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张宏妹
来源 | 智合
2020年,全国律师办理诉讼案件达到了660.9万件,占案件总数的59.3%。仲裁案件数量自2018年以来,也保持在了较高水平。
疫情之年到现在,全国各地纠纷数量也在持续增长。伴随着一系列新法、司法解释的出台,争议解决领域出现了哪些动向?律师们广为关注的问题有哪些?
本文采访了以下7位专业人士对行业的观察:
艾星  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董更  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杜祖乐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高梅  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甜  兰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孙韶松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王皓成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  副秘书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  总法律顾问
过去一年,发生了什么?
伴随新冠疫情,争议解决纠纷持续增长,其中公司商事纠纷增长十分显著。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不限于争议解决,更兼有合规经营、风险防范、裁判文书执行等非诉讼领域,考验着争议解决律师的综合法律服务能力。在案件审理方式上,受疫情影响,仲裁机构采用了线上开庭的方式审理案件,以减少双方当事人的出行不便。
关键词:民法典,线上开庭,综合性法律服务需求
Q1:律师的业务量、主要办理的业务类型发生了哪些变化?
  • 商事纠纷显著增加
杜祖乐
目前在所服务的客户中,市场需求比较集中于买卖合同、担保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方面的纠纷解决。《民法典》的实施和配套司法解释的修订,让客户对这类问题的解决思路发生了变化,所以咨询量有所增加。
高梅
从客户的反馈来看,目前市场对法律服务提供者的需求集中在房地产、金融资本市场诉讼等。其中在房地产领域,房屋买卖纠纷、房产动迁安置、分家析产、房产继承、涉房家事等类型的涉房案件较多。
孙韶松
最近一年办理的公司日常经营纠纷数量有了明显的上升。一方面新冠疫情导致公司违约、解约的现象增多;另一方面《第九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民法典》及其配套司法解释的出台、实施为处理公司纠纷提供了新的法律适用依据,也引起了客户的关注。
Q2:最近一年,争议解决领域案件的审理方式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 仲裁领域,线上开庭成主流
王皓成
国际仲裁领域案件审理方式最明显的变化是线上庭审趋势。其实线上开庭几年前就已经出现了。当时是以线下开庭为主,个别当事人或律师到庭存在困难的可以远程接入。去年新冠疫情发生后,大部分案件当事人、律师乃至仲裁员都无法亲自到庭审现场,线上庭审模式也就成为了主流庭审方式之一。随着大量案件的线上处理和审理,线上庭审的平台、速记、翻译等配套软件和服务,也逐渐成熟。例如,贸仲的在线立案系统、自行研发的云仲裁智慧庭审系统及大家常用的线上会议软件Zoom等。
Q3:律师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出现了怎样的变化?
  • 诉讼、非诉需求交织,综合性要求提高
李甜
在争议解决领域,当前市场的法律服务需求不仅仅局限于通过诉讼解决争议,也十分注重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以及具体业务中的风险防范、合规经营。这背后反映的是各个民事主体,特别是国企、央企、大型企业,对合规经营的重视。
董更
目前市场主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即服务者必须具有在诉讼与非诉的各个领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能力。原因在于很多非诉客户也会有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类的法律服务需求,从而会对律师团队的综合服务能力具有较高期待。
国际仲裁新趋势:线上庭审的是与非
线上开庭成为仲裁机构应对双方当事人出行不便的有力手段,配套规则、技术也在其应用中不断完善。如何有效开展质证环节仍是短期内线上开庭有待解决的问题。但是线上庭审的便利性、高效性意味着,疫情之后其仍有应用的空间。
关键词:信息安全,当事人意愿,合法性
Q1:目前线上庭审模式遇到的挑战是什么?
