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奴隶社会的第 3502 篇文章
题图:Photo by Leonardo Thomas on Pixabay
作者:张惠雯,生于70年代末,祖籍河南。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2010年后移居美国,现居波士顿。曾两次获得“新加坡国家金笔奖”中文小说首奖,以及“首届人民文学新人奖”、“上海文学奖”、“中山文学奖”、”首届曹雪芹华语文学大奖”等多个国内文学奖。已出版短篇小说集《两次相遇》《在南方》《在北方》《飞鸟和池鱼》《蓝色时代》,散文集《惘然少年时》。
在伊顿公寓里,我很少再为生活琐事而伤神,教育部为我们设计的英语培训课程每天都在进行,表面上,我和每个人一样忙忙碌碌。
每天在公寓餐厅吃完早餐,那辆大巴车把我们载到国大中央图书馆的楼下车站(这种从不换空气的空调大巴彻底治愈了我的晕车毛病)。下车后,我们乘搭电梯到四楼,经过一条长长的、曲折的走廊,走去文学院的某个教室上英语课。
我在英语课上从来不是个积极的学生,我总是坐在后面几排,以便别人能挡住我,老师能忽略我。我不太喜欢上英语课,尽管我觉得英语课的确有些帮助,但我觉得最好的学语言的方法不是读纯粹语言学性质的课程。到美国后,我只能读英文杂志和书籍,我发觉这让我的英语进步了那么一点儿。我曾经异想天开,如果当时我们的上课方式是读简∙奥斯汀或者查尔斯∙狄更斯的小说,排演奥斯卡∙王尔德的喜剧,摘录、朗读其中的精彩段落,也许我们的英语会进步得更快一些。
就像以往上学的时候一样,我希望自己尽量不要被老师提问。因为,根据我过去的经验,回答问题就意味着猜老师想要的答案。如果我回答对了,老师很满意,如果我回答错了,老师不满意,至于我自己的想法,那其实无关紧要。可是,我的英语课却让我改变了这个观点。我第一次从老师那儿得到了平等的对待和尊重,不再认为我个人的观点、想法对老师或其他人来说无关紧要。无论如何,我们不会因为荒腔走板的发音和古怪腔调而被老师和其他同学嘲弄了,不会因为一时懒散疏忽不做作业而横遭批驳甚至当众羞辱,最后的结果总是温馨的理解和鼓励,鼓励你交谈、提问、表达自己的意见。有时候,我们中有的人忘了写作业,老师一点儿责怪也没有,只是淡淡地说:“明天交上来就行了。”很奇怪,这种宽容的态度比严厉的谴责仿佛更让人羞愧、不安。我后来明白,这是因为信任其实比猜疑给予人的责任感更重。
我曾经是一个非常怕出错的人,我不是指行为上犯错,而是指判断力出错。在我过去所受的教育里,如果我被老师叫到讲台上去演算一道数学题,如果我做错了,会觉得非常丢脸,因为出错就等于当众出丑。我上学时候喜欢考试远胜过课堂表现,原因在于万一我在考卷上出错,还不至于丢脸,也在于我对书写的表现比对现场表现有信心得多。我知道我永远不可能滔滔雄辩、语惊四座,无论做什么,我面对众人时的表现永远会低于我一个人时的表现,因为我只要意识到有人在刻意地注视我、等待判断我,就立即变得心烦意乱、垂头丧气。
▲ Photo by Tuan Hung Nguyen on Pixabay
在国大的英语课堂上,我躲藏到后排的计谋却不是很奏效。这样的课堂不像我在中学读书时那种密密麻麻地拥挤着七八十个学生的班级,我们的英语课上只有不到二十个学生,相当于我过去班级的一个组。这样的小班似乎就是为了让每个人都躲不掉老师的注意!老师的目光对我来说和探照灯具有同样的性质,我则像是借着海上的夜色掩护企图偷渡的船只。每当老师提出一个问题,抬头环视围着他坐成两层半个圆圈的同学们时,我就感到强烈的探照灯光开始扫过漆黑的海面。我试图调整角度,让前面同学给我提供更多一点儿遮蔽,但总是有那么一个令人痛恨的缺口,把我暴露在探照灯扫射的范围内。我不能原谅老师们的好心,因为尽管总有那么三四个学生每次都踊跃地想成为被照亮的目标,可老师却表示不能只把回答问题的机会给他们,认为那些比较害羞内向的同学
