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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还在说到EB-5能否重启投资和申请,取决于Behring诉移民局再授权政策一案的进展:免排期、无排期,EB-5又现辉煌?而该案的禁止令,可能随时会判决下来:再授权诉讼进展
美国时间昨天,6月24日,法官签发了禁止令,叫停了移民局的区域中心必须依照EB-5新法案进行再授权的政策:
让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下该案背景和进展情况。
背景回顾:

按照移民局的要求,由于EB-5新法案推翻了老法,因此由老法授权的区域中心们都必须获得新的授权,然后才能招募新的投资人。
该政策的实施,将大大延缓区域中心们立刻马上开始招募新投资人的节奏,并且按照移民局一贯拖拉作风,再授权的审批过程可能会耗时至少半年甚至2年以上,因此区域中心们完全无法接受。
针对移民局这一政策,区域中心们发起诉讼反对,再授权诉讼的回顾如下:
1. 移民局发出通告,要求所有区域中心必须按照新法走一遍再授权程序:移民局新法实施|新政问答。区域中心首先要递交新的I-956表再授权表,并且获批之后,区域中心才能招募新的投资人,拖延了所有区域中心吸引新投资的进程;
2. 行业两大机构,EB-5IC(第一起诉讼:EB-5IC又起诉移民局了)和IIUSA分别发起了对于该再授权政策的诉讼(第二起诉讼:移民局再被诉,再授权第二案); 
3. 5月10日,第一起诉讼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再授权案进展,继要求双方补充诉讼材料后于6月2日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再授权案开庭,区域中心即将重启,会上法官基本认为移民局的再授权流程并未法律依据,并将尽快做出判决;
4. 6月5日IIUSA撤回了自己发起的第二起诉讼(移民局再被诉,再授权第二案),并于6月6日要求介入了EB-5IC的诉讼成为原告(再授权诉讼);
5. 7月14日,第一起诉讼将第三次开庭审议是否允许IIUSA加入,第二起诉讼也向法庭递交了禁止令申请:再授权诉讼进展
6月24日,第一起诉讼,也就是EB-5IC - Behring区域中心诉移民局一案,法官签发了叫停移民局再授权政策的禁止令。
如下理由,使得法官认为应该签发禁止令:
1. 原告有很强的诉由,很大可能性能够赢得该诉讼;
2. 再授权程序将耽搁并影响原告招募新投资人的业务,给其带来损害;
法官认为:
1. EB-5新法案,并没有任何地方明确指出原有区域中心们都已经失去授权,即便新法案已经替代了老法,老法已经失效;
2. 即便在去年7月1日起至今年3月15日新法生效之前的EB-5停摆期间,这个灰色期间,移民局和原告双方都认为原有区域中心们继续维持着授权;
那么既然,新法生效之前区域中心们未失去授权,新法又没有任何地方明确区域中心们因为新法生效而失去授权,那么移民局认为所有原有区域中心们已经失去授权,并且需要再走新的再授权程序,显然是武断专横违法的。
其实,在第二次开庭时,法官已经做了类似表示。只是,对于法官比较难办的是,如何就损害赔偿进行判决。
法官没有在禁止令中明确,移民局下一步应该如何做。到底是需要区域中心们,一边继续递交I-956的区域中心授权申请表,一边可以正常运营招募新投资人;还是可以继续正常运营,而且不需要再进行再授权申请,只需要满足新法下的区域中心合规要求即可。这将取决于,移民局下一步制定妥善的政策。
不过,法官在禁止令中明确的是:
1. 所有600多家原有区域中心的授权继续有效;
2. 原有区域中心下的,新的I-526申请有效且必须进行审批;
这样的话,EB5Sir个人猜测,移民局下周应该会发出通告,明确新的EB-5投资以及I-526申请的政策。
理论上来讲,自禁止令发出那一刻起,EB-5投资申请已获重启。当然,保险起见,需要等一下移民局的政策,很快的事。
当然,法庭最终的判决还没下,这个案子还没结案,现在只是第一步,区域中心们申请到了叫停移民局对于区域中心需要再授权的政策而已。虽然,移民局输掉整个官司已无任何悬念。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都还应该记得去年起,在EB-5停摆后,接连几起官司诉移民局不当停止EB-5区域中心计划:
在第二次法庭辩论中,有一个环节是法官试图判定在EB-5停摆间,区域中心们是否已经失去授权了。被告(移民局)和原告(Behring)都认为区域中心计划还是有效的,只是给区域中心预留的3000张签证条款无效了而已,见禁止令判决书的第9页:
而这正是此前黄陈律师团队在诉移民局不当叫停区域中心计划的诉由:
区域中心计划的法条,授权的是,区域中心项目每年获得3000张签证预留(优先使用这3000张签证)。一旦该区域中心计划法条失效,只是这3000张签证预留条款失效,并未阻止区域中心项目下的投资人获得其他或者所有的一万张签证,只是对这3000张失去优先权而已。
连单独发起区域中心关停诉讼的Behring区域中心也因此抱怨,移民局在上个诉讼中一套说辞,本诉讼又一套说辞。
前段时间,Behring区域中心在庭审的update中已经指出了这点,说自己在法庭上听到移民局如此陈述差点从椅子上掉了下来:
我知道,黄陈律师的区域中心关停诉讼败诉后的上诉还在继续,但是不知道本案中移民局的表态以及法官的洞察,对于赢得关停诉讼是否有所助力,也不知道能否有机会把去年EB-5停摆9个月所浪费掉的签证再争取回来使用,或者至少能够保住个别原告可能超龄的小孩。

不过,我知道移民局在依据法律制定其政策之时,有很多地方欠考量有漏洞的地方,也只有诉讼能够纠正他们的错误举措。
相信,Behring区域中心此次再胜移民局,能够使得移民局在依据新法制定其政策之时,会更加谨慎。也期望,移民局新政出台后,如果老投资人不能适用预留签证,如果有损害投资人其他利益之时,也能有人来牵头发起诉讼,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如需禁止令判决书,可微信留言索取(留下自己的邮件地址)。
Behring的案件update:
https://behringeb5.com/uscis-appears-to-admit-eb-5-regional-center-expiration-was-false/
EB-5项目召集帖:EB-5同项目找人|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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