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狐妖附体”的污蔑后,苏妲己的故事原来大概是这个样子:
  帝辛(“纣”是周武王在杀死帝辛后用以贬损他的称谓)作为一个仅仅因为投胎运气好而成为帝王的人,在自己的工作上做得不太好,导致附属其下的部落首领们都越来越不开心,在他为王的第九年,他与有苏一族干了一架,赢了,看上了首领苏护的小女儿妲己,苏护本来很不开心,但另一个部族首领姬昌过来对他说,你现在跟帝辛硬杠就是白送人头,不如将计就计,反正你闺女才貌双全,让她成为帝辛的枕边人,故意去离间他与那些忠臣的关系,让他妻离子散、众叛亲离的话,咱能少打很多架就推翻他,到时我们来做大王多好。苏护觉得有理,闺女反正是要拿来与人和亲的,与这人和亲更划算,于是就把姑娘送出去了。
  后来姑娘不负众望,真的把帝辛搞垮了,垮到后人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的地步。
  但在最后论功行赏瓜分胜利果实时,苏护与姬昌都把曾经承诺苏小妹的话全假装忘掉了,因为“借小姑娘上位”这事实着实不光彩,说出去不好听,于是在杀妲己后还要诛心,对后人说“我杀的这不是苏护的闺女,而是妖精幻化出来的”,以此来保全男人们的名声。
  于是少女妲己的功劳被全部抹去,同时,随着时间的变化,她又成了纣王败家的背锅侠。

从祥瑞到妖怪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说完“狐狸精妲己”中的“妲己”之后,再来说说狐妖。将妲己与狐狸精联系在一起是比较晚的事情,这涉及到狐狸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变化。
  早期的中国先民将狐狸看成是图腾,狐狸被认为拥有神秘乃至可怕的强大力量。《山海经》说道:
  “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
  在这里,狐狸被看成是会吃人的,因此先民们敬畏狐狸的力量。到了战国时期,九尾狐被看成是吉祥之物神圣之物,是帝王的象征。《竹书纪年》载:“宣王时,鸟化为狐,夏伯杼子东征,获狐九尾。”九尾狐被当作是供品和祭品。晋郭璞曾赞“青丘奇兽,九尾之狐。有道祥见,出则衔书。作瑞于周,以摽灵符。[1]”《艺文类聚》还有许多类似收录,比如“瑞应图曰:九尾狐者,六合一同则见”,“春秋运斗枢曰:机星得则狐九尾”,“孝经援神契曰:德至鸟兽,则狐九尾”等。对九尾狐的崇拜也与生殖崇拜有关,九尾对应了九个阴户,象征了强大的生育能力。
  从汉代到魏晋南北朝时代,狐狸的形象发生了转变。从原先高高在上的神坛上跌落,逐渐变成了“妖兽”“妖怪”。这很可能与汉末至魏晋时代志怪小说的兴盛有关。在这段时期内中国政治十分动荡,朝代迅速更替,原有的大一统秩序崩溃,而人民则渴望得到庇护,以及对当下生活不满的一个宣泄出口,于是当时的道教和佛教就编了大量的神怪故事,在那些故事中,万物都可能成为神怪。与“祥瑞”到“妖怪”的变化相应,狐狸精的性别从男性为主逐渐变成女性为主,从君主代言人变成“红颜祸水”。
  关于美女狐的故事最早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杨炫之在公元547年左右所创作的《洛阳伽蓝记》:“初变妇人,衣服靓妆,行路,人见而悦近之,皆被截发,当时有妇人着彩衣者,人皆指为狐魅。”其中,“见而悦近之”就说明了狐妖的魅力。代表父权秩序的儒家思想当然不会允许兼具大能与大德的美女狐的存在,于是道教顺势提出“采补说”作为理论依据,说狐狸精需要通过采补来修炼,男性精液中凝聚着人的精神力,获得这种神秘力量即可获得法力的提升,因此功力低的狐妖要采集男子的元阳来补充自己,结论是,要给道士多多塞钱才能保平安。
  唐代之后,狐狸被更多地与妖怪相联系。总的来说,狐狸精的特点就是美丽、性感、迷人和淫乱。在中国传统的择偶观中,女性的女德是比长相要更重要的,所以有“要德不要色”的说法,甚至有将长相丑的女性捧为楷模的倾向,因为这样的女人会由于自卑而表现出不苟言笑,由于缺乏魅力而不会吸引其他男人,因此比较符合礼教的标准。然而性的吸引力是无法被完全压制的。在中国传统文化里,男性的欲望得不到正当的表达,符合儒家审美的女子往往缺乏魅力,于是狐狸精就成为了性压抑的满足者。
  男性一方面渴望释放性压抑,却又害怕承担指责,便将一切罪过归到狐狸精的魔力上,并将之夸大到不可思议的程度,如纪晓岚在他的短篇小说集《阅微草堂笔记》中就几次提及狐妖,一方面赞其美丽不俗,一方面又说那种诱惑的魔力实在让人恐惧。前几年周迅主演的电影《画皮》更是将这种魔力通过声音与画片更为丰富地展现出来,在这新世纪的作品中,我们能感觉到,男性对于“迷失于美色”的恐惧并未减少。

