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太平洋夏令时上午10:40许,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处(“USCIS“或“移民局“,或者更名为“美国公民与移民搞事处“)发布消息称,从2018年9月11日起,将延长对2019财年受名额限制的H-1B(“FY2019 Cap Subject H-1B“)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简称:“PP”)的暂停至2019年2月19日;并且将暂停加急处理扩展到H-1B变更雇主申请(“H-1B Transfer“),H-1B更新申请(“H-1B Amendment“),H-1B兼职申请(“Concurrent H-1B“)。这意味着,在9月11日前,非FY2019 Cap Subject H-1B,比如Transfer/Amendment/Concurrent,仍可递交加急
另外,H-1B延期申请(H-1B Extension)和不受名额限制的H-1B申请(Cap Exempt)不受此影响。《不受名额限制的H-1B(Cap Exempt)
通知邮件截图如下:
今年早些,2019财年H-1B申请季开始前,USCIS在3月20日下午宣布:
暂停受名额限制(Cap subject)的H-1B申请的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简称PP);不受名额限制(Cap Exempt)的H-1B申请依旧可以申请加急处理。USCIS预计,Cap subject的H-1B加急处理的暂停会一直持续到2018年9月10日。
USCIS这出阴招引起了小伙伴儿哀鸿遍野和“悲大普泣”。群里不少FY2019 Cap Subject H-1B小伙伴儿的案件状态还都是case was received,即中签后就从没被更新过的状态(见下图);很多人都打算9月10日开放pp后申请pp。这样的计划也随着USCIS这条新闻告吹。
USCIS这手“猴子偷桃“给小伙伴儿们的身份维持(maintenance of status)带来很大不便和不确定性。
首先,处理时间不确定。USCIS官网上查询处理时间和案件进度的功能时常不准。比如目前三个处理H-1B的处理中心自称处理时间如下:

加利福尼亚处理中心(CVS)
处理时间:5.5个月到7.5个月
佛蒙特处理中心(VSC)
处理时间:3个月到5个月
内布拉斯加处理中心(VSC)
处理时间:2个月到4个月
而实际的处理时间,加上USCIS越来越多的滥发补件通知(Request for Further Evidence,“RFE”)处理的时间,使得很多FY2019 Cap Subject H-1B处理时间更久。有时超过了Cap Gap的截止日期——9月30日。
那么超过了Cap Gap还没有收到H-1B的处理结果,可以在美国境内等待吗?粗略回答是:可以。郭律师之前文章中有提到过:
法规中没有提到的一种Cap Gap延期自动失效的情形在去年大范围出现,那就是:Cap Gap延期在9月30日失效,然而H-1B申请依旧没有做出决定。这种情况下,F-1 OPT的Grace Period从10月1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从12月1日起,这位小伙伴儿就处于经授权的逗留(Authorized Stay),可以一直呆到USCIS做出对H-1B申请的决定为止。
需要注意,经授权的逗留(authorized stay)不是一种合法的身份,依旧是没有身份的情况(out-of-status);但不会积累非法居留时间。Authorized Stay期间不能工作。
但是USCIS于8月9日生效的恶政《USCIS将改变学生和访问学者身份非法居留天数计算起点》会导致12月1日起的authorized stay处于“薛定谔的猫“一般的不确定的状态:(孟小洁律师,2018)
如果H-1B最终获批,那么这一段的authorized stay会被认定为没有积累非法居留;如果H-1B最终悲剧,那么新政确定的计算方式会使得该同学从12月1日起开始积累非法居留天数,除非8月9日起或之前已经开始积累非法居留天数
郭律师解释过三年禁止入境(Three-year Bar)和十年禁止入境(Ten-year Bar)的原理:
如果积累的非法居留天数达到了一定程度,除非获得了USCIS的酌情豁免(waiver),会自动引起上述禁止入境的处罚。引起上述禁止入境处罚的条件分别是:
  1. 三年内禁止入境:
    单次
    入境积累的非法居留天数超过
    180天但不足一年
    并且
    是在递解程序开始前自愿离境的。

