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是一个中国人,是一个基督徒,基督徒应该爱国守法。在政治方面,我愿服从政府领导,但宗教信仰是超越政治的,在宗教方面,基督是我的元首。《历代志下》26章记载,乌西雅王进到耶和华的殿,要在香坛上烧香。祭司亚撒利雅率领八十个祭司跟随他进去,阻挡乌西雅王烧香,对他说,乌西雅啊,给耶和华烧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亚伦子孙承接圣职祭司的事。你出去吧!由此看出,政权与教权应该分离。
      ---郑惠端

1914年秋,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女婴被弃在福建古田一条偏僻的路上,卫理公会郑牧师从路上经过,动了怜悯之心,便把这女婴抱在怀中带回家里收为养女,取名郑惠端。郑惠端还不到两岁时,养父便去世了,养母在卫理公会做女传道,她希望郑惠端长大后也能做个传道人,因而从小就培养她学习祷告赞美神。17岁那年,养母病重,郑惠端拼命地祷告:“主啊,求祢怜悯我!我的命苦好苦啊,如果母亲死了,我就成了无父又无母的孤女了,怎么办呢?主啊,求祢医治我母亲,挪去她身上的病疼......。”郑惠端日夜不停地祷告哀求,结果养母还是死了。从此,郑惠端认为根本没有神,即便有神,也是个残酷不仁的神,这样的神,她永远也不要相信。她不信耶稣了,就去算命、卜卦、摇签等等,搞各种迷信活动。
养母临终时让郑惠端无论如何把弟弟照顾好,郑惠端答应了养母的要求。1930年,郑惠端在古田县毓馨中学读书,弟弟在超古中学念书,这年暑期,弟弟被土匪绑架,对于郑惠端这个中学生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令她手足无措。走投无路的时候,郑惠端便想起了神,再一次来到神面前,向神祷告:“主啊,我既无父无母,又无钱。主啊,倘若能行,让我弟弟一文不花,平平安安地回来,那我就相信祢是真神。倘若祢肯为我做成这件难事,那么我也肯为祢做那最难的事”。当时,郑惠端认为最难的事就是传道,因为传道最没有前途,也没有出息。
  三个月后,郑惠端的弟弟果真“一文不花”回来了,身子长高了,穿一套崭新的衣服,还带了几套新衣服,口袋上插了一支钢笔,手里拿着50块钱。郑惠端看到这情况,两条腿都吓软了。一方面,她怕土匪把她抢去做压寨夫人,另一方面,她想起向神许愿要做传道人,其实她并不真心想做传道人,但她知道,神是轻慢不得的!因而,她不得不请求古田县毓馨中学校长(美国人)介绍她去读神学,后来,福州女子神学院院长来信,愿意免费接收她,并准许她每星期六去图书馆工作半天,得些报酬作为零用钱。从福州神学院毕业后,郑惠端先后在福州甘蔗乡和天安堂传道,传道的时候,她深感自己贫乏无知,很想再得到造就,于是,1938年就读于上海中华神学院,1940年毕业后在全国各地积极传道。
1950年,四川省政府宗教事务处处长找郑惠端谈话,郑惠端告诉他∶“我是一个中国人,是一个基督徒,基督徒应该爱国守法。在政治方面,我愿服从政府领导,但宗教信仰是超越政治的,在宗教方面,基督是我的元首。《历代志下》第26章记载,乌西雅王进到耶和华的殿,要在香坛上烧香。祭司亚撒利雅率领八十个祭司跟随他进去,阻挡乌西雅王烧香,对他说,乌西雅啊,给耶和华烧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亚伦子孙承接圣职祭司的事。你出去吧!由此可以看出,政权与教权应该分离。”

1958年,郑惠端因为拒绝加入3自爱国运动委员会,3月15日下午被捕,进入上海第一看守所时,她无法抑制内心的喜乐,甚至笑出声来,监狱管理员骂她:“你是不是有神经病?哭都来不及,你还笑得出!”郑惠端满心感谢主:“主啊!祢的美意本是如此,愿祢的旨意成全。”按照监规,除了睡觉的时间外,都得静坐反省自己的问题。郑惠端静坐了两天,第三天早上被提审。

  审讯员问郑惠端姓什么、名什么、多少岁、籍贯、职业等,她都一一作了回答。审讯员又问:“你知道为什么叫你进来?”郑惠端说:“我不知道啊,正想问你呢,为什么叫我进来?”审讯员火冒三千丈,把桌子一拍,大声吼道:“你还问我!是我提审你,还是你提审我?”闹僵了,第一次审讯就此打住。

