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女症”,图源自Giphy
昨天逛书店,恰好有一个展示柜陈列着近几年国内出版社出版的女性主义作品,我眼见着一对看似伴侣的中年人转到这个陈列柜前,双手背在身后的男人动了动嘴,以一种难以捉摸的语气念出了两个字:
厌女?
是的,是那本影响了太多人的著作,来自上野千鹤子老师的《厌女》。在今天,但凡你对性别议题有兴趣,那都绕不开这样一个概念,去解释我们这个世界充斥着的种种现象。

不知道念出这个词的这位男性是否也有自己的理解,毕竟他并没有驻足翻阅。然而,上野千鹤子所介绍的“厌女”,并不是单纯的“讨厌女性”,
相反,厌女情结许多时候是以“爱慕女性”为表现的

比如,一些男性炫耀自己性经历的丰富,看似是“爱慕女性”,其实不过是将女性扁平化、符号化,并对着“女性符号”发情的厌女表现罢了。
图 / 《亢奋》
但今天的互联网,厌女的内涵似乎也在不断拓展
“耽美是不是厌女”是近几年来被广泛讨论的话题之一。

无论我们是否认同种种观点,那些迥异的表述都在告诉我们:也许我们需要先讨论“什么是厌女”,才能更好地对那些打着爱与关心旗号的隐性厌女行为进行辨识与批判。
而女性主义学者凯特·曼恩所著的《不只是厌女》书,或许能为我们提供一个有趣的思考方式。我们看到的不再将是作为个人的厌女者,而是作为结构性问题的厌女情结。因为厌女者,充其量不过是一种糟糕社会结构的缩影罢了。
作者注:为了论证便利,本文的讨论将在二元性别的框架下展开。但作者认同并尊重非二元性别人士的立场,本文中含有二元性别倾向的代词仅为了论述而采用。
图为英文版《不只是厌女》与作者凯特·曼恩

“厌女”只是个人心理上的问题吗?
让我们用性别暴力案件中,人们对受害者的态度来举例说明,“厌女”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们都知道,厌女有很多种表现。社会对男女在性上持有的双重标准、成人制品对女性的物化、认为女性只需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传统观念,都或多或少带有厌女的色彩。
也正因如此,生活中总有一些男性相当令人讨厌:他们有的十分强调“男子汉大丈夫”式的性别刻板印象,有的把“我跟xx个女的睡过”挂在嘴边,有的会在性侵犯案件上不自觉地与潜在加害者站到一起(有时还嘴上说着“不站队,让子弹飞,但是不是价钱没谈拢?”)。
但凯特·曼恩在《不只是厌女》一书中告诉我们,这些言行之所以令人厌恶又充满危险性,不仅仅是因为这些人说了令人反感的话。而是,在这些话语里,我们看到了背后隐藏的结构性问题。
这话听起来也许文绉绉的,但我们可以举个例子继续对比,先来看看以下两句话。第一句话是,“你背的包真难看”;第二句话则是,“这女的怕是价钱没谈拢吧?多给点钱肯定就不会这么蹦跶了”。
可以想见的是,两句话都能引发我们的愤怒,但比起第一句话所呈现的对个人审美的批评,第二句话似乎更加令人担忧一些——
因为我们知道,社会上抱有这种态度的人不止发言者一个;我们也隐隐约约地感受到,这种发言不仅是对某个具体案件里的A受害者维权有副作用,更对BCDEFG等等一切性侵犯受害者都有副作用如果这样的发言流行开来,受害者们会被推入污名化的深渊,其发言可信度也将毫无根据地被大打折扣
这,就是“结构性问题”的表现之一。
图 / 《爱很美味》
这些发言令我们愤怒,不仅是因为发言者个人说了冒犯性的言论,更是因为发言者的言语让原本就举步维艰的受害者的处境雪上加霜,让更多受害者承担污名化的后果我们看到性别不平等的社会结构正影响并实践在具体的、个人的生活当中
凯特·曼恩把这种现象起名为“同理他心”(himpathy),用以指代一些人对潜在加害人(通常为男性)无来由的信任,以及为其找理由开脱的行为,有些类似于受害者有罪论。而为什么同理他心/受害者有罪论是“厌女”这个结构性问题的一部分呢?
凯特引用了一个名为“证词不正义”的概念来进行介绍。证词不正义描述的是这样一类现象:
当身处臣属位置群体的成员针对某一事项提出主张,或针对特定人物提出指控时,ta们经常会被认定为不可信的人。而ta们之所以不被信任,是因为ta们是臣属群体的一员。
这种“证词不正义”的现象,通常是由于历史积累的不平等社会状况导致的。这种积累而成的不平等让人们对特定群体普遍具有不信任感,而这种不信任感反过来又助长、再生产了不平等
例如,我们知道在美国,种族歧视有着长久的历史。这种种族不平等的社会状况,会让非裔证人在法庭上不被信任,非裔受害者的报案不被接受,非裔嫌疑人的受怀疑度上升。
而在性别问题上,就会有以下几个表现:女性受害者报案难,女性指证者不被信任,而女性控告者更可能受到荡妇羞辱、被怀疑成性工作者(必须说明的是,这句话仅描述了社会上一类人的观点,本文作者反对对性工作者的污名化)。
图 / 《难以置信》
这样一分析,我们对厌女的关注点就从“这个人说了什么”转移到了“这个人是在怎样的社会结构下说出这种话的”,以及“说这种话隐含着怎样的历史遗留问题”。
如果我们同意凯特·曼恩的解释,那么对受害者的无端怀疑之所以是“厌女”的,不是因为ta在心态上讨厌女性,认为而是因为ta的发言延续、继承了一直以来不信任、漠视女性生存境况的历史。也正是因为这份漠视、这份不信任,导致女性更难获得司法救济,有时甚至连舆论上的帮助也得不到。
当然,作者凯特·曼恩并没有止步于这一个地方。在这本书里,她还对许多其它的厌女情结作了批判,指出这些林林总总的现象背后共同的厌女逻辑。
例如,对女性的打压与贬低,是出于轻视,还是出于恐惧?为什么有些女性会与女权主义割席?在女性争取权益的过程中,为什么有些男性跳脚?
这些问题在凯特·曼恩看来,都不只是个人的毛病;相反,它们更像是结构性问题在个人身上的体现。有兴趣的姐妹可以找到这本书,了解一下凯特·曼恩更细致的论述。

