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奴隶社会的第 3509 篇文章
题图:Photo by congerdesign on Pixabay
作者:张惠雯,生于70年代末,祖籍河南。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2010年后移居美国,现居波士顿。曾两次获得“新加坡国家金笔奖”中文小说首奖,以及“首届人民文学新人奖”、“上海文学奖”、“中山文学奖”、”首届曹雪芹华语文学大奖”等多个国内文学奖。已出版短篇小说集《两次相遇》《在南方》《在北方》《飞鸟和池鱼》《蓝色时代》,散文集《惘然少年时》。
一九九六年夏天,我进入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就读的申请已获批准。我得承认,我之所以选择进商学院学习管理,而非选择什么计算机、统计学专业,主要是出于虚荣心。商学院即使在新加坡学生中间也是热门、学费较昂贵的院系,在当时的我看来,能进入商学院读书就仿佛获得了一种特殊“身份”,仿佛是对自己的一个证明。
我在伊顿公寓相熟的几位朋友几乎都去了南洋理工大学,包括那位常和我一起散步的女孩儿,还有那位长相甜美、“大众情人”般的女孩儿。我一下子变得孤孤单单,带着我简单的行李(一大一小两个箱子),搬进了淡马锡学生公寓(Temasek Hall)我知道我得结交新朋友,但环境的又一次改变让我茫然、心灰意懒。
如果仅仅看住处内部的条件,淡马锡公寓比伊顿公寓更好一些。我和另一个中国女孩儿共享一个房间,每个人都拥有了更大的空间、更多一点儿的隐私。房间的设施也更齐全,包括书橱、书桌和电话线。淡马锡公寓的餐厅包早餐和晚餐,这里的食物味道远比伊顿公寓的吃起来正常。
此外,宿舍的每一层都有公用厨房,我们可以使用里面的冰箱、炊具和天然气灶。所以,如果实在不愿吃餐厅的饭,也可以自己到厨房煮饭。但我们最经常用到的东西其实只有冰箱,用来储藏买来的牛奶、水果、零食等。很少有人在厨房做饭,每一两个星期,我们可能会在星期天公寓餐厅和学校餐厅都关闭的时候,到厨房去煮一碗快食面。我那时候很笨,从未梦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做出来一桌菜来。我那位室友偶尔在厨房里煮买来的挂面,她会在面里放煎荷包蛋、青菜和火腿,有时候好心地给我也煮一碗。我因此觉得她比我能干得多。我一直对会做饭的人或是具备其它生活能力的人暗暗敬佩,无论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
▲ 淡马锡学生公寓,来自网络
我搬进淡马锡学生公寓的时候还是大学的暑假期间,开学前的两三个星期,宿舍里的学长学姐们开始对新入住的学生开展“新人训练”,英语称为 Orientation。这大概是个英国式的校园传统,其本意旨在磨练新人、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到本校或本公寓的传统中去,但它最后实际上演变成为旧人捉弄新人、充斥着促狭刁难成分的一场盛大恶作剧。

每个学生公寓都花样百出地设计各种“磨练”新人游戏,很多游戏的内容是让人扮丑丢脸、像白痴一样行事,譬如,让你到地铁站出口去拉住路人“乞讨”,让你围着正在餐厅里吃饭的人跑步,一边嘴里喊着最无聊可笑的口号,让你必须当众做出某些不雅或愚蠢的动作,让你在凌晨时分从小岛的这一点走到那一点,在路上遭遇那些扮成鬼吓你的人……这些耍弄人的游戏和花招通宵达旦,被训练的新人和实施训练的“老兵”都黎明即起、夜半方休。那段时间,在房间里,半夜还能听到参加训练的新生们像野马一样围着公寓奔跑,喊着口号、发出奇特的叫声,这种嘈杂总要持续到凌晨一两点。而走在校园里,也同样不时遭遇受训的新人,他们被迫人来疯地喊着、笑着,从你身边“轰轰隆隆”地跑过。
对一些人来说,Orientation 或许很刺激、好玩儿,但我却觉得这种游戏非常无聊,甚至是为了满足某种对愚蠢可笑的嗜好。组织者声称它的意义在于让住在一起的人更加团结,但我发现那些参加过训练的人,在训练结束之后,很快就形同陌路、彼此漠不关心了。总之,我从第一天起就对它没有任何好感。就像在 S 大学拒绝剪头发一样,我在淡马锡学生公寓也坚决拒绝参加“新人训练”,无论是什么理由,都不能说服我。
