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碰撞   民声的回鸣
有品格  有良知  有深度  有温度
《云水谣》剧照  图源网络
没有岁月可回头
文/紫荆
1
初二那年,语文老师在课堂上点评了一篇作文,用了许多溢美之词。这位老师是民国毕业的大学生,讲课每每口吐莲花,很受同学们追捧。文章能入她的法眼,颇为不易。
老师同时教三个班,写范文的是一班的班干部。他个子不太高,在校园里算不上玉树临风的小白杨。可浓眉下那双闪烁着睿智的眼睛,却透着湖水般的纯净,太漂亮了。
难怪能写出那么洒脱的文字,我想。自此,这个大男孩深深拨动了我的心弦。我开始在校园里追逐他的身影。
那个年代的人脸皮都薄,从小学就恪守男女界限,连课桌上的“三八线”都不敢轻易越界,更不会主动去和异性搭讪。所以即使在校园与他邂逅,我也不敢理直气壮地正视,怕自己会失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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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把这小秘密深藏在心里,不敢告诉任何人。
渐渐地我发现,除了人人参加的集体活动,那些展示个人魅力的运动会和文艺演出都找不到他。我猜,他大概就是所谓的“五分加绵羊”,只钟情于课桌和书本。
这正是我喜欢的男孩儿:成熟稳重,耐得住寂寞。能在一片喧嚣中,为自己营造一方世外桃源,守在里面读书思考。
2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早熟。自打小学高年级看了《林海雪原》和《青春之歌》,懵懂中就开始为少剑波和小白鸽、林道静与卢佳川的爱情脸红心跳。后来,又读到裴多菲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更觉醍醐灌顶,立马当做名言警句抄到了小本本上。
可还没等我进入青春期,大动乱就席卷了华夏大地。所有与爱情有关的文艺作品都都成了大毒草,肮脏无比丑陋不堪。样板戏占据了神州舞台,里面的人物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的”。所以在异性面前个个目不斜视,清心寡欲。即使是订了婚的喜儿大春,也不会卿卿我我,你侬我侬。 
红宝书开始像操控机器人那样,指挥几亿人的言行举动。报纸上、收音机里反复告诫人们:“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同学们也开始虔诚地背诵“亲不亲,阶级分”。
问题是,青少年的身体发育,并不会对最高指示言听计从。进中学后,伴随体内荷尔蒙的飙升,少男少女们情窦初开,躁动不已。我也开始幻想某天有个王子,骑着白马来到面前。那我就跟着他手牵手去往天边,海枯石烂到永远。
3
当年父母给我起这名字时,肯定是希望收获一株漂亮的小花,可我真是对不住二老,竟出落成了一棵狗尾巴草。
看看校宣传队的女生,个个活泼靓丽,明艳照人。可我每天穿着姐姐淘汰的旧衣服,细脖子顶着的脑袋上,歪七八扭趴着两根麻花辫。既无闭月羞花之貌,更没沉鱼落雁之容。
除了外貌让我自惭形秽,文革开始后,父母又都被打入“另册”,成了被审查批斗的对象。这家庭、这样貌凭啥会获得异性青睐。
极度自卑的我只能另辟蹊径:在学校努力学习,对每门功课都刻苦钻研。特别是作文,更是反复修改,希望能被老师青眼有加,拿到他们班去讲评。我期待能用优异的成绩和好学生的魅力,引起他的注意。让自己的形象在另一种表达中升华。
终于等到了机会。我写的鲁迅作品《药》的读后感,被老师当作范文在课堂上讲评,还上了校园的黑板报。
在诸多围观者中,像是被上帝之手牵引,我一眼就看到了他。那个瞬间,我心里像划过一道彩虹,绽放出七色的花。
见他在板报前驻足良久,我想他一定会记住我的名字。我的春心开始荡漾,想鼓起勇气,借征求意见之名,上前和他打个招呼。
可一回头,看到了工宣队员那鼓胀着杀气的小眼睛。想到他不久前见到男女同学在一起聊天,就曾敲打过:“革命青年要把精力放到学毛选上,绝对不能早恋”。立马打了退堂鼓。
除了惧怕工宣队的上纲上线,我还惧怕那些 “积极要求进步”的同学。她们议论“校园八卦”时,那鄙夷的眼神和飞溅的口水,就像用流言长丝编织出的网。谁若不幸被那张网缠上,将百口莫辩,臭不可闻。
《末代皇帝》剧照  图源网络
这种想靠近却又畏缩的纠结让我变得神经兮兮:上课时常开小差,脑子里也总是天马行空,翻腾着他的点点滴滴。夜晚,他的身影更是时常潜入梦境。无论什么时候想到他,都会心生温暖。
我的心里烦躁无比,学习成绩也开始起起伏伏。我不甘就此沉沦,想通过阅读转移注意力。可是抄家毁掉了家里的大部分书籍,只留下了一地鸡毛。我开始发疯般地寻觅精神食粮。
“破四旧”早已使华夏沦为文化荒漠。好在,每个学校都会有些痴迷的读书种子。他们各显神通,把抄家后的“漏网之鱼”,造纸厂化浆前捞出来的“封资修”,图书馆顺手牵羊的“大毒草”都搜罗过来,在荒诞的岁月里凿壁透光,为自己可怜的大脑充值。 