从美女到妖女

  苏妲己本来只是一个普通的战利品,春秋时期的《竹书纪年》对其一笔带过:
  “九年,王师伐有苏,获妲己以归”。
  但随着中国历史的发展,苏妲己身上的包袱也越来越沉重。从前十世纪起,周朝的《尚书》大概是为了起警世以及转移矛盾的作用,将商朝灭亡的原因归到“牝鸡司晨”之上,说“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2]”,从那时起,妲己的地位不断下跌,本属于帝辛的罪过也慢慢被转移到妲己身上,比如《史记·殷本纪》将喜欢淫声、艳舞、收狗马奇物、酒池肉林等罪过加诸其上,西汉刘向的《列女传·孽嬖·殷纣妲己》给妲己加了剖比干之心的罪恶,又说是纣王创造了炮烙之刑,妲己不过是笑了一下而已,后世又将创炮烙刑之恶加诸妲己之上,几百年内,妲己从一普通战俘变成了“超级坏女人”。
  宋元话本《武王伐纣平话》首先为此叙事增加了“九尾狐”的元素,说是妲己在进宫路上被狐妖吸去真气只剩皮囊:
  “已无一人,只有一只九尾金毛狐子,遂入大驿中,见一佳人浓睡;去女子鼻中吸了三魂七魄和气,一身骨髓,尽皆吸了。只有女子空形,皮肌大瘦,吹起一口入,却去女子躯壳之中,遂换了女子之灵魂,变为娇媚之形。”
  在这种叙事下,妲己是个没来得及犯错的“纯洁”的好姑娘,只可惜死得太早,最重要的是,作为大周开国功臣的苏护的名声得到了保全——既然女儿已经死了,他当然也不是商朝的国丈,也就不需要为传说中的妲己的种种罪过承担“没把女儿教好”甚至“故意引导女儿行恶以为自己牟取好处”的责任。
  在16世纪末以后广为流传的经典作品《封神演义》中,妲己是修炼千年的狐狸精,受女娲之命下界祸乱纣王,使纣王变得暴虐奢侈。这个故事将苏小妹本人叙述为经典的“大家闺秀”形象,除了美貌端庄纯洁无欲无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幽闲淑性”)之外毫无自己的个性特征,完全符合男人对好女人的想象:“少女时对世界一无所知,眼里没有任何一个男人,结婚之后因为洞房一夜就完全爱上那个将其撕裂的男人,甘愿为之守贞一生,即使被丈夫辜负也无怨无悔”。而狐妲己成为女性至恶的象征,她有法力,有惑人心智的巫术,有百变的美貌,有花样百出的伤害他人的邪恶想象,有性欲,她是一切罪恶的背锅侠,但这都与苏家无关。甚至,苏护曾经说过一番完全是从本质上贬低苏小妹的话:
  “只因生了妲己,昏君听信谗佞,使我满门受祸,黎庶遭殃;这都是我生此不肖之女,以遭此无穷之祸耳!倘久後此城一破,使我妻女擒往朝歌,露面抛头,尸骸残暴,惹天下诸侯笑我为无谋之辈。不若先杀妻女,然後自刎,庶几不失大丈夫之所为……生你一人,断送我苏氏一门。”。
  但这一切的源头其实在于苏护自己,他既没有意识到自己愚忠于帝辛,又没有为了好好忠于主子而去讨好相关人等以保住自己的地位,让自己一直能够拥有忠君的资本,才会导致费仲尤浑以妲己为借口让自己受辱,明明都是自己的错,他却将问题都推到深闺之中的未成年少女身上。
  后世的改编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对女性的偏见。在2006年上映的电视剧中,范冰冰饰演的妲己与伯邑考青梅竹马,早早便定下了婚约,在被商纣选中之后,不甘为奴一世的苏小妹恳请爱人带自己远走高飞,弟弟姬发为了保护二人而遭遇不幸,伯邑不想背负着弟弟的生命追求爱情,最后放弃少年时的爱人,这个故事中的苏小妹依然是受害者,但至少是一个有点儿性格、愿意为了爱情去取舍的姑娘。
  2014年张馨予版的苏小妹的受害者形象进一步降低,她为了自己的城邦免于战火的创伤而自愿放弃爱情、舍身为奴,虽然这种“舍我一人即可救千万人”的想法某种意义上高估了美色对于政治的意义,最终女人也依然是男性世界各种争斗的牺牲品,但相对以往完全被动的角色定位来说,苏小妹本人的自由意志也在这不自由的选择中一点点凸显了出来。
  很想知道下一部更符合现代化审美的改编作品的叙事方式。

