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11大学”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125名博士研究生被予以退学处理。这是有据可查以来,我国高校公开清退博士生数量较多、力度较大的一次。
从河海大学发文的名称“清退公告”《河海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第一批)》来看,公告名单只公布了相关博士生的“学号”,并没有公布相应的学生姓名、性别、入学年份等其他信息。
因附件名单中的同学难以联系,河海大学的《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故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视为放弃申诉权利。名单中的125名博士研究生为首批被清退的人员,预计后续还会有第二批。
河海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截止2020年,河海大学拥有近1.9万名研究生。
据了解,每个高校根据不同的培养方案,对博士生的学业设置进行了不同的规定,通常而言,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4年。同时,每个高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也不同,一般为3到8年。在一般情况下,博士研究生最长应在8年之内完成相应的学业。
针对这一现象,有学者表示高校制定退出机制,“严进严出”,可避免教育资源浪费,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
近几年来,国内高校加大力度纷纷清退延期毕业的博士生和硕士生。2019年3月,国家教育部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要求“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同时,根据2017年9月起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在校生的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高校清退研究生并非个例。近年来,多所高校发布了“博士、硕士研究生被予以退学处理”的相关公告。
2019年8月底,中山大学清退了7位法学博士。2020年10月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了一则《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达到52人。2021年以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清退了6名2012级的博士生。2021年1月,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3名博士研究生被清退。
整理编辑:商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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