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及我校招生工作安排,经本人报名,各学院(部、中心)根据考核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各阶段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为我校2021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5日—6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研招办联系。
联系电话:82665565
研招办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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