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奴隶社会的第 3566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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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惠雯,生于70年代末,祖籍河南。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2010年后移居美国,现居波士顿。曾两次获得“新加坡国家金笔奖”中文小说首奖,以及“首届人民文学新人奖”、“上海文学奖”、“中山文学奖”、”首届曹雪芹华语文学大奖”等多个国内文学奖。已出版短篇小说集《两次相遇》《在南方》《在北方》《飞鸟和池鱼》《蓝色时代》,散文集《惘然少年时》。
大学期间某个暑假里的一天,我正坐在家中门廊下吃桃子,一个女孩儿由我过去的一位高中同学带领,来家找我。我那时候穿着最家常的夏装——背心短裤,独自和一盆洗好的水蜜桃作战,我的这一形象给这位找我的陌生女孩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过后总是提起,说她看见我的时候,发觉我的双眼正盯着桃子,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看吧,我会把你们全吃光!
这个女孩儿比我年长几岁,长相漂亮,像香港明星郑秀文。她去找我的原因是因为计划到新加坡读语言,想向我打听一些情况。她到新加坡以后,我们作为亲近的同乡自然成了朋友。
她刚到新加坡的时候,住在东海岸一带。从我住的地方到她住的地方很远,但我仍然每一两个星期去拜访她一次,因为她会给我做家乡口味的红烧鱼。她具有北方女孩儿的豪爽,虽然漂亮,却没有漂亮小女人的娇纵、刁蛮、精、媚,她的性格的粗线条在我看来增加了她的魅力,但对其他人来说,也许还多多少少掩盖了一点儿她的漂亮。
她搬到马里士塔以后,附近有家出名的烧鸭档,我们俩半夜会去买半只烧鸭,就着冰啤酒把它吃完,边吃边赞叹“过瘾”。只有这位朋友才会和我如此吃东西而不提及健康或节食之类的废话。有一次,我带她参加我的一个大学同学聚会,一个男生看见她,问我说:“你们那地方的女孩儿都长这么漂亮吗?”我觉得很自豪,我看看她,她倒没有不好意思,很大方的样子。
她热情、爱交谈,会恳切地说出她对生活的种种幻想和期盼。偶尔,我们在对方的住处过夜,往往聊到凌晨两三点,直到我在她逐渐低沉下去的话语声中沉入梦乡。她喜欢开怀大笑,这个时候她就像个开朗的男孩儿,但她也喜欢穿着女人味儿重的衣服,故意在房间里压着步子、摇曳有致地走来走去,似乎很以自己身为女人而自豪。我想关于所谓“女人味儿”的概念,就是她最初灌输到我的意识中去的。她总是有一些樱桃红、翠绿或者大花朵图案的真丝睡衣,有的上面缀着极其脆弱的蕾丝花边。我住在她家时,她就会拿出这么一叠衣服翻来拣去,最后选出其中的一件,让我穿上。我穿上之后,她会很认真地打量我一会儿,说:“嗯,不错,你就应该穿这样的衣服,不要老是穿娃娃一样的衣服。”
她似乎对脆弱的东西有种偏爱,例如真丝、雪纺、玉,这些在我看来令人费神、牵绊人的自由行动的东西她都喜欢。她有一副很好的翠玉手镯,是她花了一万六千元买的。有一次,她非要强迫我戴上以便她能“隔着一段距离、换一个角度”欣赏她的美玉。但从不戴这种东西的我依然冒失行事,把玉撞到石头的桌角上,撞出一条长长的裂痕。她没有尖叫,没有抓狂,甚至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悦,只是笑骂我举止多么莽撞、完全不懂得怜香惜玉。这是她的大气。
她从不介意在我面前扮演“坏女孩儿”角色。她教我抽烟。她说当她累的时候、烦恼的时候、高兴的时候或是感觉周围很有情调的时候,她都想抽一支烟。她还告诉我,抽烟重要的是那个“纾解”的姿势,她从来不会把烟真正吞下去,吞下去的是傻子。她爱抽黑色摩尔香烟,有一次,她发现我正看着她抽烟,得意地笑起来,问我:“你不觉得女人抽烟很漂亮吗?”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让我有点儿不好意思。我没回答。她推了我一把,大笑道:“你觉得你姐姐抽烟是不是很有魅力呀?”我说:“哪有这样的?逼迫别人承认你的魅力!”

