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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EB5Sir再来谈下,区域中心计划停摆之后,起诉移民局/国务院继续签发绿卡/EB-5签证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

前面两篇,可以回顾:
首先,我们先看下再谈区域中心关停诉讼一文中谈到的IIUSA支持以及引用的诉讼的情况。
背景:这里的两个案子,情况类似,都是在6.30 EB-5区域中心计划停摆之前,发起的常规的Mandamus诉讼,起诉移民局要求他们尽快审理他们的I-485申请。关于Mandamus诉讼的作用,可以参考:EB-5审批,移民局迟迟不决怎么破?|Mandamus诉讼
现状:在上篇文章发布之后,就有投资人提供了最新的案件文件给我,当前这两个诉讼分别被驳回和搁置,包括IIUSA所期望的冻结90天的提议,法庭的依据是EB-5区域中心计划停摆,所以至少要等到区域中心计划获得再授权之后,才能继续推进当前的Mandamus诉讼,要求移民局继续审批他们的I-485申请。
由此看来,如果不绕开“EB-5区域中心计划已经停摆
”这个前提,而谋求移民局批复I-485签发绿卡的这条路,似乎走不通了。

其次诉讼中所提及的,第二起诉讼中,旧金山朱可亮律师团队所发起的认筹计划,已经收到了100位投资人所募集的首批20万美金,第一阶段的律师费已经到位,诉讼将确定发起:
值得一提的是,参加筹款的投资人绝大多数并不会直接参加诉讼做为原告,而是以纯募捐方式支持诉讼,而一旦诉讼成功有可能获益的是所有投资人。同时,由于诉讼花费预计将远超20万美金,将需要继续筹款将诉讼推进下去,还需更多投资人支持。
有需要了解该诉讼进展的投资人,可以添加他们的微信工作号:DeHengImmigration。
再次,我们来看下第一起诉讼,黄笑生和Michael Chen律师这边的进展情况。
1月4日,他们的第一起诉讼在洛杉矶联邦法院被驳回(参阅:诉讼),几天前他们又在DC发起了新的诉讼,分别起诉移民局和国务院。同时,他们也在积极联系更加有诉讼经验的本土移民律所一起加入诉讼,并期望有所突破。
他们所提出的诉由,在第一次诉讼中并未被法庭认真对待。但是,这是目前为止,EB5Sir个人所看到的最值得一试的诉讼方案。
该诉由为,根据EB-5区域中心计划法条的文本含义,应该被解读为:
区域中心计划的法条授权的仅仅是,区域中心项目每年获得3000张签证预留,也就是可以优先使用这3000张签证。
一旦该区域中心计划法条失效,只是这3000张签证预留条款失效,并未阻止区域中心计划下的投资人获得其他甚至所有的一万张签证,只是对这3000张失去优先权而已。而不是整个EB-5区域中心计划的失效。
期望,在下一步的诉讼推进过程中,能有机会在法庭上围绕“EB-5区域中心计划是否已经停摆”这个命题进行真正的博弈。
最后,有投资人也联系过我,表达了诉讼可能会引发移民局拒件,特别是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的投资人的身份顾虑。
过去一个多月,本人与多位EB-5领域一线的诉讼律师进行过诉讼可能性的沟通,确实这也是律师们普遍的顾虑。有几位律师也表达了,如果有投资人愿意接受风险,则愿意接受代理发起诉讼的意愿,具体操作可能性还需进一步探讨。

昨天是Schumer开会的日子,推动EB-5搭车的进展尚不清楚。

不管怎样,无论是EB-5法案或单单祖父法案搭车通过,还是不得不以诉讼的方式撬动,多管齐下避免被EB-5行业利益所挟持,恐怕是当前不得已的选择。
EB-5项目召集帖:EB-5同项目找人|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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