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拟授权澳门对珠海部分地块实施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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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政府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
授权澳门以租赁方式
对拱北口岸东南侧地块实施管辖
用作规划澳门轻轨东线项目
相关草案已经国务院同意
今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V形地块面积为3,700平方米
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今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灵桂当日受国务院委托对草案作说明时称,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在推动建设澳门轻轨东线项目,该项目已于今年8月开始施工,争取于2028年前完成。
王灵桂介绍,澳门轻轨东线项目涉及一块属于珠海市行政区域的V形不规则地块。该地块总面积3,700.178平方米,其中陆地面积1,439.130平方米、海域面积2,261.048平方米。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请求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以租赁方式对该地块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V形地块利用对比
王灵桂表示,为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发挥澳门轻轨东线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加强澳门与内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务院港澳办结合该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广东省等有关方面研究认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对该地块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符合“一国两制”方针,也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先例可循,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同意。
草案提出,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自国务院根据决定批复的移交管辖之日起,在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对相关陆地和海域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相关陆地和海域位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闸广场与马场北大马路交界处北侧、广东省珠海市拱北隧道南侧、澳门特别行政区关闸澳门边检大楼东侧、广东省珠海市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域分界线西侧。相关陆地和海域的移交管辖日期以及具体坐标和面积,由国务院确定。在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变更上述区域的用途。
来源:澳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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