我们偶尔去咖啡馆,那时侯“星巴克”和“咖啡豆和茶”(多奇怪的翻译)还没有于摆放在户外的桌子上标明“无烟”,我们可以边喝咖啡边抽支摩尔女士香烟。她常常摆出很陶醉、很酷的样子,不在乎经过的路人对她注目。我说:“算了吧,假装自己在巴黎。”这句话总会让她大笑出声。我在她身上学到:不要因外在而对人持有成见。这一观点尤其适用于女人。有的人看到女人抽烟喝酒,会自动地把这种习惯和感情随便联系起来。而我这个喜爱扮演豪放不羁女性的朋友其实心地很羞怯、单纯。她曾教一个法国青年学中文,有一次上课,他夸她漂亮、嘴唇尤其迷人,说他早晚要追求她、吻她。她吓坏了,再也不敢去给他上课。
她来了一年多后,和我们共同认识的一个朋友恋爱了。我不认为他们很合适,因为我们那位男性朋友还是个在校的大学生,和我同岁。虽然我很无知,我也知道在那个年纪的男生追女生游戏里,双方对自己、对对方都不会有太成熟的认识,他可以追求她,也可以追求别人,重要的是有一个人,而这个人是谁并不那么重要。但我也不想泼冷水,那位男生可以说是我见过的最诚实、友善的男生,我真心希望我的朋友最终能和他在一起,我甚至有个自私的考虑,就是如果她能够嫁给他,她就可以留在新加坡,那么我也就不会失去一位好友。
她会对我讲他们的新发展,例如,他们在地铁站分手的时候接吻了,这是她第一次和男生接吻。我问她:“你感觉很甜蜜?”她认真地说:“很甜蜜。”又说:“哎,你也应该谈谈恋爱。”我说:“我可不会谈着玩儿,我一恋爱就要结婚了。”她摇摇头说:“你这家伙,真无趣。”而我却固执地争辩说,如果一个人爱你却不愿与你长相厮守,那就不是真正的爱,至少不是至深的爱。我其实是在暗示她考虑一下自己恋爱的严肃程度,她却毫无察觉,瞪大眼看着我说:“如果结婚以后不相爱了呢?”我斩钉截铁地说:“如果不能维持爱那就离婚!”她笑了,说:“你是个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在现实中要碰壁的。不过,我喜欢你这家伙。”
他们一起去马来西亚,一回来,她就来找我,谈他们的旅行。我问她:“所以,你们住在一个房间?”她忍不住脸红了,但仍然不认输,装作坦然的样子说:“你想到哪儿去了?没见过你这样的,问这么直接。”我说:“好吧,我已经明白了,希望你们尽快订婚。”她忍不住笑起来,指责我不懂得浪漫。
这场恋爱持也许持续了数个星期或几个月,但结果如我所料:他们很快分手了。在他们分手之后的某一天,我和她在餐馆吃饭,碰巧她以前的男友和几个男生一起从外面经过。他看见我们,进来简短地打了个招呼。我看出他很尴尬,她尽量显出平静、大方的样子,脸色却变了。他走了以后,我们都没说起他。直到我们吃过饭走出餐馆、来到外面的街上,她才轻声对我说:“我刚才看见他,发觉我已经不像以前那么爱他了。”我说:“那就好。”她说:“真的,看见他,我的心不再跳那么厉害了。”
就在我大学毕业后不久,她的学生签证到期,要回国了。我知道她并不想回去,她很喜欢新加坡,但在这三年之中,她勤奋读书,课余时间做很多份家教挣生活费,却没想到应该为自己找一个留下的出路,这足以证明她的单纯。她对生活抱着热切的希望,总是想过不一样的生活,回到国内,她先后做了一些她喜欢的小生意,例如开咖啡馆,开花店……她从来都是希望用双手改变自己生活的那种女性。我觉得她理应过得非常自由、快乐,理应到更开阔的地方去体验更丰富的人生。但她的咖啡馆、鲜花店都没有经营太久,最后她嫁了人,进了一家国营企业。

她的前男友是个诚恳而且热心的人,他和我有一个共同的嗜好,就是爱读小说。但一开始我们只是普通的认识,只是在他们谈恋爱之后,我和他才变得较为熟悉一些。后来,当我们变成无话不谈的朋友时,他对我说,他刚开始见到我对我的印象并不好,不知道为什么,竟认为我是个傲慢、不容易接近的人。我相信一开始,我们之间也存在着小小的敌意,因为我不太信任他会给我朋友她想要的那种承诺,而他也觉得自己的女朋友太受我的影响。我们都大学毕业之后,有很多时间可以消除以往的误解,坐在一起谈论我们喜爱的小说,也谈离开了的、我们共同的朋友。谈到这位朋友时,对话往往这样开始:“你最近有她的消息吗?”或者,“她最近和你联系过吗?”
