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奴隶社会的第 3428 篇文章
题图:本文插图来自电视剧版《七月与安生》
作者:张惠雯,生于70年代末,祖籍河南。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2010年后移居美国,现居波士顿。曾两次获得“新加坡国家金笔奖”中文小说首奖,以及“首届人民文学新人奖”、“上海文学奖”、“中山文学奖”、”首届曹雪芹华语文学大奖”等多个国内文学奖。已出版短篇小说集《两次相遇》《在南方》《在北方》《飞鸟和池鱼》《蓝色时代》,散文集《惘然少年时》。
对于爱情,初中时代的我又知道什么呢?
除了在儿童时期因为完全的无知被带在两个年长姐姐和她们的男朋友身边;除了在懵懂的成长时期因为调皮而夹在两个小姐姐和她们的男朋友之中;除了在某个时候见证我哥哥的失恋,他三天之中都把自己关在西院他自己的卧室里,没有人敢去看他、问他,他就像得了重病一般。当幼小的我偷偷摸进他的房间,我看到他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他听到我进来也只是歪过头看我一眼,他脸上的神情、他的眼睛让我大吃一惊,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我觉得哥哥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仿佛我不认识的人……
除了这些,我究竟还知道什么呢?在我小学的时候,我读了许许多多的琼瑶小说,那时候我们班上的女孩儿都在交换着阅读琼瑶,都为她的故事痴狂。我记得我拿去交换的有《窗外》、《一帘幽梦》、《心有千千结》、《浪花》、《梦的衣裳》……这些都是我姐姐买的。我拿它们和别人换阅,结果我换来的琼瑶小说不下三十本。也许我当时读了太多,到了初中时代,我就再也没有读过琼瑶。
我开始读我哥哥书架上的那些书。我读了泰戈尔的诗集,包括《园丁集》,我读过波特莱尔,读过司汤达,读过《初恋》以及屠格涅夫的那么多爱情小说,可是我仍然什么都不知道。我喜欢“爱”,崇拜“爱”,所有写爱的优美的文学作品都深深打动我,可是我仍然不知道什么是爱,它似乎与一切有关,在一切之中都蕴含那奇妙、深沉的爱,可它唯独和和我、我的生活、我周围那些真实的人无关。它就像我在西方诗歌中读到的“夜莺”一样,极其遥远,只存在于书中。
在这种心绪里,我从未想过去爱一个异性。绝对没有可能!仿佛值得被爱的异性仅仅存在于书中而非真实的生活中一样。那时候,收到一封情书会立即把它销毁,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它会让我感到极度羞耻。不知道是否因为我的晚熟,当时那些同龄男孩儿被我简单地划分为好学生、笨蛋和痞子,他们有可能成为朋友,却无一例外地被排除在“爱”的范围之外。
但在那段无邪、轻盈的光阴里,我经历了一段友情。这种友情就像没有肉欲意味的爱情,它一般都发生在“白玫瑰一样纯洁的少年时代”,它让我经历了激动不安、期盼、等待、甜蜜、毫无理由的嫉妒……它使我那段美好的岁月更美好了,或者说,更加充满了不乏幼稚的文艺气息。
一个同性的朋友唤起了某种类似爱情的、纯真的热情,这并没有什么值得羞耻的,也不是某个人的不正常嗜好,可这是我后来才接受的。我后来读到《约翰∙克里斯朵夫》中“奥多”一章时,我发现在罗曼罗兰那里,最初的、率真的友情也像是爱情的预习。我第一次感到让自己一直困惑的罪恶感被伟大的作家开脱了。再往后,我读到《魔山》里汉斯∙卡普托尔对少年时借给他铅笔的那位吉尔吉斯朋友的迷恋,这种迷恋甚至使他在疗养院里对俄国人克拉芙吉亚一见钟情,因为克拉芙吉亚和那位朋友一样,长着一双细长的、眯起来的吉尔吉斯人的眼睛,我感到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中一个有幸经历这种友情的迷恋的人。
