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一名华人女子买豪宅,但交定金后反悔了。她称“地产经纪误导”,不知道她还要交海外买家税,结果被卖家告上法庭。近日法庭宣判:勒令没收她已经交付的$15万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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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CTV报道,温哥华西区一处近 $300 万房屋的潜在买家在得知她还要被收取BC省的海外买家税后决定毁约退出购买,但正在等待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她被勒令没收定金。
据BC省的一位人士称,张红霞(音译:Hongxia Zhang)原本签约同意于 2021 年 3 月购买位于温哥华West Point Grey社区West 4th Avenue上的一套房屋,但后来发生了纠纷。加最高法院于12月9日发布了裁决,并于12月12日在网上发布。
原定购买的交接日期是 2021 年 4 月 26 日,但在此之前几天,张的律师要求推迟销售直到买家“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法官 Carla L. Forth 在总结中写道。
但卖方拒绝延长交接日期,并通过她的律师要求收回张以信托方式支付给她的房地产经纪人 YVR International Realty房产公司的 $150,000 定金。
卖家的律师 Anne Nijola Ambroziewicz 在 2021 年 10 月 13 日提起民事诉讼以追回押金之前,曾两次提出没收押金的要求。
张在辩护中称,她被房地产经纪人误导了,她认为如果她获得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的永久居留确认书,海外买家税将不适用于她。
“她声称直到支付了定金后才知道,她需要在房屋交接日期之前抵达加拿大,才可以避免外国买家税,”Forth 在她的决定中写道。
”张女士解释说,由于她在中国香港,她必须申请旅行豁免,但被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拒绝。因此,她当时无法在交接日期前抵达加拿大。”
潜在买家辩称,这构成了“不可抗力”,这是一个法律术语,指的是“双方无法控制的特殊事件或情况”。她辩解说,从本质上讲她不被允许来加拿大这一事实使她不可能在没有延期的情况下完成合同。
然而,Forth 驳回了这一论点,指出合同中没有不可抗力条款。法官还指出,张的替代论点——合同因她无法移居加拿大而“受挫”,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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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h 写道,要使受挫的法律原则发挥作用,“义务的重要性必须发生变化,即所承担的事情如果履行,将与合同规定的事情不同。”
“对交易征收海外买家税并没有改变张女士合同义务的‘性质或目的’,”法官写道。“虽然这确实让张女士的合同成本更高,但并没有使合同与不征税的情况‘截然不同’。”
Forth 命令没收张女士的押金,并命令 YVR International Realty 将押金及其托管期间产生的利息支付给 Ambroziewicz。法官还责令张女士支付原告的诉讼费用。
不过,$150,000 押金的损失仍然大大低于张女士在完成购买后根据海外买家税所要缴付的金额。外国人在大温哥华地区购买的房屋需要额外缴纳 20% 的物业转让税,在张女士的这宗案例中,这笔钱为 $590,000 加元。
BC省的海外买家税是20%,而安省近日刚提高海外买家税高达25%。
10月25日起,外国人购买房屋的非居民投机税从 20% 提高到 25% ,这是加拿大全国所有省份最高的税率。
而且从2023年1月1日起,加拿大将禁止外国买家买房,为期两年。
看起来,海外人士在加拿大买房越来越难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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