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 《婚姻故事》
近日,有一篇名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在网络上流传,一时间引起极大关注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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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感到疑惑:在婚姻中,一方出轨了,如果另一方连请求离婚的权利都没有,那么道德和法律规定的忠诚义务是否只是空谈?
其实,这篇文章的标题或存在比较明显的误导,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和法院最终判决离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说法是错误的。
其次,文章将落脚点放在区分“出轨”和“同居”“重婚”的概念上,试图为大家普及《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有一定道理,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那么什么情况下当事人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什么情况下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呢?本文就为大家简单讲解一下关于离婚诉讼的这些概念。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无权到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在通常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两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其中一方认为双方感情破裂的,都可以依照合法程序到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文章《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标题就犯了一个错误,如果当事人以对方出轨为由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情况下,法院是必须立案受理的,这是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的体现。
但是,法律也规定了离婚诉权受到限制的特殊情况,具体在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也就是说,女方在孕期、哺乳期内的情况下,男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不能请求离婚”。该条文体现了保护女方原则,是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常见的倾斜保护。

什么情况下,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正式实施以后,离婚冷静期广受关注,大家纷纷感叹“离婚难”,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了黄牛代抢离婚号的情况。
其实,不仅是协议离婚受到了一些限制,诉讼离婚也并非易事。虽然前文提到,除了女方处于孕期、哺乳期时男方无权提起离婚之外,一般情况下公民都有权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必须立案受理。
图 / 《三十而已》
但是,法院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判决离婚呢?这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诉讼离婚中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由上述条文可见,法院在对离婚诉讼案件进行审理时,需要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再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五项法定离婚情形进行判断,看当事人双方的婚姻状况是否有上述情况出现,如果有,则应当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一个《民法典》新增的兜底条款,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准予离婚的范围,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需要法官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和证据进行判决。
此外,如果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后,一方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图 /《三十而已》
但是,由于婚姻家庭领域案件具有隐蔽性,当事人搜集提供的证据往往存在证明力不够的问题,这可能导致法院无法根据现有证据判决离婚。
许多民众对此存在疑惑:离婚为什么这么难?
因此,橙律师想特别提醒大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存在权利遭到另一方损害的情况,大家可以及时搜集保存关键证据。无论最终是否打算走到离婚这一步,留存证据的做法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而一旦到了需要证据的时候,它们就会成为你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武器。

出轨和同居、重婚有什么区别?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五种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其中就包括前文文章《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里提到的“重婚”和“与他人同居”。
重婚自然好理解,指的就是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TA人又结了一次婚,当然,由于我国法律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这里的重婚指的是在法律上进行了两次婚姻登记。
图 / 《不完美的她》
那同居和出轨在法律上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因此,我们也可以理解,出轨有可能是单次的,但同居却要求持续稳定和配偶以外的人居住。可以说,出轨不一定叫同居,但同居在语义上也是一种出轨,即“出轨”的范围要大于“同居”。
写在最后
虽然在走入婚姻殿堂的时候,我们都希望自己能拥有一段幸福美满的婚姻,和相爱的人白头偕老,但是,正如不一定所有的果树都能结出甜蜜的果实一样,也并非所有的夫妻都能相守一生。
如果,你的另一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做出了伤害你的事情,无论是重婚、与他人同居这种感情上的不忠,还是家暴、虐待这种对你身体精神上的折磨,你都可以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法律赋予了每个公民平等的诉讼权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起离婚诉讼。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准备提起离婚诉讼,一定要注意保留关键证据,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留心搜集,必要情况下还可以进行公证。
如果你在婚姻中权益受损,我们相信,法律最终会给你一个正义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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