就像卡普托尔少年时候一样,我也曾经喜欢过一位朋友。这位女友,虽然说出她的名字并没有什么不妥,可我还是希望保留这个秘密。我从来不会在任何人面前随便说出她的名字,就好像这对我来说仍然是一个禁忌。但如果愿意写出关于她的回忆,还有什么禁忌可言呢?就算是为了有一个秘密可保守而去保守秘密吧。而写下这些回忆,只是为了把注定要忘记的一些事记录下来。
那年夏天,我到初中报名的第一天,就注意到了这样一个人:她的个头比我们稍高一点,很修长,她的头发柔滑平顺,一直垂到腰间,梳了一个低马尾,她的皮肤少见得白皙,她的整个人看上去非常洁净。更与众不同的是她的气质,她的举止之间有种那个年龄的女孩儿少见的洒脱和飘逸。
那个时候刚刚经历了浑浑噩噩的、完全不了解“友谊”、只有玩伴儿的小学时代,我正渴望有个朋友,而第一眼看到她,我就希望她成为我的朋友。她和周围的女孩儿截然分开了,她就像一朵洁白的百合花,而她们则像一群叽叽喳喳的、浅薄的麻雀。后来,我知道这种迥异的风度来自她的灵巧心思,而灵巧心思来自她的阅读和早熟。对于一个刚进初中的女生来说,阅读三毛和席慕容是相当特殊的,因为有的女孩儿连语文教科书也读不懂。当时,我甚至想到,只有她才了解“友情”这回事儿,而只有我,才勉强配做她的朋友。
这种渴望就此存在我的心里,使我时时留意她。发书的时候,大家随意坐,她坐在第一排,我坐在第三排。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转过头对我笑了一下,她的眼睛就像泉水一样清澈,这样一双眼睛竟然也注意到了我。那一天,由于羞怯,我们谁也没有说话。
第二天上午排座位,我坐在第三排,她坐在第五排,我们中间隔了一条狭窄的走道。我一直想和她说话,这个想法让我不能专心听老师讲那些无味的课程概述。这样又焦虑又恍惚地过了一个上午。放学的时候,我往后看了一眼,发现她还没有走,于是我开始慢吞吞地收拾书包。班里的人走得很快,我等着她先出去才肯离去。我记得很清楚,她穿着一件海军领的衣服,海蓝色的翻领,白色的衣料,还穿着牛仔裤。她走到我这儿的时候,问我住在哪儿,要不要一起走。那时候,我家刚刚从县城北面搬到南面,我惊喜地得知她家住得离我家不远。
我们同路走着,其实,我知道一条很近的小路,但我们出了校门,却沿着大路走去。我不敢提小路的事儿,因为我担心她回家必须走大路,这样的话她可能会说:“那我从这边走了,你还是走近路吧。”那我就不好意思坚持跟着她走。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她也是这么想的,她也以为我必须走大路。
于是,我们就顶着九月正午的烈日走在毫无遮荫的柏油马路上,一条很长的、笔直的东西马路。我不可能记得当时我们谈论了什么,我很紧张,唯恐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而且我也太快乐了,因为我昨天才栽种的一个隐秘的愿望似乎有实现的希望。
我们在往我家去的街口那儿分开,我还问清楚了她的家大概住在哪儿。
那天下午放学,她没有邀请我和她一起回家。我们却在走出校园大门的时候碰到了,她坐在一个高年级女生的自行车后面,看到她的时候她跳下来,告诉我那位初三的女生是她姐姐。
就这样,有时候我们一起回家,有时候她和她姐姐一起回家,有时候我们偶尔和各自的、别的同伴一起回家。但正如我渴望的那样,我们成了不一般的朋友。这种友谊发展得如此迅疾,以至于谈话、结伴回家已经不能满足那股相互喜爱的、天真的热情,我们开始给对方写纸条。