  • 诚信正直原则,信息安全,公平
王皓成
当前线上开庭主要遇到了3个挑战:
第一,如何确保证人作证时不受干扰。除设备中摄像功能拍摄到的画面,线上庭审模式下仲裁员对证人所处的环境、状态一无所知,很难确保证人作证是独立的,未受他人指导。
第二,如何保证网络开庭的安全性。由于商事仲裁审理过程中可能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而目前一些线上会议软件在加密和解密技术方面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因而带来了信息窃取的风险。
第三,如何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其中又细分为两个小问题。首先,是时差问题。国际仲裁涉及的双方当事人往往地跨多个时区,因时差原因,当事人在开庭时可能处于不同的精神状态或开庭状态;其次,有些国家和地区的网络信息化建设不够发达,庭审过程中如果网速卡顿可能会给该方当事人的庭审带来一定的影响。
Q2:实践中是如何处理这些挑战的?
  • 庭审规范,当事人意愿,平衡时差
王皓成
处理线上庭审存在的挑战,也是分为3个方面进行的。
第一,在作证环节上,我们完善了线上庭审规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视频庭审规范(试行)),对证人作证环境、摄像头、作证地点上给出了方案。证人还可以选择到贸仲北京总会或者临近的分支机构或对方当事人认可的地点进行作证,确保证人独立作证。
第二,在信息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在开庭前邀请双方当事人对线上开庭使用的软件充分发表意见并确保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在时差的问题上,我们线上开庭会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所在的时区,进行调整,确保双方当事人在同一个状态下开庭。例如中国当事人同英国当事人的纠纷,我们可以选择在北京(香港)时间下午4点开始进行。
Q3:目前还有哪些尚未解决的问题?
  • 质证环节,线上开庭的合法、合规障碍
王皓成
通过线上庭审,质证环节,特别是对证据的真实性确认实务上操作较为困难。另外,若想在质证上有突破,在庭前或庭后专门安排证据原件核对活动,也需要当事人的积极配合方能成行。
另外,当前而言,大量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没有明确定义线上开庭这种庭审方式,也就导致一些仲裁庭出于审慎的考虑,仍然选择传统的线下开庭方式,在目前的特殊背景下,某些案件或因庭审不能,导致不断延期。
Q4:您如何看待线上庭审模式的未来发展?
  • 线下开庭回归,但线上开庭不会消失
王皓成
目前疫情在倒逼线上庭审的使用,它解决了现在国际仲裁的燃眉之急。但同时由于质证、交叉盘问等环节的不便,线上庭审在处理过于复杂的案件时,部分仲裁员和律师觉得“隔靴搔痒”。所以疫情过后也将不可避免地迎来线下庭审的回归。但是,我个人认为,线上庭审仍然以其灵活性、便利性和高效性,在未来的仲裁中占有一席之地。未来选用何种方式开庭,需要结合线上开庭的利弊、当事人意愿以及案件本身的特点综合考虑。
《民法典》实施后,
律师们都在关注什么?
《民法典》对国内纠纷的处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律条文的大幅度修改更影响了律师对部分案件的代理思路。其中,《民法典》的时间效力问题、合同僵局的化解、担保制度等是律师们最为关注的话题。
关键词:《民法典》时效,合同僵局,仲裁保全,担保制度
Q1:目前在争议解决领域,您最关注的话题是什么?