我开始私下向这些同学借书。不久,我的班主任兼任了语文老师。几次课堂提问我都回答正确,他也开始借书给我。
每本书都来之不易。我守着这些宝贝,每天秉灯夜读,直到困得抬不起眼皮。书籍就像是“精神教父”,除了抚慰我燥动不安的心,还引渡我仰望先哲圣贤,追逐诗和远方。
沉浸在阅读中的物我两忘,最终助我走出了那段心猿意马,意乱情迷,实现了自我救赎。
4
高中毕业后,我和他下乡到了同一个农场,却不在一个连。他依然担任连干部。但两个连队相距较远,很难再见到他。
某天,农场召集各连干部开会,推荐参加县知青代表会的代表。不知为何他没来,但他们连的几位干部仍竭力推荐他。说他在劳动中总是身先士卒,别管干活多苦多累,晚上还坚持看书学习。
我相信,这种背靠背的溢美之词,才是发自内心最真实的评价。我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了几分。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被抽到县里帮忙,白天在办公室忙工作,下班后,再也没有农场集体宿舍的喧闹和嘈杂,只剩下一个人“茕茕孓立,形影相吊”。
幸运的是,我结识了县图书馆管理封存书库的大姐,并从她那儿借了许多 “内部书”。晚上,与寂寞和孤独相伴的,唯有书籍。
我工作的办公室也成了临时的“知青驿站”。农场的同学和好友只要进城,通常会去我那儿坐坐。赶上饭点,也会在那儿吃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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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上午,快下班的时候,办公室呼啦啦来了六个男生。出乎我的意料,他竟然也在其中。
就在我看到他的那一刻,发现他竟也在注视着我。我的脸像是被那目光烧灼,开始发烫,心慌得像遇到天敌的小鹿,一路狂奔。
我竭力留大家在这儿吃饭,话说得语无伦次。仿佛不这样,他立马就会消失——消失在墙角、转弯、地缝里。
我当然有自己的小心思。好不容易见到他,我不想放过这稍纵即逝的机会,因为再见又不知是猴年马月。
他从进门就没吱声,对我的挽留也不置可否。好在,我们连的几个男生爽快答应了。我拿起一摞碗快速逃离。
七十年代的小县城,单位食堂的午饭多半是杂合面馒头,少油没盐的大锅菜。那天,大师傅却仿佛猜到了我的心思,难得地改善生活。我买了冒尖六碗肉卤面,还一反常态地大声嚷嚷,不够吃我再买,管饱。
我从来都不是个饶舌的人,在异性面前更是木讷寡言。可那顿饭,我却是少有的话唠:不停地打听农场的情况,恨不能把连里每个同学都问到,夸张得像变了个人。
他就坐在我对面,只是低头默默地吃着、听着,并不参与其他人的话题。这是我俩头回近距离接触,我却没勇气主动和他搭讪。虽说我不喜欢高调张扬的人,可看他那样儿却心里着急。感觉在他沉着文雅的气质里,似乎还多了几分清冷。
那顿饭我只顾了魂不守舍,意乱神迷,坐在那儿真是如芒刺背,最终也没吃出卤面是咸是淡。
饭后,同学们要回农场。其他人都连声答谢,他却只是微笑着冲我点点头。我心里更不是滋味,恨自己没出息,又懊恼自己待人接物的低能。
最终,我咀嚼着内心的苦涩自我宽慰:你喜欢的不正是他的低调本色,一肚子锦绣都写在了文章里。今天能请他吃顿饭,也算是幸福满满。
晚上,我把自己的小心思都写入了日记。千回百转的字里行间,却始终没有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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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段,我听进城的同学说,他离开了农场。国家下达了知青新政,父母身边可以留一人,而他是独子。
我大吃一惊。我们那代人中,小名叫小三小四到小七小八的多如牛毛,有同学的兄弟姐妹多到两只手都数不过来。独生子可谓凤毛麟角。
那位同学还猜测,说他没准是抱养的孩子。我心里顿时生出疑惑和怜悯:亲生父母为什么要抛弃他?抱养的孩子会有怎样的童年?我甚至怀疑他的沉默寡言和抱养有关。
两年后,我上了大学。在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我决绝地把写了几年的日记付之一炬。燃烧的火焰仿佛吞噬了昨天以前的自己,我觉得整个人和我那虚幻的相思都会在烈火中重生。
5
几年后,我在北京收到了平生第一封情书,来自一个邂逅的陌生人。他不知道我的名字,情书开头只写着“同志”二字。
小学我就读过雷锋日记,把“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当成了座右铭。文革却让我对同志的认知产生了障碍:先是“少奇同志”成了叛徒内奸工贼,接着“林彪同志”也折戟沉沙。在清理阶级队伍中,连我爸这样的“好同志”也成了“特务”。