由于“新人训练”是一个所谓的“传统”,而非什么官方正式的规定,所以,负责这一事务的并不是校方,而是那些长期住在公寓里的学长学姐们组成的一个“委员会”。这一次,并没有领导、上级来找我的麻烦。但是,我显然被当作了一个违背传统、不利于新旧住户团结的“特殊分子”。
▲ Photo by Annette on Pixabay
于是,在我尚且年少的人生中,我第二次因违反某种约定俗成而仿佛成了集体荣誉的破坏者。
首先,一位在“委员会”负责的新加坡学姐来找我谈话,然后是一位品学兼优的中国学长来找我“交心”。他们似乎觉得我有难言之隐,或者我有什么可以在他们的帮助下得以克服的心理障碍。而我其实没有任何隐秘的理由,我只是觉得我没有义务非要参与,此外我不喜欢这个活动。从他们的规劝中,我得知我的不良影响主要在于我是“在公寓历史上”唯一一个不愿意参加“新人训练”的新生住户,而我对中国留学生集体形象的不良影响则在于,在淡马锡公寓,唯一一个拒绝参加的人很不幸刚好是中国留学生。我的中国学长告诉我,这是以往没有发生过的事。

我至今仍记得那位很 sportive,皮肤晒成棕色的新加坡学姐来找我谈话的情形,很可惜,我忘记了她的名字。她的样子是典型的热心公务的干练学姐的样子,齐耳直发,眼睛里流露出宽容、关切,穿着那种在健身房里穿的宽松灰色T恤衫和运动短裤,打扮和长相一样干练、中性。她约我在我们那层的公用厨房里谈话。我们交谈的时间很短,因为她的目的是开导我、给我讲道理,而一旦我认定某件事应该如何做,我就成了一个顽固得不可开导的人,至于讲道理,如果我愿意,我要比她能讲得多。
但她的态度多多少少让我有些惊讶,她是那么热心而温和,没有一点儿高高在上的姿态,只是徒劳地希望了解我为什么会拒绝参加一个有助于我认识其他同学的“有趣”活动。在我明确而温和地表示,我觉得这些游戏并不有趣,而且没有多大意义之后,她似乎难以理解,但也找不到其它理由进一步劝导我。就像大部分新加坡女孩儿一样,她的心思简单明了,既没有什么心机,也不能说会道。最后,她只能对我提到后果,说如果我不参加 Orientation,我一年后就没有机会再住在淡马锡公寓了,对于想继续住校的学生来讲,这个训练是必须的。
“我打听过了,一年后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能留在校内宿舍,即使我参加了,我想我也没有机会。”我坦白地对她说。
“如果你积极参加宿舍里的活动,你的积分高了,就有机会的。”她似乎看到了转机,好心地说。
“我不可能参加那么多活动,我是中国学生,我们以前在国内不用英语上课,第一个学期对我来说会很辛苦,我不可能有时间参加宿舍里的活动。”我说。
“那样的话……”她顿了顿,有点儿为难地说,“你可能真的没时间参加宿舍里的活动。参加各种学生委员会,我们要经常开会,有时候开到夜里两点。”
她如此坦诚,让我有点儿感动,我甚至在想有没有什么既能让她完成任务、又不会连累我参加那可笑的活动的方法,但我实在想不出。我们坐在厨房里那张餐桌的两边,喝着冰水。我发觉她的坦诚让她陷于被动,因为她显然已经无话可说了。
于是,我问她:“经常开会到半夜,你不觉得累吗?”
她说:“不会呀,习惯了就好。我一共参加了四个不同的学生委员会,几乎每天都要开会,我很少两点钟以前睡觉。”
我在心里说:我从来不是组织活动的积极分子,也永远不会成为积极分子,我对集体、组织天然地缺乏热情。
我们的交谈在无话可说的气氛中结束,学姐临走时希望我再考虑考虑,说他们(指某个负责新人训练的委员会)真的希望每个新入住的学生都能参与进来。
▲ Photo by Annette on Pixabay
两天之后,一位同样住在淡马锡学生公寓的大四学长来找我。他是第一批被招到新加坡来的中国奖学金学生,是上榜商学院“系主任名单”的优秀学生,又因为人谦和、非常乐于助人而受到我们这些新生的尊敬。我们住进这个公寓的中国学生,从去哪里买参考书到如何申请固定电话线,都可以从他那儿得到信息和帮助。
他来劝我,这件事本身就构成了压力。
这位学长毕竟是中国人,了解我们的说话方式,因此,他的谈话完全不像新加坡学姐那么单刀直入,而是首先关心了我的个人学习和生活,例如我搬到新公寓里之后的感觉,我上课前做了哪些准备,有没有什么困难、压力。这种温暖的关切更让我觉得自己仿佛是个 troublemaker,我的任性给这么多人带来了麻烦。有一阵子,我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我这个人出了问题,但最终,我的歉意并没有动摇我的意志。

