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智合编辑部 陈琼青
来源 | 智合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发布以来,能源与自然资源便开始受到广泛关注。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加快,碳交易及碳资产管理业务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金融、产业、互联网等方面大鳄都纷纷涉足。
一方面,随着综合能源服务的快速发展,除传统能源企业外,能源互联网商、智能设备商、系统集成商等也都在积极布局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商业模式随之更趋多样化、精细化,从大而全到小而精,从硬性连接到智慧智能,从传统的冷、热、电三联供到智慧能源、能源物联网、能源互联网。
但另一方面,疫情肆虐全球,跨境能源业务也频频受阻,不少地区能源项目被叫停。
伴随着一系列新法、司法解释的出台,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出现了哪些动向?律师们广为关注的问题有哪些?哪些细分业务值得关注?又有哪些挑战正在来临?
受访人:(按姓名首字母排序)
陈   峰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樊   荣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傅前明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葛志坚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覃   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周安杰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朱宏文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上海办公室执行主任
Q1:根据您的观察,同过去几年相比,2020年全国能源与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服务呈现怎样的趋势特点?
  • 关键词:国企促进、双碳目标、市场变化
陈峰
受到疫情的影响,可以发现2020年全国能源与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服务中,跨境能源与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服务整体来说有所减少。境内能源与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服务中,从非诉业务来看,发展较成熟的能源领域的大型基础建设新设项目配套法律服务减少,新型产业及政策导向产业的领域的法律服务有所增加;从诉讼业务看,咨询合同纠纷的数量,包括诉前咨询及仲裁诉讼法律服务的需求量均有明显增幅。
樊荣
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并购市场持续保持活力。
在交易主体上,最显著的新特点便是央企和大型国企逐渐进入新能源赛道,民营企业、产业基金等其他多元化投资主体亦呈现了积极态度。国有能源企业通过促进上下游产业链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横向兼并优质资产、实现结构型去产能达到转型升级两种战略双管齐下,逐步成为新能源产业大型并购交易中的主力。
从交易标的角度看,近年被投资的对象从由单体项目逐渐转向了资产包,并购项目规模化趋势逐渐显现。在诸多能源企业纷纷响应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行业背景下,新能源产业的交易标的一改以往单体项目交易的单一性、独立性,转而以规模化、产业化的资产包形式进行。
从交易模式的角度看,不断创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已成为能源企业实现降本增效、可持续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傅前明
本人在北京执业。2020年以来因疫情影响,整体法律服务市场正发生深刻变化,而能源与资源业务因兹呈现两方面的特点:第一是总体业务规模未能放大,市场产品供给不足,执业律师收入提升有限,客户需求并未充分释放;第二是细分领域专业服务,例如电力交易,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购与资产收购,能源企业专项合规、融资发债以及压覆矿产纠纷等,有明显的深入扩展态势。
葛志坚
法律服务是跟随项目市场变化的,因此,可以先看下能源与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开展的情况。以新能源项目为例,2020年下半年开始,整个市场交易的热度、频度和交易量大为增加,由此带动了相关法律服务:
(1)并购交易数量急剧增加。有关国有企业未雨绸缪(或自加压力),在完成一定装机容量目标下加快了并购的步伐。
(2)争议解决服务数量急剧增加。通常较为弱势的卖方交易话语权逐步增加,出现了跳单纠纷。此外,由于历年项目的积累,传统建设工程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也大大增加。
周安杰
得益于双碳目标的提出,2020年新能源项目投资更加火热,包括新能源公司资本市场的表现,投资火热带来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同时,2020年国务院重启核电审批,核准了700亿核电工程,也为相应法律服务带来了巨大市场。
Q2:2020年,疫情席卷全球,对于能源与自然资源业务造成了哪些影响?
