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理解美国法律制度的捷径,就是看几部经典的美国法庭电影。其中第一部电影的名字格外醒目,Twelve Angry Man.《十二怒汉》。
十二位陪审团成员,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人生经历,带着不同经历所培养出的性格在国家司法制度的奇妙安排下,他们十二个人汇聚一堂,为的是作出一起谋杀案判决的商讨和裁定。
这是一部50多年前的黑白电影。开场非常沉闷,电影的所有场景都集中在一个狭窄的陪审团休息里面,由12个男人组成的陪审团需要对一个涉嫌杀害自己父亲的男孩子作出有罪或者无罪判决。按照美国的法律,如果12个人当中有一个对定罪持反对的态度。本次庭审宣告失效,需要重新审理,如果12本人对定罪意见达成非一致,这个男孩就会被送上电椅处以死刑。
陪审团休息室里11个人判断这个孩子的杀父有罪,只有一个人以合理怀疑的态度投了无罪的票。
于是,这十一个人当中有些人就开始愤怒了,如果大家意见一致,就可以马上回家了,就你一个人跟大家意见不一致。这不是找麻烦吗?
快早点结束这个这个陪审审议,就可以早点去看球赛,就可以看股市行情,就可以尽快分销自己公司的产品。他们大多没什么主见,随便举手表决一下。
接下来是电影最精彩的一个片段,那个著名演员亨利方达扮演的陪审员表情冷静,他就是最初唯一对这起谋杀案定罪这个结论投反对票的人,他坦诚地对其他11名打算轻率定局以后早点回家的陪审员说,我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把握来反对们你的判断,我只是觉得当我没有把一个年轻人送上电椅之前,难道我们就不能在这个房间里坐下来好好讨论一下吗?
这位谁都不知道或姓名第X号陪审员,是建筑工程师出身,并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所以能这么想。凭借的就是一个普通人基本人性当中的理性和良知。
而事实是,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如果无法证明一个人有罪,就只能推定其无罪。
之后,一个接着一个的疑点出现,一个又一个陪审团成员被说服。最终一比十一的局面被扭转为十二比零。男孩子最终被判无罪。
此刻男孩的是否杀了自己的父亲已经不重要重要了,重要的是人们对这个可以在法律制度的这样一个范围的保持独立思考,融入理性思维。我们看到人性当中的公平、理性、良知、偏见、虚荣、恻隐和自私。都在这部经典作品里得到了最好的解释。
影片《十二怒汉》的中心要义很直白,就是这句台词:
“ 面对这种事情排除个人的偏见真的很难,不论去到哪里,偏见总是遮蔽了真相。”
其实很多时候导演通过戴维斯之口,是想向观看这部电影的观众发出质问,希望由此可以发人深省,使更多的人可以扪心自问:“到底什么是公正?”
如果接受审判的人是你自己呢?这是对灵魂的拷问。
答案也许就像影片中的台词
“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没有罪,我们不应该把这件事跟私人的感觉扯上关系。”
也就是说,只有在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下,我们才能对公正达成一致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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