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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吴玲瑶
编辑|渡十娘 
作者简历
吴玲瑶,西洋文学硕士,海外华文女作家协会第十届会长。文笔以机智幽默见长,美国世界日报和星岛日报长期有专栏。《明天会更老》被狂传转载上亿条。著有《女人的幽默》、《比佛利传奇》等五十六本书。《美国孩子中国娘》上美国中文畅销排行榜第一名,《幽默酷小子》为台湾教育部好书推荐,《笑里藏道》获林语堂幽默散文奖,作品入选台湾高中文选。曾主持极受欢迎的旧金山湾区KTSF电视节目《文化麻辣烫》。
美国最早最大批的移民是英国搬迁过来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原因,爱搬家成为美国人的一大特色,哪儿生活好,就往哪里去。历史上更有开发西部的大迁徙,如今美国仍然是世界上流动性最强的国家之一,美国人一生平均搬家十一次。美国人说,爱搬家正体现了人们居住的自由。
中国人传统上则有着浓厚的家族地域观念,强调安土重迁。如今也改变了,越来越多中国人离乡背井到世界各地追求更美好的新生活,适应了「此心安处是吾乡」,无所谓「世代居住某处」,而是「逐水草而居」。

留学生出国的第一间学校,许多是因为拿到I-20入学念个硕士,后又择良木而栖,得到一份安身立命的工作好比丰美的水草。初来美国时,搬家特别频繁,隔一阵子就要变换生活轨道,朋友无法永远相聚,只好看淡所有的离别。一本地址簿上的通信录写写又删删,很多人最后就这样失联了。
留学生搬家时不必请搬家公司,都是同学间一声吆喝就一起来帮忙。有一次帮姓张的朋友搬家,大家一起喊着「一、二、三」,然后一起出力把家具擡上车。张家四岁小女孩跑过来说:「叔叔,三后面是四,我告诉你们好几次,你们怎么还不会?」
搬家理由有千百种。单身时提着两口大箱子说走就走,可以为房租便宜十元而搬家;可以因为同学没有室友而搬家;可以突然想到中国人多的地方,买中国菜方便一点而搬家。结婚后,更常为孩子学校好坏而孟母三迁。一位朋友家的孩子才小学四年级,已经换了九个学校。来来去去,人人都是过客,好不容易用心交了一些朋友,转眼又要分离,不是你搬家就是对方搬家,这一搬又不知何时再见。
美国人搬家太频繁,所有付帐单的信封、订杂志书报的名条上面都有着这么一行:「你现在所写的地址是新的吗?最近搬家了吗?请别忘了通知我们!」
老中常用住的地方来衡量一个人的成就,有人是赚了钱搬大一点房子,有的人则是不得不搬给别人看,或一个地方住久住脏了挤了,不得不换一间。有被迫、有自愿的,累积起来的搬家次数还真不少。最近又有许多朋友退休大搬迁,有的搬到天气好一点的地方,有的由大房子搬进简单公寓,只要靠近孩子孙子近一点就好。
搬家不只是迁徙的过程,也意味着告别过去,展开一段新旅程。很多对象充满了回忆,整理东西时总满心感慨,每搬家一次,总免不了丢弃好多记忆,还有一长串被淡忘的名字。也不明白为什么丁点大的一个房子居然能藏那么多东西,搬家前,疯狂地断舍离,搬到新家后,又疯狂地买、买、买。
美国人爱搬家,有的甚至一直在路上。电影《游牧人生》(Nomadland)中的女主角,选择将简陋的家当搬上了厢型车,一边打工、一边过着公路生活,算是随时在搬家。她在路上和许多和她一样的人相遇、相识,彼此帮助,缔结了友谊,又各自走上不同的路。每人都有不同故事,追求不一样的移动人生。(寄自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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