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6号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6月21日—7月2日。
说明:公示名单中备注“补录”的为按照我校递补原则进行补录的考生。
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
电话:021-5527252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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