看见作为结构性问题的“厌女”

看到这里,一些疑问不免已经产生:的确,我们可以认为厌女情结不纯粹是个人的问题,但为什么要区分这一点呢?分析厌女背后的结构性因素,有这么重要吗?
事实上,这就是凯特·曼恩写作这本书的出发点。
曼恩提出,对于厌女这一现象,有两种理解方式。其中一种是这样理解的:厌女情结主要是部分主体(虽然不一定总是,但大部分时候是男性)所拥有的一种属性,他们倾向于对每一个女性,或至少一般性地针对女性,感觉到仇视、敌意或其他类似情绪,仅仅因为她们身为女性
这一描述似乎非常符合我们的直觉,但凯特·曼恩对这一提法并不满意,她甚至将其称为厌女的“天真式理解”。她不满意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 人的深层心理是难以探知的。
我们很难从一个人的行为里分析出ta是如何思考的,更何况人的一个言行可能有多种不同的解释。这样一来,对厌女情结的批评就有了许多障碍,我们要细致地了解加害人的内心,我们要围绕着加害人的思想展开批判,而这些了解和批判往往又是难以进行的。
图 / 《她》
2.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如果我们对厌女情结的理解停留在个人上,我们也许会忘记个人是社会中的个人,是历史中的个人,历史和社会结构在我们每个人身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当我们集中对个人进行谴责、分析和批判时,在厌女情结背后作祟的结构性问题依然能够源源不断地再次产生,厌女者也会在此过程中不断出现——如果大家跟一年级的小男生聊天,就会发现有的孩子已经被浸泡在性别刻板印象之中了。
上面的两个理由听起来有点抽象,但我们完全可以用互联网上常见的发言来说明。
例如在杀妻案中,人们可能用精神失常、生活压力过大等个人原因为加害者行为作出解释。而有的姐妹会说,这是一起厌女情结导致的性别暴力事件。
这时候,持第一种观点的人就会问了:凭什么说这是厌女情结的体现?在杀妻之前,他很孝敬母亲,他很爱他的女儿;你怎么知道他是厌女的,而不是单纯失了智呢?
如果采取对个人的分析,每个杀妻案分析都面临着这种“个人心理难以查知”的困境。甚至,每个性别暴力问题都可以有一个与性别无关的解释——
强奸犯可以不是厌女的,因为他“爱”受害者;偷拍犯可以不是厌女的,因为他“没见过女孩子的内裤,只是好奇”;家暴犯可以是不厌女的,因为他“只是一时冲动,没有控制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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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们对性别暴力的批评也就很难进行了。事实上,由于我们对受害者的了解往往只能从案情公布的只言片语中获取,而这种只言片语很多时候不足以支撑我们分析加害者的心理状况,一些人甚至可以巧舌如簧地声称“强调性别因素只是挑起性别对立”。
所以,曼恩问道:为什么要管这些男的是怎么想的呢?为什么要执着于剖析男人的想法呢?为什么不回到这些话语背后的结构性问题,回到这些话语对女性的危害上来呢?为什么不把焦点放在女性身上呢?
随后,她给出了她心中更好的解释:“厌女情结主要是整体社会体制或环境中的一个属性,女性在其中比较可能遭遇到敌意,因为她们是身处于男性(也就是父权)世界中的女性,而且被认定未能符合父权的标准。”
这一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定义,却可以帮助我们转变思路,对性别暴力事件有一个不同的解释。男人们大可以声称自己“爱受害者”“一时冲动”“只是好奇”,但这丝毫不影响这些恶性事件、这些性别暴力事件共同造成的损害后果——女性人人自危的社会环境
因为有月黑风高时的强奸犯,女性不敢出门;因为私密空间庇佑亲密关系暴力,女性无处可逃;因为大庭广众下的偷拍,女性不得不提心吊胆。
无论这些男人的理由是什么,无论他们想法如何,无论他们是不是以爱之名,这些事情客观上让女性的生存空间一点点被收紧,越来越多的女性感觉窒息,想要逃离。