  • 《民法典》溯及适用原则相关问题
艾星
在目前正在审理的大量民商事案件中,很多案件的法律事实发生于《民法典》实施前,因此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民法典》是否朔及适用的问题。虽然最高院已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但与《民法典》中新规范的总量相比,司法解释具体处理的可溯及适用新规的数量十分有限,且不少“具体规定”在文义上存在过度概括或概括不足的问题。因此,大量《民法典》新规的溯及力有待人民法院在个案中作进一步判断。
杜祖乐
《民法典》施行前后对同一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的解释,会影响到案件的整体代理思路。但目前实践中,在新法适用方面仍然存在旧法(尤其是《合同法》)的影子。《民法典》的适用问题仍然值得关注。
  • 《民法典》对化解合同僵局的影响
孙韶松
合同僵局的破解是近年来合同法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的“新宇公司案”还是《九民纪要》《民法典》都对此问题作出了回应,其中《民法典》提及的违约方解除请求权的规定,实际上合法化了违约方合同解除的既有司法实践。有观点认为可以解决其他制度无法有效解决的合同僵局问题。但亦有许多批评意见,认为这有违合同严守的原则。
从条文内容上看,《民法典》第580条的规定依然较为粗糙,一是除外情形过于宽泛,二是“合同目的”这一术语较为抽象,在规则的具体适用中法院会享有相当程度的自由裁量权。要在个案中准确地适用这一规则,真正实现化解合同僵局的立法目的,同时平衡对守约方合法利益的保护,还需要对该规则做进一步的完善和解释。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的理解和适用问题
艾星
《担保制度解释》条文内容变化非常大。仅从一般规定部分来看,就包括了司法解释适用范围、担保的从属性、担保主体资格、公司对外担保、共同担保、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担保与破产程序的衔接等重要内容。总而言之,随着《担保制度解释》的出台,对商事活动和商事争议解决将产生巨大影响。作为专业律师,必须深刻理解《担保制度解释》相关条文的内涵,才能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做到胸有成竹,有的放矢。
高梅
最为关注的是《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对担保法领域新修订的司法解释。担保是民商法中非常特殊的一个分支,《民法典》担保篇是全法变化最为剧烈的部分之一,很多规定与前法相背离。
杜祖乐
《民法典》的实施,对此前《合同法》的修改直接会影响诉讼争议案件的解决和代理思路。比如第三方利益合同的处理、担保制度、合同保全等制度影响到责任承担及法律程序的进行。
  • 《民法典》中债务加入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孙韶松
债务加入制度涉及多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且实践中债务加入表现形式多样,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第三人代为履行等制度存在相似之处,较难区分,使得纠纷定性成为难点。《民法典》仅用一个条文予以规定,难免捉襟见肘,在实务中仍会出现规则供给不足的情形。
  • 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与执行
董更
有些涉案金额较大的经济犯罪往往同时也涉及民事纠纷,在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分属不同法院甚至不同地域分别审理的情况下,二者在审理及执行中的衔接问题将直接影响案件的程序推进及裁判结果。
Q2:目前《民法典》实施等一系列司法动向将会给争议解决律师带来怎样的影响?
  • 填补法律空白,也给律师带来了新的挑战
孙韶松
《民法典》不单是对我国既往立法成果及司法实践经验的汇总及整理,更是结合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新阶段和现实需求,创设、承认、变更了一系列新的法律制度和规则。
比如,《民法典》第一次确立了债务加入制度,并将债务加入和免责的债务承担、按份的债务承担相区分,填补了债法体系上的一项空白,具有多重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及创新之处。但同时,新法个中条文规定的理解和适用亦需要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明晰,给法律服务的提供者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水平带来了新的挑战。
李甜
《民法典》在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进行了很多制度创新,包括民事主体的分类、民事权利类型的新增、新增居住权、完善担保物权、完善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规则、增加典型合同的种类、完善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完善侵权责任制度加强对民事主体的权利救济。这些新的法律规定,势必可以对人们的行为规范进行有效的指引、教育、评价和预测,也会给争议解决律师带来新的挑战与机遇。
结语
疫情对全球经济和人员流动造成的影响,为世界带来了巨大变化。反馈在争议解决领域,在业务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仲裁机构也被倒逼采用新的技术和庭审模式。
在中国,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在继承中又有诸多创新,成为国家法治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势必对未来的争议解决实践产生深远影响。但是在短期内,会影响律师对案件走向的判断及相应的代理思路。新法的理解、适用,考验着每一位争议解决律师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水平。
世事在快速变化,也检验着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的实力底蕴和应变能力。
END
合伙人都差不多,争议解决团队水平却参差不齐。
同在工作,管理出了问题,团队走入进了低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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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李俊辰Richard

编辑 / 胡云斐Willa
分类 /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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