“红颜祸水”的谎言

  中国历来就有将政治上的衰败归结为红颜祸水的思维方式,这几乎成了一种思维定势。
  最早的“红颜祸水”大概是夏朝的末喜,她是著名的昏君夏桀的妻子。相传桀发兵攻打一个名叫有施的部落,该部落战败求和,向桀献上了大量美女,其中就包括末喜,桀得到末喜后非常宠爱。据说末喜这个姑娘喜欢看人们在酒池里饮酒,喜欢听撕掉绢帛的声音,于是桀就命人建造酒池,并弄来大量的绢帛供末喜取乐。桀还处死了劝谏他的忠臣关龙逄。
  另一个几乎像盗版的故事是褒姒,说周幽王攻打一个名叫褒国的国家,该国献出美女褒姒并且请求投降。周幽王就将褒姒立为王后。褒姒不喜欢笑,周幽王就尝试各种方法让褒姒笑。有一次周幽王命人点燃了烽火台,诸侯都带兵前来保卫,却发现没有敌人,褒姒笑了出来。于是周幽王就多次点燃烽火,玩公元前版的“狼来了”的游戏,然后失去属国的信任,就被游牧民族“猃狁”灭了。
  末喜故事的一个更靠谱但不为人知的版本是,末喜作为正妻被夏桀始乱终弃,怀恨在心,于是在成为弃妇后与伊尹合作为商汤助力,于是把夏桀灭了,但结局是与夏桀一起被流放(对照:妲己与商纣一起被斩首)。妲己故事的更靠谱版本是,在《尚书》中的《西伯勘黎》与《微子》中,纣的近臣讨论纣败家的原因是:酗酒、不敬鬼神、远信臣、重税。“得罪亲信”与“收税太多”是亡国之君的常态,这才更符合政治的逻辑。与褒姒故事有关的一个考证是,“烽火”在周朝压根就不存在[3]。关于“太能作的美人到底能被宠多久”这事情,最近的王公子事件或许更可以拿来辅助理解:男人或许愿意在一个“不易得”的美人身上花些时间与金钱,但目的仅仅是为了“征服”而已,如果美人“不识抬举”,那么,就算没有“始乱终弃”,至少“忠诚”、“尊重”这些现代人想象的东西是不存在的。
  历朝历代都有这样“背锅侠”。春秋时期郑国公主夏姬与多位君王和大臣通奸,导致陈国的亡国;越国的美女西施被派到吴国,并作为祸乱吴国的间谍,吴国灭后,西施下落不明,不过后世的说法里有不少都认为西施是被人处死的;汉代有赵飞燕赵合德两姐妹;东汉末年有为了离间董卓与吕布而做间谍的貂蝉;北齐的君主高纬宠爱妃子冯小怜,最终导致亡国;隋炀帝宠爱美丽的萧皇后,在《隋唐演义》的描述里,隋朝的灭亡与萧皇后祸国殃民有直接的关系;唐玄宗宠爱杨贵妃,使唐朝从兴盛走向衰落……不需要举更多的例子就能发现,此类叙事几乎成了中国政治教训总结的惯例,虽然这些美女中有一部分是被看作国家的拯救者(比如貂蝉、西施),然而利用她们的人无一例外都是看中了她们身上那种能够祸乱男人的本事,也就是说仍然把她们看成是恶的来源,只是意识到这种恶性可以用来打败敌人而已。对此,鲁迅在《且介亭杂文·阿金》中说:“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吴,杨妃乱唐的那些古老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人是决不会有这种大力量的,兴亡的责任,都应该男的负。但向来的男性的作者,大抵将败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这真是一钱不值的没有出息的男人。”
  说到底,狐狸只是一种普通的犬科动物而已,这世界上不曾存在过法力无边的狐狸精。真实世界中的纣王有可能在生命中的某段时间像迷恋一只小宠物、喜欢一件小物事一样喜欢过妲己,但他同样喜欢其他很多女人,即使是在传说中,纣王在宠幸苏妲己时也没有忘掉宠幸其他尤物。真实的苏妲己有可能小时候确实迷信父权系统向其灌输的一切,认为自己只要温柔贤淑就可以有一世的安宁,在被迫作为物品赠送予纣王之后感受到一种梦碎,从此心如死灰地活着,也可能在梦碎之后对这世界感到愤怒,像温碧霞版的电视剧所呈现的那样,因为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努力也不可能获得自己想要的有尊严、有独立决策空间的小幸福之后,终于决定报复商纣、报复父亲、报复世界,就如郭敬明的作品《幻城》中的卡索一样,但即使在计划最邪恶的阴谋的时候,她也知道自己只是一个玩物,自己能改变世界的程度完全决定于当权者一时的小情绪。

中国人为什么害怕“人欲”?