上课的时候,我们两个的纸条在过道上空飞来飞去,准确地接到纸条、并且会心地看到纸条上那令人愉悦的笔迹,这是我们小小的反叛和快乐。纸条上写的什么呢?这很难表述出来,因为没有什么逻辑,可能就是想到的三言两语,或是讥讽某个我们共同厌恶的人,或是摘录一些诗句,有时候是自己编写出来的诗句。现在看来,这些并不算诗句,而是一些类似歌词的长短句,很幼稚,具有港台文艺腔。可对那时候的我们来说,那就是诗,是内心里感情的流露,是一种不得不写的东西。偶尔,我们也写信,两页或者三页。这些信我们不会在班里传递,通常是放在书包里,等到一起回家时在分开的地方交给对方。
因为这些信不署名,有一次就惹了麻烦。我妈妈无意中看到一封信,那封信的内容我不记得,只记得最后一句是“我只有我燃烧的赤诚”。我母亲为此苦苦盘问我、斥责我,但我不能说出她的名字,我只告诉她这封信是给一位女同学写的。母亲不相信,为此我气愤落泪,不仅因为委屈,更因为在我看来,认为我会给那些无聊庸俗的男生写情书,这简直是对我的极大侮辱。
她是个独立的人,喜欢有自己独处的时间,所以她喜欢一个人走来学校,我也从来没有打扰她的意思。但是,有一天午后,我听见她在我家门外叫我。那时候已经是 1990 年的春天。从那时开始,我们几乎每个下午都一起走去学校,顺着那条我们走了上百次的小路。
和她一起走路就像散步,因为她随时会停下来,要我仔细看那些路边盛开的野花,这些花在中午的时候还是盛开的,午后去上学时已是半昏睡状态,在黄昏的时候呈现出另一种嫣然的神态,因为色彩更凝重、深艳了。那时候我们学校在县城最南面,那条小路多半经过郊区,沿路的景色极丰富,有新兴的县城家属楼区、有树林、有田野,还穿过半个村庄。常见的野花之中,有蓝色的星星草,白色的雏菊,深红色的长在麦田中的一种细杆子野花,当然还有很多,是叫不来名字的。我爱观察花、采摘花的时光,就是那段时光。我们两个的课桌上都有一个玻璃瓶子,插着来时在路上采的花。
黄昏时是最静谧、安详的时候,这样的时候她是不愿意浪费的。她的书包里常常放着朦胧诗、散文诗之类的读物,偶尔黄昏时一同回家,走到她心仪的地方,她就要停下来,找个清静的地方阅读一会儿。如果我没什么可读的,她一定会分给我一本书来读。等到光线稍微昏暗一点儿,我们才起身往家走。这时候,我们心里装满了暮色和书中美好的东西,那些东西仿佛在灵魂中缓缓沉淀下去,又仿佛和周围融合起来。那是一种和自然、美好的情感相交融的时刻,仿佛眼前的一切都是纯美的、高尚的、令人憧憬的,仿佛我们眼前延伸的道路就和心中憧憬的未来一样。
在我们的友谊飞快滋长的那个春天和夏天,周末的时候我们也常常相约到我的乐园里去。林中那两个池塘边长满丝绒一样的绿草。我们常常背靠背坐在草坪上读书,看累了就躺下来,把书盖在脸上,闲聊或者睡觉。一片空阔的林中,只有鸟鸣、风吹树叶发出的淅沥声和落叶在草地上翻卷的幽微声响。
我无需隐瞒,这确实是我生命中最好的一段时光,是最纯美的生活,没有任何世俗生活的困扰,还未被群体的判断、经验导向一个个偏见,从未被物欲、功利主义所熏染。我们热爱着自然、崇尚完全精神的生活,心里充满纯净、浪漫而朦胧的理想,并且真正去实践一种浪漫的生活方式,而这种浪漫,完全自然、出于本性,而非被庸俗透顶的形式主义者们所灌输。我想起那段时光,连回忆也充满了散步、遐想、阅读、黄昏的光线、田野的气息、花香、大路的宁静辽远、林中摇曳的、带有虚幻味道的斑驳光影……更何况,还有一个美丽、心意相通的朋友。这在人生中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复制的,因为即使你还是可以置身于同样的景物之中,你的情怀早已经不一样了。
