭紧缩,三楼全层被没收,再做分配。某单位的一个造反派头目一家搬了进来,而我与母亲则搬到了底层来住。以前的客堂间变为了母亲的卧房兼日常起居室,小房暗间则成了我的专用的活动场所。
从19岁到29岁,十年时间,每晚我都在那里渡过。白天当然是又要回到前间里来生活啦,我在客堂间里拉琴,写作,学英语,读书,听唱片,接待朋友,聊天兼(偷偷儿地,小着声地)“骂他几句娘” —— 咒骂当时的那个荒唐而又疯狂的年代,以及在那些年代里涌现出来的各式各样的上台下台,下了台又上台,上了台再下台的走马灯一样的人物 —— 管他是“革命”的还是“反革命”的。
然而,在1952年的这个虚拟的回访日里,我怎么有可能想象到,在整幢溧阳路687号中,原来命定了与我最有缘,相伴最紧密和长久的竟然是那间客堂间,还有就是那“小房间” —— 有时大白天,我也喜欢一个人呆在那里,静静地躺在自己的那张小床上,做我的白日梦。那时的我,正坠入在初恋的爱河里,就着从外间里透入来的微弱的光线(后来在小房间与客堂间的隔板上方安装了四扇玻璃拉窗),望着它们在天花板上交织变幻出来的各种图案和阴影效果,听着楼上人家奔上楼去时的“噔噔噔”的脚步声,我的想象充满了缤纷色彩。
恋爱,少不了要与女朋友一道去公园拍照。去的最多的,自然还是虹口公园。当年,因为父亲去了香港的缘故,家中的经济条件大为改善。母亲又什么都依顺着我,我因而拥有了那个时代,在我那个年龄段上的青少年们所可能拥有的最优佳的物质生活的资源:两只照相机(一只135,一只120),一台相片扩放机,一辆28寸的“永久牌”自行车,一座落地收音机兼唱机(早已不再是那台RCA了 —— 那只美国的老家伙,早在1959年那会儿被父亲变卖补贴家用了),一台“上海广播器材厂”生产的胶带录音机以及一只九寸光屏的“飞跃牌”电视机(电视机是在1970年后才添补进来的)。
与女朋友公园拍照回来,就自己动手放大照片。我去南京东路“冠龙”照相器材店买回来了放大纸,显影定影药水。然后就一头钻进了“小房间” —— 那间天然的“暗房工作室”里去。在一只包上了红布的15瓦的灯光底下操作这一切。这样“生产”出来的相片,底色一律偏灰。但这并不要紧,要紧的是相片中人的笑容却比三月天的阳光更灿烂,春光更明媚。我想,这些相片中的一部分应该都还在,它们留在了我的香港的家中。我的那位女朋友后来成为了我的妻子,妻子又变成了“前妻” —— 尽管那是在40多年后发生的事了。今天,当一个孤寂而索群的我生活在上海西区的一套空荡荡的公寓里时,我常会默默地回想起这一切往事来。我想念我的那些老相片,相片中的场景,相片中的人面桃花。它们还在嚒?她会不会把它们全都扔了呢?我会问自己一连串不可能会有答案的问题。
说起初恋,我知道,再怎么克制,我都还会跑题。但跑题,这次就让它跑多一回题吧。这么多年来,我总在渴望能一吐那只真实的我与她的故事。她不是《上海人》中的晓冬和乐美,她也不是《长夜半生》里的湛玉或雨萍,虽然她们都有她的影子。她,就是她。
