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东北财大校发〔2019〕17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本人申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组核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拟新增富宇等3人为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现公示如下:
数量经济学:富宇
会计学:耿云江
财务管理:张晓东
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于2021年6月23日前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0411-8471034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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