  西方亦有“一个美女引发一场战争”的传说,如引发特洛伊战争的美女海伦。但希腊将士在救回海伦后没有想到“这个红颜祸水导致我那么多兄弟白白死去了,真是可恨”,相反,当他们看到海伦的美貌,顿时感到这次战争是值得的。没有人想要伤害海伦。海伦甚至成为了后世西方人心目中美的化身。
  但在中国文化里很容易看到对女性的仇视。如果说在早期“女色误事”的说教还停留在统治阶层,那么宋元以后,我们从民间的文艺作品中就很容易看到这种对欲望的恐惧是多么普遍。如产生于元代的杂剧《关大王月夜斩貂蝉》,讲的是吕布战败后,貂蝉被俘获并献给关羽,关羽熟读《春秋》,知道女色容易误事,故将貂蝉杀死。在《三国演义》《水浒传》中也很容易能看到对女性的仇视与偏见。然而,中国晚期封建社会的性压抑也有另外一面。理论上的圣人和君子应该是不近女色的,现实中的圣人君子却可以合法拥有三妻四妾,最高层的皇帝则可以拥有更多。在明代,“灭人欲”等理学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永乐年间,来自饶州的儒士朱季友对程朱理学提了一些不同意见,明成祖朱棣闻之大怒,下令焚烧朱所著之书,从此奠定了程朱理学在明朝的独尊地位。然而与之形成对照的是明代的色情小说和春宫图却极其流行,除了众所周知的《金瓶梅》,比较有名的还有《剪灯新话》《欢喜冤家》《如意君传》《隋炀帝艳史》等等,其中并不缺乏对性行为赤裸裸的描写(别说我阅读量大了,这些书我都没读过,书名是从别人的文章中看的……)。
  当然,这些艳情小说的流行与大环境的压抑和禁欲并不矛盾,也并不意味着对欲望的承认。相反,在艳情小说里我们依然能够看到那种对欲望的强烈恐惧。明代艳情小说中有大量情节都反映了男性对于女性性欲的恐惧,以及对自身性能力不足的自卑,比如《金瓶梅》中,西门庆借助各种各样的器具并且服用春药,才能弥补自己的不足。多部小说都写到了自己在受到神仙道士或高人的传授后,才练成了让生殖器伸缩自如的强大本领。而利用房中术折磨和虐待女性的情节更是常见。但这并不能等同于对性的接纳。因为这种接纳只能来自于精神。中国古代的纵欲也好,禁欲也好,都不是从个人的精神性出发的,纵欲行为只是在长期政治压抑和充满文字狱的大环境下寻求的一点可怜的补偿,但由于大环境的压抑没有丝毫改变和触动,个体仍然无法获得承认,因此精力和能量就都转移到了性欲上,执念于性器是不是太小,其实是对精神被淹没、被矮化、被阉割的恐惧,但由于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纵欲背后的精神需求,才显得欲望如此有破坏性,也就是所谓的“欲壑难填”。
  时至今日,那种对于人的欲望的恐惧还是存在于许多中国人的内心,常见的叙事如“事业/学业不能两全”,这让此时此刻的许多人仍然在做“为了专注于某件自认为重要的事务而放弃爱情”这样的选择。许多人至今认为“爱情属于感性世界,事业属于理性世界,人不能过多地被感性所累,不能在爱情中全情投入,否则就会耽误事业/个人成长”这些使用了现代化语言的叙事本质上依然与“红颜祸水”讲的是相同的恐惧:他们无法想象人怎么才能在爱情中互相承认而不是沉沦。

历史悠久的“替罪羊”

