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用公司买房这类的事,在温哥华常见吗?
监察全球贪腐情况的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发表报告指,加拿大规管房地产交易的法例存在重大漏洞,以致贪污人士能够利用加拿大房地产市场洗黑钱。报告建议加国加强房地产交易的透明度,规定必须申报物业权益拥有人身分
根据加拿大《赫芬顿邮报》(Huffington Post)报道,「透明国际」的调查报告指,加拿大、澳洲、英国及美国的房地产交易法例在10大领域存在漏洞。
报告特别提到加拿大的情况指:「在10个有问题领域中,加拿大法律框架在其中4个领域有严重缺陷,其他6个领域同样有重大漏洞,以致增加不法人士透过房地产洗黑钱的风险,或者在实施和执行法律上有严重问题。」报告建议,加拿大应该提高房地产交易的透明度,规定必须申报实际拥有人身分
报告比较另外3个国家,指出澳洲在10个领域中全部有严重缺陷,美国则在9个领域有严重缺陷,英国仅得1个领域有严重缺陷。
当中一个最明显的问题,是加拿大缺乏规定申报房地产的实际拥有人(或权益拥有人)的法例。报告指出:「加拿大没有法例要求任何牵涉房地产交收的人士,需要申报权益拥有人。」
「透明国际」去年12月发表的报告曾经发现,在温哥华最昂贵的100座豪宅中,加拿大政府未能掌握其中46座物业的权益拥有人。报告当时发现,当中有29座豪宅实际是由加拿大或离岸的空壳公司持有。「透明国际」警告指,离岸公司存在严重风险,因为这些公司不需申报权益所有人的任何资料,以致背后可能是由任何一个政府机构操控。
报告又分析指出,非法透过房地产市场进行洗黑钱的活动愈来愈普遍,令到巨额金钱可以一下子成为合法金钱,既能保值或甚至增值,以致投资房地产成为恐惧离岸户口被冻结人士的另类选择。加拿大亦没有数据,反映被控协助洗黑钱的房地产代理或专业人员人数。
但报告特别赞扬,相对澳洲、英国及美国,加拿大在打击洗黑钱的执法模式上表现较佳,可惜是负责的联邦机关「加拿大金融交易及报告分析中心」(FINTRAC)很少调查房地产相关交易。
「透明国际」早前亦发表「2016年清廉指数」,100分满分为最廉洁指标,加拿大以82分排名第9位,维持2015年的排名,「三甲」位置由丹麦、新西兰及芬兰夺得,香港排名第15、台湾排第31,中国则排名79位。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每年均发布「清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调查按受访者对某国家或地区廉洁程度的观感评分,包括政府惩治贪官的力度、社会赂贿的普遍性,及市民对公共部门问责的能力等,100分为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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