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再被诉,再授权第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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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USA消息,5月24日,就移民局要求新法下所有600多家区域中心需要经过再授权程序,才能继续招募新的EB-5投资人的政策,IIUSA联合5家区域中心发起了新的诉讼:
按照该政策的规定:
1. 区域中心首先要递交新的I-956表再授权表,并且获批之后;
2. 然后,区域中心才能就新项目递交项目申请,并获得收件函之后;
3. 然后,区域中心才能招募新的投资人,新的投资人才可以开始递交I-526申请;
由于移民局审批节奏缓慢,所以区域中心们特别担心再授权流程将至少拖个一年半载,将极大拖延他们招募新的投资人,开展新法实施之后的业务。
因此,首先城市派EB-5IC发起了针对该新政的诉讼:EB-5IC又起诉移民局了,并且找了参与新法谈判的议员们向移民局和法院说明新法并未要求走再授权程序(国会议员施压移民局),而且IIUSA也一反常规加入了EB-5IC的诉讼:IIUSA加入EB-5IC诉移民局案。
现在,IIUSA联合5家区域中心一起发起新的一轮诉讼,看起来都想影响移民局对于新法的解读和政策实施,并且都比较急迫要求尽早开始招募新的投资人,重启EB-5市场。
老投资人们,特别是在美国的投资人,如果认为自己的项目符合签证预留的定义条件(签证预留,认定条件与实施影响),也应该利用这些机会影响移民局的政策出台,要求他们明确符合签证预留下的老投资人如何递交并获批I-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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