  • 关键词:跨境能源项目受阻、全球经济放缓
陈峰
国有能源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有所减缓。不论是作为收购已建成的境外能源项目的收购方,还是作为境外能源绿地项目的业主、施工方、设备供应商,在境外能源项目中扮演各种角色的各类国有能源企业的活跃度都有所降低。这一方面是源于疫情背景下,市场低迷。另一方面,境外市场在疫情后时代,市场预期低迷的同时,许多工程项目的进度也受到了各种程度的影响,导致各角色的活跃度均有所降低。此外,疫情后时代,境外各国家政策趋于加强一些关键领域中的外资审查,能源与自然资源也在其列,在进一步的配套政策明朗之前,交易风险的不明朗使得投资人也趋于谨慎。
樊荣
2020年疫情对各行各业都产生了影响,新能源业务也不例外。总体来说,疫情对新能源业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增加了供给端原材料、设备和运维成本、全球经济放缓减少了电力消纳这两方面。
即便如此,2020年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仍然增长迅速,新能源并购市场在呈现新特点的同时依旧活跃,这归功于我国及时出台的各项利好政策,不断为新能源行业赋能的创新科技,亦彰显了我国实现碳中和承诺的决心。
具体来说,疫情对新能源业务的影响,除了增加了发电企业原材料、重要机器设备的生产成本,运维成本,还体现在新冠疫情隔离期间,因大面积的停工停产而导致电力消纳下降这两个方面。
葛志坚
由于中国大陆地区采取了断然的管控政策以及防疫措施,在2020年四月份以后,大陆地区疫情总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因此,大陆地区无论是能源与自然资源业务还是相关法律服务,我认为均没有受到实质性的影响。
周安杰
因疫情席卷全球,影响最大的还是“一带一路”能源项目走出去的业务,上半年几乎都处于停滞状态,下半年部分项目有所恢复但又受制于国外的疫情影响,项目开展并不顺利,国际投资及国际工程法律服务相应受到较大影响。
朱宏文
(1)能源与自然资源项目尤其是跨境项目实施难度大,项目延期较为普遍,新项目开发受阻;(2)多数国家加强外资安全审查,对关键领域审批趋严;(3)传统能源业务困境推动新能源、新商业模式发展。
Q3:如果让您总结,近年来,您受理或被咨询的新能源案件多集中在哪些领域?为何这些领域会相对数量更多?能否请您分析一下其中原因?
  • 关键词:新能源行业、跨境业务
陈峰
近几年受理或被咨询的能源与自然资源案件中,涉外法律服务主要集中为作为收购方的中国企业在海外可再生能源并购项目中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以及为在新设能源项目中扮演业主、施工方、设备供应商等不同角色的中国企业提供专项咨询服务。
海外可再生能源领域业务较多的原因,一方面是“一带一路”倡议、“走出去”战略的政策环境支持使得企业在这块有业务需求,另一方面则是大成依托其全球办公室网络优势获得了广大有海外法律服务需求的客户的信赖。
境内法律服务则多集中在争议解决业务、风险控制业务与合规业务。争议解决业务的增多与疫情影响下合同纠纷的增长有关。风险控制业务增长是随着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及法律服务消费意识的增强引起的。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了在越早的阶段聘请律师,可以越有效地降低发生纠纷的概率、提高发生纠纷时的应对能力、降低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
合规业务则是因为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整、政策导向的充盈与完善,以及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对各企业的合规能力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需要专业的律师为其目前的业务模式中不合规的情况进行筛查和纠正,对最新的合规要求进行监控,方能降低企业的合规风险。
樊荣
近年来,我的团队完成了境内近百个光伏电站及风电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融资并购项目,历经了国内新能源行业从无到有、规模化快速发展、稳步平价上网等各个阶段,亲历了我国新能源行业取得的巨大成就。
作为我国十四五规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新能源产业近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均居世界首位。为了推动和完善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能源产业政策,新能源行业的投资并购市场也随之展现了前所未有的活力。
由此可见,新能源行业作为新兴行业,其政策变迁较之其他行业更加频繁,发电企业和投资人捕捉最新立法动态存在一定困难。
葛志坚
我主要从事新能源投资并购领域的法律服务。我感受到主要的纠纷领域是股权转让纠纷,其原因是:
(1)项目并购交易主要是以股权并购形式进行(极少有资产的并购交易),因此法院在受理阶段一般确定股权转让纠纷。
(2)新能源项目的证照、批文手续办理,用地审批,土地租赁往往被“杂糅”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使得新能源领域的股转纠纷体现出更为复杂的特点。
(3)从前些年签署的一些股权转让协议来看,当时无论是项目主体还是法律服务单位还比较欠缺经验,对于核心问题、焦点问题在约定、履约阶段把握深度还是不够的。
朱宏文
市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主要集中在:(1)海外业务合规风险防范体系建设;(2)海外项目合规管理与反制裁法律咨询;(3)海外合规调查与制裁应对;原因在于在中国企业如今国际化经营程度下不得不正视多边金融机构和美国、欧盟、英国等主要司法区域的合规要求,以及中国政府和企业逐渐注重“走出去”的质量。
Q4:从2021年以来,有哪些能源与自然资源业务值得律师们重点关注?为什么?