这位学长找了我两次,我们没有一次看起来像要发生争执。每一次,当他发觉无法说服我的时候,他总会微笑着说起其它的事情,例如公寓餐厅里的饭菜味道,例如从我们这儿走出去,穿过隔壁的尤索夫学生公寓,可以走到西海岸路上吃哪些什么风味小吃……这位朴实而热心肠的学长,他大概是要以此化解我们之间交谈无果的尴尬吧。他的性格比他的外表看起来更温和,而且这种热心和温和透着一股真诚。他看起来更像本地的年轻人,而不像中国培养出来的那种学生干部。我知道在中国的学校里,很多学生干部和所谓“负责人”或者咄咄逼人地认为他们理所当然是对的,或者透出深谙世故的、圆滑的热心,仿佛你是他们用以磨练工作能力、捞取资本的工具。而最为讨厌的是,这些立志于当干部的人,几乎从中学时代就能把自己训练得老成持重、具有一种官僚作风,以便自己将来顺利地融入那个体制。我在他们身上很少看到少年人应有的天真和纯良。
在我们这批学生里面,就有一位非常稳重老成的女士。我第一次在伊顿公寓见到她,还以为她是中国教育部派来的带队老师,后来得知她和我们一样是学生(只不过是学生的领队人和发言人),我非常惊讶,她怎么可以显得那么老成持重呢?有时候,我在公寓的过道上遇见她,她会表示关切地轻拍我的肩膀,说:“小张,最近,学习的压力大吗?想家吗?”或类似这样的问题。我总是会感到尴尬,因为她看起来像一位师长,而我在她面前就像个幼稚的学生,不知如何作答。我不至于对这样的提问说真话,但我也不想附和着她客套敷衍。最后,我总是回答:“都挺好,不想家。”这样,她严肃的脸就露出顿感欣慰的神色,郑重地点点头,说:“那很好。”而我怀疑她是否知道我是谁,因为她似乎对每个和她不期相遇的同学都表现出这样的关切,问同样的问题。她脸上那种严肃、努力显得目光如炬、仿佛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有权评判他人的自以为是的神情,让我想起国内电视台的某些女主播。上天作证,我从未对具有这种神情的女士产生过信任感:要随时端出这样一副神情和派头,那颗心要多么矫饰啊!
就这样,尽管我不想给别人添麻烦,在某些集体活动中,我还是无可避免地成了一个“麻烦制造者”。我觉得自己其实没有任何搞特殊的想法,用我那时刚学到的英语来说,我只是想让别人 leave me alone,让我在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能够随自己的心意。但似乎做到这一点儿也很不容易,需要争取,需要和自己偶尔涌起的并无理性可言的惭愧作斗争,因为有时候你害怕他人失望而退让一小步,却无异于动摇了自我的原则。想找一堆虚伪、推诿的理由很容易,但要直接表明自己不愿意、不感兴趣却很难;进一步说,要抵制那些试图直接压制你的人不难,但要拒绝那些热心善良的人、不听其劝阻却很难。搬进大学宿舍之后的“新人训练”,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和集体活动作斗争。之后的大学时光相当自由自在,除了上课、考试,再也没有什么活动的参与不是基于完全自愿的原则。
▲ Photo by Renan Brun on Pixabay
住在淡马锡学生公寓的那一年,并没有给我留下多少特别深刻的记忆。我们进入大一后不久,我的室友就恋爱了,这使她比我忙得多,也显得成熟得多。有时候我回到宿舍,正逢她的男友来看她,我就离开了。很快,同系的另一位女同学和那位品学兼优的好好学长也恋爱了。
就像那首歌里唱的一样,开学的第一学期立即成了一个“恋爱的季节”。
而我则照样沉浸在我自己的世界里,并武断而荒唐地断定那些发生在我身边的恋爱故事并非真正的爱情。因此,它们一点儿也不能影响我。我那时甚至想,美好的的爱情是一个人完全沉默地爱着另一个人,更美好的爱情则是一个人爱着一个想象中的、而实际上可能并不存在的人,也就是说,爱情不一定和某个实实在在的被爱对象有关,和对方的回应、配合都无关,它可以仅仅是一个人爱着爱情。
大学的第一个学期是痛苦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在慌慌张张地寻找上课的地方,在计算机房里准备作业,在商学院的图书馆里看参考书、趴在桌子上睡觉,或是在文学院的中文图书馆看书消愁。国大中文图书馆有一套陈映真主持编译的《诺贝尔奖作品全集》,红色硬皮,繁体竖版,翻译和印刷的水平都很精湛,从世纪初到 80 年代的作品,占据了一整个书架。这一套书是我最经常翻看的,因为我发觉读它比自己随便找书失望的几率要小得多。我并不是只读小说,诗歌、戏剧我偶尔也读,无论是赫塞的小说、亚力山卓的诗歌,还是尤金∙奥尼尔的戏剧,我都是从这个架子上最早读到的。我那时候总是梦想,有一天我有钱了,有了自己的房子,我要把这一整套书买来,放在我自己的书架上,我会一直爱着这些书,不断取下来翻阅,它们会陪伴我老去,温厚忠诚,我们将永远相看两不厌……