  比“背锅侠”更历史悠久的名词是“替罪羊”。这个词语来源于圣经,说上帝为了考验亚伯拉罕,要求他杀死自己的儿子以撒以祭祀上帝,在亚伯拉罕挥刀即将杀死自己儿子的那个瞬间,上帝使用他的大能将以撒进行瞬移离开险境,又将附近一只正在吃草的无辜的小羊羔瞬移过来,让亚伯拉罕改杀这只羊,让伟大的上帝闻一闻烤羊肉的香味,再奖励亚伯拉罕一顿大餐(在旧约中,祭司是被允许吃贡品的)——在这个有极高特权的神与人间的特权阶层的游戏中,玩家自己是不用担负生命危险的,虽然儿子以撒可能后来会有心理阴影,不过对于这些人来说,儿子没了还可以再生,只要保证自己与老大哥之间的关系够铁就好。
  在考察了各种历史、神话及文艺作品之后,法国哲学家勒内·吉拉尔(René Girard)提出了“替罪羊”理论,该理论认为,当社会发生危机时,人们出于一种心理防御机制,会寻找一个替罪羊。这个替罪羊一般属于人群中的异类,要么是具备某种缺点或曾经犯过某些错误,要么是拥有某些他人所难以具备的优点或美德。前者的一个典型是艾希曼,即使Hannah Arendt经过认真的现场及文本分析证明他只是一个被环境推着走的、压抑了自己的主体性的孱弱的工具,但在他成为阶下囚之后,人们还是愿意将他叙述为十恶不赦的大恶人、一个有能力为大屠杀负责的人,通过这种叙事来转移自己选择旁观而不是协助弱者的自责,并回避对于“如果我身处那种境地,也可能犯相同罪恶”的恐惧,后者的典型是妲己、褒姒、末喜、海伦等美女,也包括汉娜·阿伦特、苏格拉底、耶稣等见解独特的智者,另外,女巫、吉普赛女郎、精神或身体上的残疾者(如《巴黎圣母院》中的敲钟人、跛足后的俄狄浦斯、各类文艺作品中的“傻子”)等也容易成为人们在感到不安时首先群起而攻之的对象。
  西方世界的替罪羊往往是这样的叙事套路:
  “神话向我们讲述一位可怕的神的故事,他在团体内引起不睦后,以某种牺牲或本身死亡来拯救信徒。[4]
  所以西方的替罪羊在死后有被神圣化的倾向,性别上也是有男有女。但在中国有一个特殊的文化现象是,在对拥有特权的人进行叙事时,往往进入一个“德位相配”的死循环,即,“天子必然有德”,一个人成为帝王是因为这个人“有大德”,而“有大德”又是通过“这人是天命所归才会成为帝王”来证明的;同时,在对人的“德行”的评判上,又有一种“好人永远是好人、坏人永远是坏人”的脸谱化叙事。这种叙事最大的问题就是很难解释政治的衰败,要么承认“天子”其实不是“老天爷的儿子”,而是有缺陷的凡人,但一旦这样承认了,“天命”就不再纯粹了。为了解决这种冲突,“天子”们身边最弱势的女人便成了最顺手的替罪羊。选她们的一个原因是“一个人的受难标记带得越多,就越有可能大难临头[5]”,妲己及许多美貌的后妃身上兼具“女性”、“贵族出身”、“极端美貌”、“被至尊者宠爱” 、“身处权力中央”、“被父亲出卖或失怙”、“事实上被孤立”等多项特征,是个“完美替罪羊”;另一个原因还在于,中国古代有着浓厚的歧视女性品德与智力的思想传统,因为有这种思想根基,所以归罪于女人更容易引起大众的心理认同。
