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十个工作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实名向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或研究生院提出。

联系电话:研究生院 029-81891241,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029-8189172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021年拟录取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考生的相关报考录取材料同步公示,公示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709房间。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202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拟录取定向培养攻读专业学位(工程类) 博士研究生名单

202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拟录取非定向培养攻读专业学位(工程类) 博士研究生名单

202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拟录取攻读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2020年预选生转在籍)

202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拟录取攻读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预选生名单

注:预选博士生无正式学籍,通过再学习,参加下年度考核,合格后取得下年度博士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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