上到国家主席,下到血脉相连的至亲都“叛变”了,我可不敢轻易信任素不相识的 “同志”,所以当时就拒绝了。
我有自知之明:自己就是一株长在贫瘠土地上,猪不吃狗不啃的“狗尾巴草”,怎么可能在首都迎来春天。
或许冥冥之中真有丘比特之箭。两年后,我又阴差阳错地和这位“同志”相遇,使我不得不相信缘分。
我在北京谈了一场恋爱,却被伤得千疮百孔。我的心从此变得古井无波,再也泛不起爱的涟漪,甚至打算一个人度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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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我回到家乡。某天下班回家,在一棵夕阳笼罩的梧桐树下,我突然看到了他。他正抱着个孩子在街边玩耍。看得出,他是一个慈爱称职的好父亲。
眼前的街道、房子、路灯依旧,物是人非,真让人恍若隔世。
他并没看到我,依然在与那孩子戏耍。而我则像个木桩被钉在了那个十字路,好长时间才反应过来,他已经成家了,还有了孩子。
那年我已经二十七岁了。觉得时间早已抚平了创伤,可在那个瞬间,青春期的那些仰望、期盼和纠结纷纷涌上心头。愈合的伤口被再次撕裂。
想想在荒唐年代里,我们拖着刚刚完成发育的身体,顶着满脑袋被扭曲的认知,对爱情既好奇又害怕,想彼此接近,却又不敢打破桎梏。就在这困惑和犹豫中,最终错过了最真挚的时刻和最美好的人。留下的,只有被岁月浸泡后的一声叹息,无限惆怅。 
6
一年后,我终究还是屈从于世俗,成了家,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事业正爬坡,孩子未成年,我的角色在工程师和家庭主妇中不断变换,不知不觉走到了中年。
一个假日,我和家人到黄河边游玩。孩子在同龄人中戏耍,我悠闲地漫步在河滩上,享受这少有的放松和惬意。
迎面走来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他!他身材比原来略显发福,但脸上依稀可见当年。那一刻,我的心跳开始加快。
他应该也看到了我,脚步迟疑了片刻,却没停下。岁月改变了我们的容颜,却没能改变彼此的秉性。我俩还是一如既往的矜持,谁也没好意思先打招呼。最终还是像陌生人那样,再次擦肩而过。
时光匆匆,转眼就到了退休的年龄。闲下来的老同学们开始找各种理由聚会。
在一次聚会前,我写了篇回忆老师的文章,发到高中QQ群里。没想到,第二天他就加了我的好友,并发来他的读后感,写得长篇大论。
他在文中提到,印象中当年的我是一个腼腆好学、端庄沉稳的女生。我暗自好笑:原来彼此的最初印象是如此趋同。我开始猜想,情窦初开时,他是不是对我也有几分好感。
就这样,在毕业四十年多年后,我俩第一次在虚拟空间建立了联系。
我和他开始在QQ上聊天。我俩一起回忆农场的逸闻趣事,也聊各自的大学生活。但是我始终没勇气说出当年的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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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悠悠,早已带走了当年的偶像憧憬,我只把他当作一个老同学。也许,真正的放下,是彼此相遇时,心中不再有波澜。
后来,我开始创作描写知青生活的小说,想为那段蹉跎岁月留下些记忆。以我青涩的文笔,写作过程异常艰难。
写完后,我把小说发给他征求意见。却忘记了男同胞退休晚,他还在工作岗位上忙碌。
国庆长假结束,他发给我一篇长长的感言,除了热情鼓励,还提出了详尽的修改意见。他说,借着假日,把这小说连读了三遍。我没想到,这篇稚嫩的习作,他竟能连读三遍。这说明,世界上有些善良和美好会偶尔走散,却从未离开。我被深深打动了。
我把小说发到了某个微信公众号上。在后记里,我写下了要感谢的几位朋友,里面就有他。
青春流逝,年华悄然。我们的青涩与纯真,早已被静水流深的日历慢慢带走。抬眼望去,昔日苍翠的小树苗,已悄然舒展出半个世纪的年轮。那些新发的枝桠,更像是春的信使,岁岁摇曳出新绿,也妆点着我们一去不复返的青春故事。


作者简介
紫荆,五零后理科生,现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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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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