(我相信其中包括我)
也应该得到同等的机会。就这样,我藏无可藏,当我发现探照灯光落在我身上的那一瞬间,我总会呆愣住那么一会儿,在心灵深处悲叹自己的命运不济。

可就是在这样的训练中,我对“出错丢脸”的恐惧症被治好了一些。用我自己的话说,我的脸皮稍微变得厚了一点儿,当然,这是在它发红发烫了很多次、磨练之后而达到的程度。渐渐地,我不太在意自己是否会出错了,也接受了英语老师告诉我们的简单道理:只要你说出来,你就给了自己一个正确的机会。渐渐地,包在我身上那层沉默寡言、有点儿愤世嫉俗的坚硬外壳也变得柔和了一点儿,在课堂上,我偶尔也会成为一个爱笑的、愿意说话的人,这多多少少影响了我课堂之外的生活。总的来说,我的开朗多了那么一点点,木讷、冷漠少了那么一点点。
但正如我前面提到的,我有了另一种苦恼,可怕的是,这另一种苦恼与日俱增,它仿佛要慢慢地把我整个人浸透一样。那是一种让人窒息的隔膜感,一种感到自己的以往就要消失不见的惶恐,那是唯有到了异国才会有的感觉,一种和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文化、自己的地域环境相隔离的无力感。
适应全新的环境、完全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这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总是伴随着看不见的、深刻而惶然的痛苦。那些一辈子生活在自己从小就熟悉的街巷、人群之中的人们,他们得以逃避的,正是这样一种痛苦。在这种痛苦不适的状态中,任何东西都能突然变得尖锐,突然呈现出一种冷漠的面貌,仿佛预示着你和它之间的无法融解、不可调和。这唤起你的孤独感,刺伤你那颗敏感、脆弱的心。
时至今日,我心头仍会偶尔涌现出这种痛苦的感觉,渴望回到我熟悉、习惯的地方,我觉得这是每个漂泊异乡的人不可根治的苦痛之一,无论他对异乡已经多么习以为常,无论他是否有难以言说而对自己来说却也充分无比的理由留在那里。但今日的我与当年相比,稍微多了一点儿理性,我知道如何更好地看待陌生事物,也知道所谓过往的熟悉其实只是在想象中,当我回到想象中那个熟悉的地方,就会发现它已经非常陌生。而且,我意识到在习惯性中陷得太深,一个人倒不会痛苦,却容易变得狭隘、倦怠或自满,这将是另一种恐惧。
▲ Photo by Alberto Barco Figari on Pixabay
可在我不知道如何正确对待“陌生感”的年纪,它给我带来的痛苦、恐惧感是强烈的。周围的某些东西会突然让我感到生疏得可怕,有时是一个陌生的景致、窗外的雨林;有时是某一间快餐店、某人说的一段英语、某一份摆在面前的食物,甚至是接待大厅角落里用来陈列一份份报纸的那个架子以及报纸本身。我一度对《海峡时报》产生极度的抵触情绪,单单是看见它悬挂在报纸架上,都会让我感到痛苦。如果它不幸被某个学生遗留在我碰巧坐的一张桌子上,我会立刻毫不留情地把它推到一边。

我发现我处于这些事物之外,处于被“外物”包围的孤立境地,我无法也不愿意和它们建立一种有温度的联系,我们默然对峙、相互不理解,也不打算妥协。我记忆尤深的是我拒绝使用某些本地化的称呼。
在国大上课,对很多人来说最大的好处是不必在伊顿公寓吃午餐,我们中午在文学院餐厅吃午餐,选择比较丰富,而且有中国学生最容易接受的“菜饭”(类似于中国的盒饭快餐)。我最经常吃的是炒牛肉河粉、菜饭和酿豆腐这三个摊位。买饭的时候,如果摊主是女的,新加坡的同学会称她“auntie”,如果是男的,则称他“uncle”。这是新加坡年轻人对比较年长的男女常用的尊称,相当于中国的“叔叔、阿姨”。很多中国同学一来便学得很上口,甚至还能加上惟妙惟肖的本地口音和腔调。可对于这么个简单的称谓,我无论如何说不出口,我心里抵制着它,仿佛如果我说出这个词,我就是妥协了、顺从了,我就沦为拙劣的、拿腔捏调的模仿者,就背叛了我的语言、我的文化……因此,我宁愿不称呼对方,也不愿说出这个词。我身边的同学有样学样地使用一些本地词汇,或者故意说带新加坡腔调的华语时,我心里甚至会涌起一股反感的情绪,我瞧不起他们,觉得他们装腔作势、试图隐藏自己是纯正的中国人的这一事实。