  • 关键词:新能源、绿色金融、合规
陈峰
内外新能源业务仍值得律师们持续关注。国家政策的方向是很明确的,虽然国内新能源新设项目趋于饱和、境外业务受到疫情的影响,业务量会有一定程度上的降低,但随着新冠正常化,以及新能源业务应政策导向而产生的原有业务的增量及新型业务的增强潜力,使得新能源领域仍值得持续关注。
同时《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了一些目前法律服务开发不全面的领域也很值得律师们重点关注,例如储能技术及能源安全战略升级问题。适合拥有相关背景的律师结合相关企业的需求进行交叉业务开拓。
樊荣
在新能源领域,传统业务量相较往年呈现了爆发式增长,伴随央企和大型国企逐渐进入新能源赛道,也有越来越多的新的业务团队加入了新能源行业。
对于新能源业务中所涉及的建设工程、收并购等板块业务,虽已不是新的业务板块,但是随着新投资者入局、投资并购市场也展现了前所未有的活力,随之必然会产生相应板块的法律服务需求。对于一些未曾布局过新能源业务的团队,建设工程、收并购等板块业务,仍是非常值得去继续挖掘市场潜力的业务板块。
除了建设工程、收并购等板块业务外,现今国家在给予新能源行业以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关注,为律所带来许多新业务方向可供选择。
傅前明
个人以为还是在能源板块的机会更多一些。主要在于“双碳目标”已经从口号逐渐渗入到产业经济生活中来。比如环境影响评价加入碳排放因素,以及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启动,等等,这些新的制度措施对于电力绿色转型,以及促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有直接影响。另外,还会对其它相关产业比如钢铁、冶金、电池等布局产生间接影响。矿业法律服务可能还会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
葛志坚
我觉得绿色金融领域是值得所有律师同行们关注的领域。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实现离不开融资,而绿色金融是未来市场发展的主线。从传统的发债、融资业务,到新兴的“绿色合规”业务,商业模式不断变化,需要具有多学科交叉知识背景,对于法律服务从业者来说既前景广阔,又充满挑战。
周安杰
中国承诺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3060碳中和背景下,绿色金融尤其是气候投融资业务值得律师们重点关注,包括金融业在实体经济大规模向低碳、零碳转型的过程中也必须转型:一方面要满足实体经济转型带来巨大的绿色低碳投融资需求,另一方面也要防范由于转型风险所带来的各种金融风险。
朱宏文
因为与服务的能源及自然资源、建设工程及基础设施项目尤其是境外项目直接相关,主要关注到以下动向:(1)由于疫情的影响,多国推出新规限制外国投资、收紧外国投资审查;(2)多边金融机构对中国企业的合规调查和制裁增多;(3)中美贸易摩擦加剧背景下美国加强对中国企业的合规制裁。
以上动向可能使相关法律业务的侧重点发生一定的变化,从重项目本身商务法律咨询转向将合规管理与制裁应对与项目本身商务法律咨询并重。
Q5: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规则机制的健全和去年的宏观经济环境是否给您的业务带来了一些新的机会?您又是如何应对的?
