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愤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
   (以弗所书5:6-7)

 1958年3月15日,郑惠端因为拒绝加入3自爱国运动委员会,被捕于上海华山路寓所,押至上海市第一看守所。1959年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郑惠端被判刑七年。1959年5月转押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服刑,1960年7月13日,由上海押解到安徽劳改。
1964年,郑惠端被送到上海市第一看守所“复查原案”,干部们一天到晚苦口婆心对她施行“爱国主义”教育,但其效果可以说是白费口舌,因为郑惠端的意志坚定,牢记“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愤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以弗所书5:6-7)。
干部们的耐心教育既然无效,于是便摊牌。一次提审,审讯员对郑惠端说:“当初逮捕你的时候,我第一面看见你,就很看重你。按你的性格,你做什么都会成功。为什么偏要做传教工作呢?你如果做一个马 列主义宣传员,该有多好!今天你是被告,你被提审,但只要你思想转变,就可以由反革 命转化为革 命者。反革 命的帽子是公安局给你戴的,我们也可以给你摘掉这顶帽子。只要你站在我们一边,立场转变了,也就革 命了。只要你肯同我们合作,就没有提审和被提审的关系了,我们可以平起平坐。”
 郑惠端笑着说: “我不革 命,也不反革 命。天父呼召我,只是让我传道。我不是政治人才,搞政治只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今天我不参加政治,你们说我是反革 命;我如果参加革 命,更会是反革 命,因为搞政治是要撒谎的,我是神的儿女,是不能撒谎的,一加一只能等于二。在国民党时期,我不为他们的政权服务;今天,我也不为你们的政权服务。我这样的人在哪一个时代都不吃香。就像你说的,国民党怀疑我是共 产党,曾经追踪我一年半;今天你们却说我是反革 命。我实在想不通。”



又一次提审,审讯员对郑惠端说:“我只是坐在办公室里,你们怎么会一个个进来呢?说明你们教会里有为我们工作的人。希望你也参加这种工作,这是地下工作、秘密工作,我就是你的领导。你的住房、生活、工作,全部由我负责。你要听我的话、跟我走;我教你讲半句话,还有半句话留下让你讲,你要绝对服从。你出去以后,住在我们给你预备的地方,要在弟兄姐妹中间来往,要以属灵的面貌出现,可以替别人做祷告,讲属灵的话,但要向我汇报情况。我们要在饭馆和电影院接头。叫你汇报时,你都要出来见面。你要是工作得好,不仅立功赎罪,甚至还有出国的希望。”
郑惠端心想:“自己不坐牢,却叫弟兄姐妹替我坐牢?自己不劳动,难道叫弟兄姐妹替我劳动?主啊!我就是死,死在此地,也不能卖主卖友!”于是,郑惠端回答说:“我不能服从你!我是不肯受约束、是最有自由的。我在卫理公会拒绝会督的差派,我在‘学联会’从来没有倒一杯茶给我的上司赵君影喝过,我不能保证今后听你的话。我既不看电影,也不上馆子,接头、汇报的事我做不来。至于出国的事,我已经出过国,是自己回来的。”
 又一次提审,审讯员问郑惠端:“这些日子你一定把我当作引诱你犯罪的魔鬼吧?郑惠端说,“你圣经这么熟,对教会情况又这么内行,莫非是个犹大?”他哈哈大笑,说:“你讲得差不多。”郑惠端说:“你道理懂得这么多,主会加倍地审判你!”审讯员嘲笑道:“照你这么说,我今天一上马路就会被汽车压死了?宗教工作者有三类,一类是像你这样的传道人,一类是3自的那些人,一类就是我这样的公安人员。我熟悉圣经和教会情况,也是为了工作。”

   最后一次提审,审讯员问郑惠端:“你已经改造六年了,有什么收获?”郑惠端答:“过去风闻有主,六年改造使我亲眼看见主”。 审讯员气得不行,但又无计可施,最终派了三个人把郑惠端送回黄山茶林场改造。1965年,郑惠端七年刑期届满,因为表现不好,被“留场就业”,1979年4月才得释放。郑惠端出来后虽然两鬓斑白并且体弱多病,但依然坚持传道,她终生未婚,2003年,她息了地上的劳苦,安息主怀,享年89岁。感谢赞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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