当我和这个城市越来越熟悉之后,当我不再与它漠然对峙、我不仅更了解它还对它怀着一些感情的时候,我少年时代的偏激已经烟消云散。我不再抵制“auntie”和“uncle”,说出这个简单的词不会再让我觉得难受,我可以对卖食品的小贩儿用,对超市的收银员用,对出租车司机用,认为在此时此地,确实没有比这更合适、更亲切的称呼了。我会在咖啡店叫 TehSi,爱上了 Kaya Toast 配海南咖啡,我早餐还喜欢吃炒米粉加 Kopi-O……不过,我至今未能理解那些试图改变自己华语口音的同胞们,我也不能理解有样学样地简化自己的语言、以至于不再能说出一个囫囵的、语法正确的句子的同胞们。我的意思是,我能理解适度的入乡随俗,但我不能理解刻意的迎合和自我退化。
有时,当我行经伊顿公寓的厨房和洗衣房前的那条走廊,当我闻到洗衣房里那股衣料被烘干时散发出的又湿又热的味道,看到那群面色红润、包着头巾的马来妇女一如既往地在里面忙碌、说笑时,我禁不住悲伤地想到:这不是我熟悉的地方,这不是我的国家,我永远理解不了这些人!于是,我发觉我在想念的不是我的家,而是我的国家,是我所熟知的人群、街景和语言文字,是我一度极为反感的破街陋巷,是被灰尘熏黑的丑陋的混凝土家属楼,似乎熟悉的困窘粗野也胜于不熟悉的崭新和彬彬有礼。而在这所我度过很多静谧时光的白色大屋里,潮湿的空气和树木荫蔽的光影仿佛进一步谕示一切都虚幻而不可捉摸。窗户外面那一片幽深的雨林,我尽可以欣赏缠在大树上的藤萝,某棵树上盛开的繁花,却感到它们那般深不可测,它们的阴郁、幽深,仿佛任什么光线都无法穿透,它们散发出纯净却陌生的气息。
▲ Photo by Ingeborg on Pixabay
公寓休息室的墙上张挂着一些老相片。没有人的时候,我会悄悄走进去,观看墙上淡金色像框里的照片,有些黑白照片上标识着拍摄的年代:一九三七,一九四六……我仔细观察里面瘦长个子的英国军官、表情精明神气的华族商人、穿着短裤警服的印度和马来裔警察,我也观察他们周围的棕榈树、芭蕉树、炮台、废墟或建筑……我用有限的英语很认真地阅读这些图片下面的注释,我试图接近相片里这些陌生、遥远的人,似乎这样我就可以更接近我所在的这个地方,我就可以减弱那种陌生、虚幻而又孤立的感觉,进入到此地生活的内部。

所有这一切,构成了我眼中的“第二个世界”。这个世界上存在着我完全不懂的东西,一种我想要学习却仍然艰于掌握的东西。这对我以往生活在小地方、一切以自己为中心而形成的狭隘骄傲实在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以至于我任由自己陷入脆弱无力和伤感的情绪之中,并且把一切归咎于我来到这个陌生的所在——第二个世界。看似繁忙的英语课程一点儿也没有驱散我心中那种被隔绝的感觉,相反,它似乎更强烈了,以至于我连课程也厌恶了。苦恼有时候将我整个人吞没,我甚至想过是否为排除这苦恼而回国,回到可以自由、安逸地说写我自己语言的地方。
回想起来,周遭那个物质世界的陌生感并非这第二个世界带给我的主要痛苦,最主要的反而是语言和文化的骤变对一个年纪尚小的人造成的焦虑,焦虑使他想要退回自己那熟悉而安逸的襁褓里。起初,陌生的语言就像一道厚厚的墙把你挡在外面,而当你试图努力越过这道墙,你发现语言不仅仅是字符和说写的工具,它还携带着巨大的文化力量,这种深度的影响会和你已接受的那些观念、原有的文化价值相冲突,导致一种本能的内在抗争。因为,在潜意识里,我们总是相信外来的文化观念对我们的改变是一种入侵,它会使我们不像那个真正的、原来的自己!