我们的友谊维持到初中二年级的那个秋天。由于她散漫的性格,我们上学时或者出发得太晚,或是在路上耽搁太久,因此总是迟到。我的班主任找我谈话,说她注意到我有点儿心不在焉,我的成绩下滑了,警告我不要和她“混”在一起。老师不可能喜欢她,虽然她的作文好得出奇,她是那种直率任性、有种天生的不羁气质、绝不会把老师放在眼里的人。后来,开家长会的时候,老师又私底下告诉我妈妈这个忧虑。我被班主任和家长轮番教训,最后,我决定悔改了。于是,有两个下午,她去我家叫我上学的时候,我已经先走了。她是很聪明的人,她能够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做。

我们慢慢疏远了,连信也很少写了,回家的时候也尽量不两个人一起以避免尴尬,所以,很自然地,我们的队伍里又加入了另一个女孩儿。直到现在,这个女孩儿仍然是我们两个的好朋友。初三的时候,我们又被分到了不同的班,几乎很少见面了。我曾想到,这种热情早晚要冷却、结束,但没有想到是由于我的懦弱。
应该提到的是,当时和她在一起走路的时候,我总有点儿自惭形秽,因为在我看来,她实在太美了,有超尘脱俗的意味。但我从未嫉妒过,我只会因此而更加喜欢她,并为自己能有这样一个美丽的朋友而骄傲。
初中毕业后的那个暑假,有一天晚上,她突然来我家找我。我很惊讶,因为我以为我已经失去了这个朋友。她那天穿了一件淡黄色的方领上衣,刚洗过的头发一直垂到腰际。我们散步着走到我家附近的一片小桃树林里去。她倚坐在一棵桃树的枝杈处,我在她旁边站着,不时走来走去地和她说着话。我忘了我们说些什么,大部分时候都是我在说。我平时是个最笨的人,但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我几乎不让他们说话。月光照进林中,她极其清秀,整个人好像是透明的。
这就像我们的告别。后来,我们进了不同的学校,不知道为什么,仿佛都没有勇气再见面了。后来,我又出国了,她还在家乡。我虽然总是会想到她,但假期回家的时候却从没有去找她。我很难理性地去分析这里头的原因……从青春期至成年的很长一段时期,我从未想过要和一个男性生活在一起。不如坦白承认,当时异想天开的我更愿意和她这样一位女友生活在一起,我认为这样才可能融洽、幸福,才能找回早已失落的、少年时代的纯真快乐。这是个极为隐秘的愿望,在想象中的“理想关系”里,我从未加入任何肉欲的想象。我不是同性恋,那种同性的肉体关系于我是难以接受的。我所想象的只是一种纯粹的相伴生活的关系。可能这种荒唐的想法不仅仅因为她美丽脱俗、具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母性的温柔和体贴,还因为我对少年时代的浓烈的怀念,而她,正和那个时代最好的回忆融在一起。
二零零一年,我已经大学毕业,在新加坡工作了一段时间。我休假回家,终于在另一个城市见到了她,那已经是在我上一次见她的八年之后了。我发现,她身上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已经不复存在了,她成了一个可爱的小主妇,而我们也终于可以以老朋友的方式来相处了。只是有些时候,我们仍然可以感觉到那份特殊的情谊,就像一幅岁月的遗照,突然在心底显出久远的、泛黄的影迹。
我离开时,她坚持要把我送到火车上。火车开动的时候,她站在车窗下对我微笑时眼睛红了。我们隔了差不多九年又重续友情,这的确让人感慨。坐在火车上,沿途景物像风一样飘逝,就像过去的那些岁月。我发现我终于从那个困惑中解脱出来了,我不再存有介乎友情和爱情之间的那种模糊的情感、空渺的幻想。我知道我已经越过了她,走出了少年时代因为怀旧而被拖长了的影子。我终于结束了一段伤感的旅程,步入了成年,我要启程往未来去,寻找爱情和生活中的其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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