厌女的问题不在于“男人是怎么想的”“男人的想法有多糟糕”,而在于厌女创造了一个令人恐惧的社会环境,一个女性难以逃离的牢笼,给女性施加了沉重的枷锁
正是在这种焦点的切换中,凯特·曼恩回答了原本难以回答的问题:你凭什么说是性别暴力事件是厌女情结的体现?
很简单,无论这些加害者有怎样的借口,ta们的行为都让女性的生存状况进一步恶化,在为女性打造的牢笼上又焊了一条铁棍。
当凯特·曼恩把厌女的焦点转向女性、转向受害的女性,我们就更能清楚地意识到,这个牢笼,这个由性别暴力、性别歧视、性别刻板印象等种种因素造就的牢笼,是我们每天生活的日常,是历史的产物,也是社会的不平等结构。
我们为什么需要一个更精准的“厌女”概念?
我们花了许多时间,来跟大家讨论两种“厌女”的理解。但我们有必要对厌女有这样一个清晰的界定吗?过于学术化的理论解释是否在抬高女性认识女权主义的门槛呢?
我想,还是有必要的。我们大家都知道,目前女权的讨论空间不够完善,甚至非暴力沟通都很少见到。大家心中都有一股气,有时候也非常沮丧。这种情况下,也许达成一些共识,是有助于改善讨论环境的
这里的“改善讨论环境”,主要是指避免标签化的危险。在一些互联网讨论中,如果讨论双方对“厌女”的概念不同,可能会(尽管并不总是)出现以下情形:
A:你这话怎么这么厌女?
B:你才厌女吧?
A:我看你不仅厌女,还媚男呢?
B:你看你这发言,本身就带着厌女的意思在里面吧?
这样的讨论,就存在一些标签化的危险。看似双方是在争论“谁是厌女的”,但这里的争议,却没有办法推进讨论——因为双方没有人解释“我眼中的厌女是怎样的”或“我觉得厌女应该怎样定义”;相反,在这种语境下,厌女成为了一个标签。它扁平化为了一种负面评价,失去了原有的批判意义——
对不平等社会结构的批判意义
在最近关于“少女漫厌女”的讨论中,一些网友的评论
而这时候,对厌女的清晰界定就显得必要了许多。我们也许可以想象双方互相指责对方厌女,但我们很难想象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是一个猕猴桃。
例如,这样的讨论就不太可能在生活中发生:
A:你是猕猴桃吧?
B:你才是猕猴桃吧?
A:我看你不仅是猕猴桃,还是橘子呢?
B:你看你这发言,本身就带着猕猴桃的意思在里面吧?
这一假设的对话,恐怕会令大家发笑——究其原因,是因为“猕猴桃”和“橘子”这两个概念是有生活经验的人完全明了的。跟你聊天的人显然不可能是猕猴桃,也不会是橘子,ta只能是人。
可见,在讨论双方对概念有清晰界定的时候,标签化的风险就降低了——在双方无法统一对“厌女”的界定时,“厌女”的解释空间比较大,也就更可能被误用、挪用;而如果双方对厌女的理解就像ta们对猕猴桃的理解一样清晰时,这一风险就会小许多:毕竟,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给另一个人贴的标签是“猕猴桃”。
当然,一个“精准”的厌女概念绝不意味着必然是抽象的、过于学术化的。因为在女权主义讨论环境较为有限的今天,无端增加讨论成本显然是不必要的。更丰富地去认识一个概念,或者一种视角,是为了推进讨论,拓宽思路,而非制造不必要的女权门槛。
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在这里向大家推荐凯特·曼恩的《不只是厌女》一书:
这本书以清晰的逻辑介绍了生活中常见的厌女情结,为女权主义者在“厌女是什么”这一问题上打下了不错的基础,也有利于新的讨论就此展开。
图 / istockphoto
更重要的是——在这本书里,我读到的不是学者的傲慢,而是一个女权主义者优化讨论环境、帮助大家理解生活中的不平等的尝试。
也许正像贝尔·胡克斯(bell hooks)所说的那样:“妇女不需要完全消除差异以求团结。我们不需要一起承受共同的压迫以求平等地结束压迫。我们所共同分享的经历、文化和思想的财富是那样的伟大。”
我想,这也可以是我们在性别领域中不断探索的态度:认识复杂,求同存异,共同创造
P.S. 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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