如今我会想,什么是真正的自己?难道原来的、最初的自己就是真正的自己吗,还是它只是一个未完成的自己?可在当时,一种伤感、刺痛、自怜与乡愁交织的情绪,形成一团忧郁的浓雾,把我笼罩其中。而这,竟然又给我带来了放纵、沉溺于伤感本身的快感。当一个人感到他已无路可走、只有坐而悲叹的时候,他反而感到自己卸去了实实在在的负担。我无法专注于学习,我的伤感情绪越浓,我内心对这门语言越排斥。我阳奉阴违、偷工减料,那是我所有求学时代最散漫、无精打采的时期。如果当时的我能把沉溺于自怜、忧愁的时间用于走进那个陌生的世界,我也许能更快治愈我那伤感的疾病。
我当初离开家时,只带了三本书,它们是纯粹的中国的书:一本《诗经》,一本《唐诗三百首》,一本《世说新语》。我年少时候最爱读的西方翻译小说,一本也没有带,因为它们太沉了,而且,我认为既然我到了说英语的地方,自然可以用英语去阅读。出乎意料的是,这三本书竟成了慰藉我的药。每当我的思乡病发作,我就读这些书。
我背诵了很多首古诗。夜里,当我躺在自己的床上还未入睡、几乎抑制不住回国还家的冲动时,我就无声地背诗,背到“夜发青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或是“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这样的句子时,眼睛常常湿透了。这些美丽的诗句让我感到我和我那古老的母语是血脉相连的,只有它们能给我最踏实的温暖、引发我心底深处最自然的情感,我不会为了任何原因试图忘记它、抛弃它。
我的第一篇小说正是在这个苦恼的时期在我头脑里萌芽了,因为除了书写,我找不到更接近我的语言的方式。现在,我偶尔也会追悔当时没有如自己出国前想象的那样,用英语去勤奋地阅读沃特∙司格特、乔治∙艾略特、艾米莉∙勃朗特。我错过了一段阅读的好时光,那当然会充满困难,但也会是非常自由、快乐的时光。
▲ Photo by Kerttu on Pixabay
我常常想到当时的那个自己。我发觉其实我希望走进去,走进那“第二个世界”。但是,我又仿佛感到如果我用力敲门,那就损折了我的尊严。那么,我等着别人打开门,把我“请”进去?这是不可能的。于是,我只好徘徊门外,无所作为。那半年的时光几乎就是这么蹉跎着度过了。直到我进了大学,度过了艰难的第一学期,这个苦恼终于淡化而渐渐消失了。语言是进入另一个文化、另一种生活的钥匙,多一把钥匙绝对是可庆幸的,就像能够用东西方两种文明赋予的不同视角去观看世界一样可庆幸。
只要一个人不带着过于强大的惯性和偏见,那种起初的不适和矛盾终会被自由和获悉新知的愉悦所代替。
半年的时光过起来觉得漫长,但过后又觉转瞬即逝。很快,我们忙着搬家,要离开伊顿公寓。有的同学去了南洋理工大学,有的去了新加坡国立大学,我选择到国立大学读商学院,于是搬去了国大的淡马锡学生公寓。
此后,我再也没有回去过伊顿公寓,有时候,我坐在车上经过那一带,看见雨林之中隐隐约约的高大的白房子,感到亲切,却不曾动起故地重游的念头。因为我知道,它未必像它留在我记忆里的印象那么好,它的印象和那段时光有关,时光不再,故地也只会让人失望。我也不想看我十七岁时住过的地方了,我害怕被勾起对时光的感怀,去想象从彼时到此时中间那一段显得苍茫无比的时间距离,想象这些年我究竟如何度过,想象我的岁月是否都被我虚掷而去、无声熄灭,想象我当初年少无知的感伤和而今对时光易逝的感伤有何不同……我想必会坠入巨大的空落之中。因此,像一个除了写作之外一无所长的人通常做的那样:我不愿再面对真实的它,却把它记录在我晦暗不明、缠绕的文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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