国大的校园里有很多木桌椅,供学生在户外学习。校园整个夜晚都不熄灯,有时候,图书馆关了,我就到外面去找一张桌子坐着,看我借来的书,然后发一会儿呆,睡一会儿觉。我仿佛一个梦游人,有一次,我记得我凌晨四点穿过肯特岗上的小径,走回我在淡马锡公寓的房间。很多个周末,公寓里的本地同学都回家了,我望着公寓前面笔直的棕榈树,忍不住产生这样的想法:我为什么身在这里?我那时候在连接各个学院、逶迤在肯特岗上的高低错落的台阶上,在那些葳蕤的花树之间的小径上,来来回回走了多少路、多少次问自己这个问题?我已经不记得了。除了我刚刚重新发现的文学,没有什么能让我摆脱这种茫然不知身在何处的烦恼,而文学,它却进一步把我带离了眼前的世界。
我如今仍清晰地记得我房间里那条长方形的玻璃窗,玻璃带淡淡的绿色,正在我的书桌前面,对着外面的树和草坪。我在这里读了不少书,大部分是从中文图书馆借来的翻译文学,也有几本从学校书店买来的企鹅出版社印制的那种小册简装英文经典小说,狄更斯、萨克雷、乔治∙艾略特,但那时饥渴于阅读的我对这些英文小册子缺乏耐心。
有时,即使我手里没有一册书,我也喜欢坐在我的书桌那儿,面对那扇明净的窗户,渐渐把它看成一幅画框,或者一面静止的水形成的镜子。我给自己买了一盏小台灯。起初那些天里,因我的室友忙于“新人训练”,一天里的大部分时间,只有我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夜里,我坐在书桌前给我远方的家人或是朋友写信,小虫往窗玻璃上扑打,发出“叮叮”的清脆敲击声,不远的地方传来受训者们发出的喧闹……我喜欢这种感觉,即当其他人在忙碌的时候,我在独自享受着一点儿仿佛是偷来的宁静。
▲ Photo by StockSnap on Pixabay
大一结束的那个暑假,我的室友回国了,而我没有回家
(因为我‘计划’着下个春节突然返家的小诡计)
。长达十个星期的假期里,我从图书馆借回一摞一摞的书籍。白天,我多半在睡觉,晚上,我和那些没有回家的同学打电话,因为本地的电话费太便宜,我们彼此一打电话就聊一两个小时。打完电话,我开始读书,一开始,我还坐在书桌前面,但最后总是从椅子上挪到床上,我喜欢躺在床上或沙发上看书,这是从小养成的不良习惯。我在床上变换着各种姿势看书:把枕头竖起来靠坐在床头,轮换用左右肘支着脑袋向左或向右侧躺着,把书摊放在枕头上用笔盒压着、趴在那儿阅读……

我整夜看书,直到我身体的各个关节因为长时间奇怪扭曲的阅读姿态而麻木,直到晨光透过那扇长玻璃窗的布窗帘照进房间,直到房间里的一切都浸润在晨光和灯光交织而成的奇特光线里。两种光的融合吸收了它们本身的尖锐之感,呈现出雾一般的柔和。我这时把灯熄灭,被窗帘阻隔的晨光就变成了暗暗的蓝,使房间陷于朦朦胧胧的阴影之中。此时正是鸟儿醒过来的时候,它们似乎全都聚集在我窗户外面的草地和树梢头,一齐欢唱光明到来。每一个早晨,我都是在这样的蓝色光线和暗影之中、在鸟儿的歌唱声中睡去的。我如此独自度过了我大学的第一个漫长暑假,一个难忘的、沉浸于阅读的暑假。我发现我并不害怕空荡荡的、众人离去的公寓,我也不怕独处,它于我甚至是一种恬静的愉悦,也意味着可以自己支配时间以及很多其他东西、不受干扰的自由。
期盼独处的自由,对各种集体和组织的淡漠,这应该是延续一生的习惯,大概也决定了我日后喜爱的事业必然是一项能够独自甚至秘密进行的事业,在这个事业里,我不需要多说话,不与任何人产生纷争,如果我抱怨,我就在我的纸上大声抱怨,如果我在其中找到幸福,那么这种幸福也无需劳驾他人。我小时候曾经是个害怕孤独的孩子,至今,我也不能说我完全不怕孤独,对孤独的害怕常使我突然责怪自己的自闭,跑出去参与到众人的游戏之中,但热闹持续下去,光线过于明亮,到处是问候、寒暄、笑容满面,却仿佛无人可以交谈,我很快就感到力不从心,感到一种更深的孤独,这驱使我急于回到自己独处的时间和空间中去。随着成长,我渐渐意识到,孤独,它是我的疾病,也是我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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