  2. 十年内禁止入境:
    单次入境积累的非法居留天数达一年或一年以上,离境或被递解出境的。
因此,规避三年禁止入境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1. 境外等待方案:最迟在authorized stay或可能的非法居留天数达180天之前离境等待H-1B审理结果;或者
  2. 境内身份维持方案
    :在依旧可以进行转换到非移民身份(change of status,“COS”)、非移民身份延期(extend of status,“EOS”)、转换到移民身份(adjustment of status,“AOS”)、或者维持学生身份时,进行COS、EOS、AOS、或者维持学生身份。

境外等待方案中的两种可能的情况:
假设非法居留天数从authorized stay开始那天起算,那么这位小伙伴最迟必须在2019年5月30日前离境(,假如那时H-1B依旧在pending)。因为2018年12月1日 + 180天 = 2019年5月30日;
假设非法居留天数从8月9日起开始计算(因为在8月9日之前就有违反学生身份的情节),那么这位小伙伴最迟必须在2019年2月5日前离境(,假如那时H-1B依旧在pending)。因为2018年8月9日 + 180天 = 2019年2月5日。
以上两种情况并不一定适用于每一个人。请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咨询专业移民律师。
境内身份维持方案则不那么消极,即在当前合法身份失效之前,进行COS、EOS、AOS或者维持学生身份。关于维持身份,值得注意的是,
提醒在使用OPT的F-1学生,如果转校或者在同一个学校就读高一级的项目(比如读完本科读硕士)会自动终止OPT,以及相关联的EAD卡(工卡,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维持学生身份的常见方法是就读同一级别学位,并且申请CPT。今年H-1B的审理中,这一现象也被USCIS苛刻审查。《H-1B申请的CPT之痛
COS值得注意的是最后行动控制原则(last action control rule),即最后一个获批的COS决定小伙伴儿的当前身份。
如果学生在境内等待H-1B身份过程中身份已经失效(比如超过了grace period,进入了authorized stay),然后H-1B悲剧,这会落入USCIS在7月5日颁布的NTA新政的圈套;尽管目前该新政还暂缓执行,但早晚会开始实施。
USCIS新闻链接:http://t.cn/RdaUOev
http://t.cn/RFLHHBD
最近USCIS的恶政中,还有一个定于9月11日生效的规定是关于放宽悲剧通知条件的。USCIS Updates Policy Guidance for Certain Requests for Evidence and Notices of Intent to Deny。
USCIS新闻链接:http://t.cn/RgLw5fv
这与本文内容无关,也许纯属巧合。
除了维持身份外,USCIS这一决定也对已经获得H-1B但打算更换雇主的小伙伴儿产生不利影响。
新闻最后两段与之前新闻内容几乎一致,除了加黑部分,
外,如果满足以下七个条件之一,USCIS会网开一面给以加速处理(Expedia):
  • 没有加速处理会导致公司或个人的严重经济损失;
  • 紧急情况;
  • 人道主义原因;
  • 非盈利性组织的申请,给予加速处理,会促进美国文化和社会利益的;
  • 国防部或其他有利于国家利益的(这一条件仅适用于联邦政府部门递交的申请,并指出拖延会损害国家利益);
  • 纠正USCIS的错误;或者
  • 涉及USCIS的特重大利益的。
https://www.uscis.gov/forms/expedite-criteria
速处理需要根据每个案件不同情况斟酌。

USCIS最后解释了一下暂停加急处理的理由:
  • 一来可以帮助USCIS消化之前没有处理完的案件;
  • 对于有着紧迫开始日期的申请可以及时回应;并且
  • 而来有助于优先处理已经pending了很久的H-1B延期申请(H-1B Extension)。
文中关于H-1B的一些基本概念,见《关于H-1B的常见问题与解答》。
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查看USCIS新闻原文。
如果有什么问题,欢迎在文章下方留言。
Chuck郭律师
UIUC法律硕士,纽约州律师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
© 2018 郭律师
非经著作权人授权,禁止转载。文责自负。本文观点不代表供职律所观点,亦不是法律意见。读者采纳本文中的内容,并不与郭律师构成律师客户关系。如对文中观点有问题,请咨询郭律师和/或其他律师。本文所使用的图片,如有侵权,请权利人联系Chuck郭律师删除。本文未对任何美国政府的工作成果主张权利。
Libertas in Legibus

欢迎关注Chuck郭律师的上篇文章
更多郭律师的文章
获取拉群狂魔郭律师的建群目录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