我之初恋,也是迄今为止我这一生中的唯一恋。在对待异性感情的问题上,我从来便很拘谨,也很choosy(拣择)。明明知道那里有条河,叫爱河,但老离它远远的,就生怕不要在哪天失足跌落其中而遭溺毙。然而,就在我见到她的第一眼时,我便着了魔。这一切都发生在瞬刻间。我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力,也放弃了对自己的控制力。爱河,现在已不是跌不跌入的问题了,而是狂奔而去,直接跳了进去。假如世上真有爱河溺毙人这回事的话,那是我自己当年当时当地做出的一个当场的选择,怨不得别人。那是个初秋的午后,阳光洒满了整条溧阳路。她是我学琴的同学,一位姓张的提琴手是我俩共同的音乐导师。
其实,张老师的家就位于我们那排房屋的首幢,他家住二楼,正面对着哈尔滨路桥。我在“虹中”念初中时,每天傍晚放学回家,从哈尔滨路桥上走下来,总能从他家打开着的落地长窗间望到张老师练琴的背影。丝丝缕缕的琴声从窗口里飘出来,令人着迷。
而我,总会在他家的露台底下小站片刻,在陶醉与冥想中渡过若干分钟,继而拐上溧阳路,回自个家中去。再后来,我有机会结识了张老师,更有幸被他收纳为徒。于是,我一有空就往他家里钻,只是渴望能面对面地听他拉琴。听他拉圣桑的“引子回旋曲”,巴赫的“无伴奏奏鸣曲”,克莱斯勒,萨拉萨蒂。我用十二分虔诚的目光望着老师在拉琴时的脸部表情,望着他的手指在指板上飞舞的动作,望着他的那把捷克古琴高高翘起了的琴头。于是,于是便到了那个秋日的午后。
张老师有好几个学生,唯这一次的上课时间,我恰好被安排在了她的后面。当我进入老师的琴室时,她正在回课。我记得很清楚,她拉的是“开塞”的第十七课:颤音外加staccato(断弓)的那首练习曲。她一尘不沾,流利的拉奏,令站在她背后的我感到惊讶。然而,当她完成了课程,转回脸来,准备将琴放回琴盒里去的时候,我的惊讶更变成了惊呆!她的美貌比她的琴艺更高出何止百倍!从窗页里射入来的秋阳将她的脸部轮廓镀出了一层金色的光晕。一下子,便让那个正处于青春年岁上的我像被卷入了一个深不可测的漩涡一般,而无法自拔了!
之后,我再去张老师家时,除了圣.桑和克莱斯勒外,我更是怀着某种暗暗的期盼的。十次中或有一两次,我能如愿以偿。我因而一次再一次地见到了她。但我胆怯,我什么都不说,更不做。我甚至连望也不敢正面望她一眼。她的原型后来转换成了《长夜半生》中的那个湛玉 —— 至少在美貌与暗恋那件事上。我说兆正老喜欢用一种裁剪好了的目光去观察,去欣赏一位他的爱的偶像,其中一部分的情景与心境皆出自于此。但她不是湛玉,更不是我的同班同学。我已经说了,她就是她。就是那个秋日午后的阳光将其脸部的轮廓线勾画出了金色光晕的她。
那些日子,陷入在半单相思状态之中的我,日子仿佛是头与脚颠倒着行走过来的。我一会儿猜她会,一会儿又猜她肯定不会。那种恍惚之中的甜蜜,那种被不确定折磨时,受虐式的幸福感,你说有多神奇就有多神奇。
我的这种行为与表情之异常很可能被母亲觉察到了。因为有过好几回,母亲与我一同去过张家(大家毕竟都是邻居),她于是也见到了哪位美少女。1969年盛夏的某个清晨,天还刚濛濛放亮,母亲便来到了我睡的“小房间”。她隔着蚊帐将我推醒,没头没脑地问了我一句:
“侬啊是轧女朋友了?”
我睡朦惺忪,说,什么事啊,这么一大早?她便将话又说多了一遍。我差一点儿就“忽!”地坐起了身来 —— 那时的她与我的关系,充其量也只能说是我感觉到她并不嫌弃我,而且,她也有点儿那么个想要接近我的意思。就这么一片希望的曙光在天边时隐时现。我装作啥事也没似的,说:
“妈,您在说什么呀?”