第二次提审时,审讯员问郑惠端,“你在全国几所大学里有工作?”郑惠端爽快地回答,“我在全国各地六十六所大专院校里有工作。”审讯员又问,“关于大学团契的情况,你一定很了解,是吗?”郑惠端继续爽快地回答,“都知道,但我不告诉你。”审讯员怒气冲天,“你好大胆!解放到现在,还没有见过这样的犯人。最多只有说不知道,你却胆敢说知道而不告诉我!”郑惠端不再回答什么,这次审讯又在愤怒中结束。

  第三次提审时,审讯员问郑惠端:“你为什么四十多岁了还不结婚?是你的神叫你不要结婚吗?”郑惠端回答,“这与我的案情无关。”审讯员不敢作声了。


  在第一看守所的日子里,除以上几句话之外,郑惠端一概不说、不写。后来的提审中,都一言不发。
又有一回,审讯员给郑惠端上爱国主义教育课,她透过审讯桌背后的窗口往上看,看见天上飘过一朵彩云,在这不见天日的牢房里真是十分难得的美景,她快乐得忍不住喊出声来:“主啊!天是祢的坐位,地是祢的脚凳,祢比万有都大。祢坐在天上,祢的眼睛遍察全地。今天祢看见孩子在这里受审,有一天,祢孩子要与祢一同坐在宝座上,手里拿着铁杖审判这些人。”

  审讯员大喝一声:“郑惠端!你在说什么?”郑惠端正陶醉在云彩中,猛地被审讯员一喝,吓了一大跳,“我没有说什么。”审讯员严肃地追问:“你还不老实交代!你刚才在说什么?”她只好老实交代:“我看见窗外有一朵彩云飘过,非常非常的美,忍不住赞美了几句。”审讯员气急败坏地说:“这是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你还有心情欣赏云彩!真是对牛弹琴,白白浪费我的时间!”说完他就走了,把郑惠端关在审讯室里。

  1959年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郑惠端被判刑七年。郑惠端收到判决书,看都没看,就把它塞进身边的纸盒里,若无其事地该吃就吃,该睡就睡。第二天清早,狱友们偷偷地对她说:“你还呼呼大睡!要是别人拿到判决书,都会哭得天昏地暗的。”郑惠端为什么不屑一顾判决书呢?被捕时,她就有既来之则安之的心志。她知道不可能被释放,因为她既不能背叛神,也不能出卖弟兄姊妹,既然已安心服刑,判一年或一百年,在她看来都是一样的。她只能信靠、顺服神。
   5月份,第一看守所的干部把郑惠端转移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服刑,提篮桥的干部问郑惠端的姓名、年龄、籍贯、职业,她一一作答。他接着问郑惠端:“你是什么案由?”郑惠端答:“不晓得。”“难道没有给你判决书?”“给我了。”“既然给了你判决书,怎么不晓得案由呢?”“还没有看。”“判几年?”“不晓得。”第一看守所的干部气得脸一阵红、一阵白,提篮桥的干部却笑了起来:“这样的犯人实在少见,连判决书也不看!”接着扫兴地说:“又是信教的!我这里已是人满为患了!”
郑惠端打算在监狱里传福音,先传给同监房的人,教她们圣经的话语以及唱赞美诗,然后利用放风机会,传给不同监房的人。有人想立功减刑就举报她,于是干部找她谈话:“你在外头传道传不够,还传到里头来了呢?在里头传道是违反监规的。你要信就自己信好了,不要传给别人。”郑惠端说:“我一天不传教就憋得难受。”干部说:“你不要做祷告,在家里才可以做,在这里不能做。”郑惠端说:“不祷告,信仰就没有内容。”干部说:“即使你要祷告,就在心里祷告好了,不要做出来给别人看见。”郑惠端说:“我要表里如一,偷偷摸摸是欺骗政府的行为,我不能做。”

  干部责令郑惠端写一份检讨书(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对人传福音了。郑惠端便动笔,承认自己在牢房里不停地向人传教,在放风场所也向人传教,因为实在忍不住,不能不传,心中充满了圣经话语,一张口就流露出来,为了避免和别人接触时向她们传教,郑惠端请求把她单独监禁在一个房间里。干部看了她的检讨书,又好气又好笑,断然拒绝她的要求,说:“给你一人一个房间,哪有这么好的事!今后就是不许你再传!”

   1965年, 郑惠端七年刑期届满,因为表现不好,依然留场就业,直到1979年4月才得释放。郑惠端出来后虽然两鬓斑白并且体弱多病,但依然坚持传道,她终生未婚,2003年安息主怀,享年89岁。感谢赞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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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资料来源郑惠端自述《奇异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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