  甚至即使在皇权时代结束之后,人们依然习惯性地沿用这种叙事,认为“圣上是明理的,祸国的都是女人”,比如,在著名小说《亮剑》中,李云龙就认为CR之祸在于老大哥“管不住自己的婆娘”,罪过归根到底是“那个婆娘”做出来的,老大哥顶多有一个看管不严的问题。
  总的来说,女人作为生理及文化上的弱者、公共场合下的“少数派”,不仅在涉及类似朝代更替的宏大叙事时时容易成为那个scapegoat,甚至在现在日常的办公室政治中,女性也容易成为各种事件的牺牲品,各种原因导致裁员时,女性也容易首先被权力及资本所抛弃,甚至,还有比“丢饭碗”更可怕的“杀人诛心”。对此,我想,“忍耐”可以是一种暂时的生存策略,但绝不可以被当作美德。如果自己所处的地位有可能导致自己成为某些问题的替罪羊,或许可以从今天开始就养成记日记、保留各种账单、录音及录像的习惯(就像水门事件中被请喝茶的两位CIA副局长记下备忘录那样),在出问题时就算保不住这个饭碗,也至少也拿出些东西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与人品——当然,“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在许多情况下都是行得通的,如果时时记得为自己争取利益,给大家一个“这人不好欺负”的印象,那么,成为替罪羊的概率其实也会降低许多。
李慧敏,2021.6.18,于天津

[1]
 转引自:唐,欧阳询《艺文类聚》

[2]
 《尚书·周书·牧誓》

[
3]
 夏增民, & 池明霞. (2012). 儒学与汉代社会性别制度的理论建构——以"女祸史观"下末喜,妲己和褒姒的史事撰述为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
 勒内·吉拉尔. 2002.《替罪羊》.东方出版社. P70.

[5] 勒内·吉拉尔. 2002.《替罪羊》.东方出版社. P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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