他是我那时候的朋友当中唯一可以畅谈西方文学的人,因此,我不至于成为一个完全孤立的人。由于他的阅读口味更广泛,譬如他也喜欢哲学,他往往会给我一些我意想不到的启发,这使得我们的每一次交谈对我来说都不仅是精神上的愉悦,而且具有意义。当我们交谈的时候,我的思维会变得敏锐,我的想象力会在那个文学和思想构成的世界里活跃起来、飞得很远。一个句子往往只说了一半,但我们已经完全抓住了对方的意思;当我们提到某部作品里的某个细节,我们只需给一句简单提示,对方就马上接收到这个信息。
我们很难争执起来,因为我们都认为即便就短篇小说而言,福克纳也比海明威更棒,我们都喜欢爱伦坡的《金甲虫》,都有足够的耐性欣赏陀思妥耶夫,都钟爱卡尔维诺和博尔赫斯,都把福楼拜的《三故事》奉为经典中的经典,同时也都是艾略特《传统与个人才能》中所体现的创作观和文学批评观的忠实信徒……即便在某个细节上我们的观点有出入,我们也总是奉行君子作风,非常慎重地把自己的看法表达清楚,全然没有否定对方的意图,似乎我们已经默认,对方的观点必然也是极有价值、值得尊重的。
当我和这位朋友在一起时,我仿佛变成了一位绅士,我身上那些不求甚解的懒惰、爱讲歪理的骄横、有所保留的拘谨等等毛病,全都因为我们所谈论的这些话题的自由、美妙而得以去除。我们常常坐在邻里的咖啡店谈艺术、谈小说,有时候谈得太过激动,口干舌燥,一连喝上三杯饮料。夜里十二点咖啡店打烊后,我们还坐在露天的座位上,谈着小说里的人物和技巧,其间不断提到作者的名字,仿佛这些已逝的艺术家都是我们的熟人。而感觉也的确是这样,当我说出“卡尔维诺在〈鸭之飞翔〉中玩了一个小花招”或类似这样的话时,心头会突然流过一股暖意,这种感觉就像你有个秘密的爱人,而你终于能够和一个人谈起他,自由地说出他的名字。
有时候,我们在某些聚会中和其他朋友在一起,我会发现我这位谈起文学思路敏捷、口若悬河的朋友其实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别的人甚至会觉得他有些木讷、不善言谈。在那样的场合,和大家在一起,关于文学,关于小说,关于人性和思想,我们几乎从不提及,倒不是这算什么了不起的秘密,而是觉得不合时宜。但是,在某个周围碰巧没有其他人在的时刻,我们会简短地交流一两句话。譬如,他会说:“《不朽》看完了,很好。”我会对他的阅读速度表示惊讶,然后忍着激动、压低声音说:“我认为是昆德拉最好看的小说之一。”“同意。”他也低声说。我警惕着周围,发觉暂时没有人看起来想要走过来打扰我们。于是,我很快地说:“最近读了库切的《等待野蛮人》,我觉得比《耻》还要好。”他会说:“真的?我要去书店买一本读。”我说:“读完了告诉我你的看法。”这时,有人走近来,我们就不再谈《等待野蛮人》了。

尽管我这位朋友那时候并不写小说,他作为一个具有批评家眼光的第一流的小说读者,却能很快看出给我的小说中真正的问题(这通常是我自己看不清楚的问题)。我吝啬于把小说的初稿给任何人看,包括我最亲近的人,而唯有对这位朋友,我却急于把漏洞百出、犯着严重幼稚病的初稿给他看,因为我深信他提出的意见能令初稿大大改观。这种信任逐渐变成了习惯。我的不少小说在这位朋友的帮助下成为了它们后来成为的样子,否则,它们很可能就停留在惨不忍睹的初稿阶段。有时即便我只有一个关于小说的粗略构思,我也会拿出来和这位朋友讨论,我知道讨论会让这一模糊不清的想法逐渐变得清晰,丰满。我们还会谈我正在写的东西,谈我目前遇到的困难,他会和我一起思考如何解决这个困难,给予很具体的、技术上的建议。这位朋友以最严肃的态度对待我最初那些青涩的文字,他千方百计地让我相信,我应该去写作,而不是干别的。有时候,想到能有这样一位特殊的、能够在文学上理解并矫正我的朋友,我会相信我就是新加坡人常常羡慕的那种“好命的人”。
而这些在青春时代常聚在一起、度过许多欢乐时光的朋友们,最后都走到另一个地方去了,走进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于是,你某一天突然发现,朋友们都已不在身边。绿园的少女们,外表冷漠、内心快乐单纯的“英国女教师”,我的共度“奢华时光”的室友,递给我摩尔烟的漂亮小姐,送给我《挪威的森林》、和我一起听爵士乐、逛书店、我不曾写到却也不会忘记的“小孩儿”……他们现在住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城市,有的人我两三年也许能见到一次,有的则像断了线的风筝。但他们都还很生动地住在我关于青春的记忆里,当我想到自己的青春,它令人怀念的那部分总和这些欢乐的记忆有关。朋友不仅是记忆的一部分,也是成长的一部分,因此也就自然而然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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