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声明 | 本文解读作者 金融监管研究院 王志毅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媒体、公众号或网站未经授权转载
金融监管研究院:
刚刚,人行官网发布了《关于外汇风险准备金相关问题的政策问答》,回答了本周开始执行的远期售汇征收20%风险准备金市场普遍关注的问题。
要点提炼:
一、明确准备金征收范围和期权业务的标准
1、明确远期售汇业务的征收范围,按照银发190号文执行,基本沿用了2017年的207号文,其中既包括了境内金融机构开展的代客远期售汇,也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做的平盘以及代客的跨境人民币购售业务。
2、期权和期权组合减半缴纳风险准备金。
 二、明确无需缴纳风险准备金的业务
1、代客远期售汇的展期无需缴纳风险准备金
2、境外机构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四种情形的远期售汇无需缴纳风险准备金,具体包括沪深港通、债券通、债券市场直投、QFII和RQFII。
三、明确需要缴纳准备金的业务
今年刚刚开放的远期售汇差额交割同样需要缴纳风险准备金。
免费扫码报名新鲜出炉的法询微课堂《远期售汇外汇风险准备金及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汇风险准备金相关问题的政策问答
1.2018年8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政策的通知》(银发〔2018〕190号),请问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政策的通知》(银发〔2018〕190号),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的业务范围包括:(1)境内金融机构开展的代客远期售汇业务。具体包括:客户远期售汇业务;客户买入或卖出期权业务,以及包含多个期权的期权组合业务;客户在近端不交换本金、远端换入外汇的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业务;客户远期购入外汇的其他业务。(2)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外与其客户开展的前述同类业务产生的在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的头寸。(3)人民币购售业务中的远期业务。
2.代客远期售汇业务展期是否需要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答:代客远期售汇业务展期无需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3.代客远期售汇差额交割业务是否需要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答:代客远期售汇差额交割应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并按照银行与客户签约名义本金的全额作为应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的基准计算和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4.期权/期权组合业务如何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答:期权和期权组合按名义本金(期权组合采用名义本金最高的单笔期权)的二分之一作为应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的基准计算和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5.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产生的远期售汇类业务如何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答:一是境外机构投资者为对冲经批准的跨境证券投资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而开展的远期售汇业务暂不纳入外汇风险准备金交存范围。经批准的跨境证券投资目前主要包括:沪深港通、债券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明确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等。二是与境外央行类机构开展的远期售汇业务暂不纳入外汇风险准备金交存范围。境外央行类机构包括: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和主权财富基金。
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调整为20%
上周五,人行官网发布消息,决定自2018年8月6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调整为20%。
至此,外汇风险准备金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无,再从无再到有的过程。。。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就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调整为20%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一、为什么要将远期售汇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调整至20%?
远期售汇业务是银行对企业提供的一种汇率避险衍生产品。企业通过远期购汇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未来汇率风险,但由于企业并不立刻购汇,而银行相应需要在即期市场购入外汇,这会影响即期汇率,进而又会影响企业的远期购汇行为。这种顺周期行为易演变成“羊群效应”。
2015年“8.11”之后,为抑制外汇市场过度波动,人民银行将银行远期售汇业务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对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定为20%。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政放权、创新驱动战略等深化实施,中国经济增长协调性进一步增强。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恢复平衡,市场预期趋于理性。2017年9月人民银行及时调整前期为抑制外汇市场顺周期波动出台的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措施,将外汇风险准备金率调整为0。
今年以来,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人民币汇率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有贬有升,弹性明显增强,市场预期基本稳定,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供求也大体平衡。
近期受贸易摩擦和国际汇市变化等因素影响,外汇市场出现了一些顺周期波动的迹象。为防范宏观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人民银行决定再次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调整为20%。
二、对远期售汇征收风险准备金是不是资本管制措施?对企业办理远期结售汇有什么影响?
远期售汇征收风险准备金并未对企业参与外汇远期、期权、掉期交易设置规模限制,也没有逐笔审批要求,更没有禁止企业开展这类交易,显然不属于资本管制,也并非行政性措施,而是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一部分。
具体来看,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按其远期售汇(含期权和掉期)签约额的20%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相当于让银行为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亏损而计提风险准备,通过价格传导抑制企业远期售汇的顺周期行为,属于透明、非歧视性、价格型的逆周期宏观审慎政策工具。
外汇风险准备金由金融机构交存,不对企业。企业可按现有规定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作为企业套期保值工具的性质不变。为满足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的要求,银行会调整资产负债管理,通过价格传导抑制企业远期售汇的顺周期行为,对于有实需套保需求的企业而言,影响并不大。
此前,外管局在二季度的答记者问上已经提示,还有很多工具可以使用。
新闻发布会提到了可根据形势变化和开放政策不断调整丰富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的工具箱,“包括过去曾经使用过的风险准备金,还有以银行和短期资本流动为重点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等。”
1.关于风险准备金
指的是去年9月随着汇率的趋稳,央行发布了文件(银发[2017]207号)将外汇准备金率从20%调整为0,不再对远期等购汇方向的外汇衍生交易征收风险准备金,从而降低了企业汇率套期保值的锁汇成本。但是需注意的是,当时文中并未使用取消一词,而是表述为将“外汇风险准备金率调整为零”,这也为之后的政策留出了余地,一旦形势再度反转则不排除再度征收的可能。
2.关于宏观审慎管理政策
目前对于跨境资本流动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境外放款、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中都通过公式设置了宏观审慎调节系数。人行可根据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调控需要对宏观审慎调节系数进行动态调整。
那么,目前风险准备金已经调回20%,意味着远期购汇的锁汇成本将上升,有利于抑制人民币贬值预期。
下阶段,汇率中间价的逆周期因子是否也会进一步调整呢?

至此,外汇风险准备金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无,再从无再到有的过程。。。
延伸阅读:结售汇业务探讨
在当前汇率这种双向波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动的弹簧市行情下,进出口企业如果还和以前一样完全不做汇率避险,只通过即期结售汇任由汇率波动听天由命,那就好比是手接白刃,好比是赤手炒栗,好比是在大雪天开着没有保险的车上路。
而长期以来的外汇管制和单边升值、贬值走势,使得结售汇工具并没有普及到各个企业之中,国内企业避险手段其实很有限,笔者认为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
1 实需原则的要求过于宽泛,谁能确定一年以后有没有实需呢? (尽管外管今年开放了远期购汇差额交割,但对于实需认定的把握仍有待监管和银行共同研究)
2 过去要么长时间的单边升值,要么单边贬值,导致汇率避险无脑操作。进入双向波动后,才更考验工具的运用能力 
3 市场化程度不够,外汇交易本质上也是交易,但与其他债券交易、大宗交易相比,在现行开放的市场下,外汇交易的灵活性和操作空间有限,银行的专业程度也有待提高。
长远来看,汇率避险对于企业和银行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欢迎报名法询8月北京、9月深圳公开课:汇率避险案例研讨会,全面学习汇率避险知识!
阅读原文,立即占座位!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