  • 关键词:石油、煤炭、可再生能源
陈峰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以及后续能源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落地能够加强现在相对滞后的能源法律体系。对律师的工作而言,更为先进的立法往往可以使得律师的工作路径更加明晰和规范,这是好事。我们安排了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研究,在安排团队专业能力培养计划时也是充分考虑到了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的因素来进行调整。当然,对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根据产业情况对专业能力培养方向的调整的这类安排,并不仅仅是针对能源产业,而是全产业、全专业、全方面的。
樊荣
纵观近年来公布的以《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为中心的一系列法律规范,希望通过规则机制的健全,优化了能源的市场环境、促进交易秩序的完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涉及能源行业的石油、天然气、煤炭、火电、可再生能源等多个领域。
宏观层面,在《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国家调整和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推动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和低碳化发展。(第4条)”“国家鼓励高效清洁开发利用能源资源,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化石能源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支持开发应用替代石油、天然气的新型燃料和工业原料。(第32条)”等规定,体现了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的整体发展方向,再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行业背景,对于我们致力于新能源行业业务的律师团队,无疑增加了我们的业务体量和机会,也为我们带来了新的客户群体。
葛志坚
以新能源领域为例。国家能源局2021年5月11日下发了《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首次提出对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这对于明确新能源迅猛发展情况下的电网接入机制、网架结构平衡以及新能源项目单位并网成本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将对并购领域权利义务的安排产生重大的影响。
周安杰
法律法规以及基础设施的健全,一直是律师业务的增长机会。在双碳目标下,随着国内碳交易相关政策的不断明朗以及碳交易基础设施的逐步健全,律师在环境权益融资领域可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2021年初,我们承接了国内首单CCER的碳资产信托业务,该业务就是在双碳目标下原始权益人对碳资产的管理有了新的要求,且相应政策及基础设施的健全亦为该类新的资产管理模式提供了支撑。
Q6:在未来,您认为能源与自然资源业务将迎来哪些新机遇?又有哪些新挑战?面对机遇和挑战的同时,各方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关键词:市场驱动、企业关注、专业能力
陈峰
能源与自然资源业务的新机遇主要体现在对于法律服务开发还不全面的领域的探索。
新挑战则是体现在能源市场转型对于原先从事相关领域业务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来讲提出了挑战,是在原领域转换新的法律服务方向,例如从非诉转诉讼;还是跟随能源及自然资源产业动向,了解新的产业项下的法律服务需求。
对于面临的新挑战与新机遇而言,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不变的是需要持续磨炼专业能力,加强综合素养的培养,对产业动向保持关注与钻研。
樊荣
从全球视野的角度看,绿色经济成为全球共识,能源转型成为大势。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已经形成了广泛的民意基础,各国积极推动能源转型,新能源产业已成为推动全球许多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在挑战方面,诚如之前提到的2020年起新能源业务的趋势和特点,央企和大型国企逐渐进入新能源赛道,并购项目规模化趋势逐渐显现。投资人如何在近两年的投资热潮中稳步前进,不因追求短期内新能源资产的规模效应而忽视合规、为日后的投后管理埋下隐患;律师如何在行业发展的浪潮中,满足投资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从专业角度对行业的合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做出贡献是我们需要面对的挑战。
葛志坚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长期关注电力体制改革带来的电力交易争议解决问题。随着市场化改革进一步走向深入,电力交易的争议也会逐渐增多。电力交易依据各省市电力交易规则进行,具有相当的专业性。从事相关服务的律师既要懂法律,更要懂得交易的机制和规则,并从事“翻译工作”(帮助法官理解电力交易事实问题)。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具有“门槛”的业务领域,值得广大同行关注和研究。
覃宇
近年来,新能源项目如雨后春笋一般,业务量很大,新能源、新基建相关的智慧能源业务比较活跃。这主要是受国家政策的影响,智慧能源也在积极摸索中,且碳达峰、碳中和,现在国内外新能源项目收购、开发此起彼伏。当然,未来可能出现新能源、新基建业务的整合,出售,甚至过剩的情况。
周安杰
在双碳目标下,传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面临不同的命运,前者发展将受到较大制约、后者将会有更多的发展空间,包括“一带一路”走出去的海外能源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也不仅仅是传统走出去的风险,还包括绿色风险。无论是上述何种变化,律师在其中都有较大的业务空间;当然,律师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除传统的法律风险控制外,还尤其需要关注绿色风险的防控。
能源与自然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瞩目的事件,而在国内,“双碳目标”的提出,更是促进了能源的新发展。与此同时,对于法律行业带来的不仅是更广阔的前景,还有时刻围绕的挑战。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发展进入新时代,中国的能源发展也进入新时代。“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新时代中国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开辟了中国特色能源发展新道路。
生态兴则文明兴。中国律师也应抓住当下机遇,懂业务的同时懂市场,把握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在复杂多变的标准和规则体系下探索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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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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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李俊辰Richard

编辑 / 胡云斐Willa
分类 /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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