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公安部等9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等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
  • 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 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 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 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 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 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 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 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 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接到报案公安机关应立即接受 人民检察院应立案监督
此外,意见还规定,公安机关接到疑似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报案或举报后,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案件初步情况,并制作笔录。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受案审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应当在受案或者立案后三日内向报案单位反馈案件进展,并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告知报案单位。
人民检察院应当切实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监督。
相关链接
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举报小程序
打开支付宝,在搜索栏输入“杭州检察”,点击进入 “检察监督线索举报—杭州”小程序,不但可以随时了解杭州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动态,动动手指还能随时对你身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线索进行举报。

如果需要帮助,你可以……  
【报警】
紧急情况需要制止家庭暴力发生时,请仍然及时向警方求助,并做好自我保护
报警是反家暴的第一步。
拨打110报警。报警之后,民警就会到现场。作为受家暴的一方,必须让警察开一张验伤单鉴定伤情。验伤单有两联,一联是警察记录的情况,第二联是医院伤情记录。有这一系列流程,家暴的证据非常确凿,就可以为下一步损害赔偿以及起诉等提供有力证据,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报警也是对施暴者最有效和快捷的警告
【电话咨询】
拨打电话:88892535可电话咨询。工作日9:00-12:00
【线下咨询】
来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426号(地铁近江站C出口)杭州市妇女活动中心A座607室,寻求心理、法律志愿者帮助(拨打电话:88892535可预约咨询。)
【线上咨询】
非紧急情况的家庭暴力求助、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可直接在杭州合欢公众号留言您的称呼+电话+简单描述您的情况,志愿者将线上回复您。
加入合欢志愿者队伍
扫描二维码填写志愿者申请表
合欢与你,关注家庭暴力
——就在此时此刻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