母亲用手撩开了蚊帐,用眼睛直面望准了我的眼睛。她说:
“姆妈刚才做了个很奇特的梦 —— 就刚才。”她稍作停顿,然后继续说道,“梦境很逼真。在梦里,我见到你在前边走,我喊你,你不回头;我追你,又追不上。你走进了一片桃花树林,我跟了进去。那一大片一大片艳红色的桃花开是开得耀是耀的来 —— ”
她突然撇下了话头,继续望定我。好长一会儿,才又继续说道:
“……后来,我从林子里走了出来,你,我仍未找到。我回头望去,不见了桃花林,那里变成了一顶丝瓜棚。有很多又大又黄的老丝瓜从棚顶上垂挂下来。那种老丝瓜咧,侬应该是晓得个,就是那种吃不得,只能拿来擦碗擦锅擦桌子当丝瓜茎派用场的老丝瓜……”
她停下了叙述,我们俩面对面地坐在床头上很长一段时间,没人吭声。我问:
“姆妈,你做这梦又能表示点啥呢?”
“嗨!”母亲叹出了一口气来,“姆妈也说不上。姆妈只是觉得,假如你真有了女朋友 ——交上了桃花运的话,这梦,绝非是个好兆头。尤其是到了你年老时……”
我“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我说:
“姆妈,您这个老迷信!再说,我也没有女朋友……”
但我心里说的则是另一句话:假如她真成了我的女朋友的话,那还不是我前辈子修来的福?我只想在年青时就能得到她,还管什么中年老年的!但不管怎么说,我的母亲素来就是个很有灵性的母亲,她灵异的第六感在我这一生中有过许多次出人意表的兑现。但那梦是暧昧的 —— 不是吗?就是到了我六十七岁的今天,我的家庭和婚姻都弄到了这步田地,我还得说,这最多也是个隐喻罢了。然而,梦之本身,作为上帝告诫人的一种方式,使用的不常常是隐喻吗?故,我还是决定将它记录在案。至少,此梦的意蕴 —— 假如真是有点儿什么的话 —— 绝不是当年我的那“噗嗤“一声笑就能将其轻意打发过去的。
后来,又过来好久。我与她的恋爱关系已经确定(请注意:在我们那个年代,所谓恋爱关系确定,叫“敲定”。凡“敲定”者,便意味着,你一定得娶她,而她,也一定得嫁你。否则的话,就变成生活作风问题了,会有劳於有关部门,诸如派出所居委会什么的出面来干预的)。在一次毫不相干的上下文中,母亲突然问我:
“孩子,你读书,有在书上读到过‘目露凶光’这一说吗?”
我停下了手中正在干的活儿,抬起头来望着母亲,我全然不明白她意指甚何?但母亲却不望我,她的目光移去了别处。她自言自语道:
“目露凶光,那是指会有那么个瞬间,之后它便会迅速地收敛而去。但凡这种人,平时的目光往往是很迷人,很良善,很……很什么呢?很勾心勾魂的……”
就这么一段话,它的上下文都隐没在了记忆的黑暗之中。再到了后来,那是几十年后的事了。我罹患了焦虑惊恐症,病得很重,对生活几乎完全丧失了信心。我一个人跑去看精神科医生。在开定了处方后,那位精神科的女医生双手交叉地平放在察症桌上。她神情沉静,言语轻柔,她面带微笑地问我说,下次来就症,能否带一帧我家“全家福”的放大照来给她瞧一瞧?
“全家福?”
“是的,全家福 —— 就是说,包括你家所有家庭成员都在内的正面照。”
“噢……”我满腹狐疑地漫应着,“您这是……?您要看谁?谁的什么?”
“谁都要看,至于看什么嚒,”她略作迟疑后,说道,“看人的眼神 —— 也包括你的。”
“我的眼神?…… 你现在不就已见到了吗?”
“不,我们要看的是人最不经意一瞬间的眼神”。
“但眼神……眼神又有什么可看的呢?”
“你是个作家,你不应该不知道眼睛原是人之灵魂窗户这一说的 —— 是吧?而我们干心理科这一行的,往往会对人的眼神感兴趣……”她不知所谓的笑了笑,随手拿起了另一份病历卡,准备叫下一号病人进来。这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而就在这一刻,母亲几十年前的那句话,像一颗流星,突然出现,划破了我记忆漆黑的夜空,滑向天边。而我的心也不由自主痉挛般地抽搐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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