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学精准、灵活便利原则,结合病毒特点,驻斯里兰卡使馆发布最新远端防控通知,即日起请自斯里兰卡赴华的旅客遵照执行。

一、检测要求

(一)所有搭乘航班赴华人员应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双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在登机前24小时内。
(二)“双核酸”两次采样要间隔24小时以上,应在不同检测机构、采用两种不同试剂进行检测。

二、关于不同人员的防控要求

(一)在斯中资企业或项目人员、自国内临时出国人员、在斯下船船员执行普通人员防控要求。
(二)由第三国经斯中转回国人员,应在始发地和斯里兰卡分别按“一”要求进行检测,并分别申领健康码。斯机场不具备核酸检测条件,须出机场进行核酸检测,请拟转机人员妥善安排行程,留足检测时间,避免延误航班或造成滞留。
(三)对于既往感染史人员,痊愈14天以上的按普通人员防控;痊愈未满14天的补足14天。痊愈标准为间隔24小时以上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既往感染史人员14天健康监测期间无异常的,登机前检测要求与普通人员一致。

三、上传材料要求

鉴于使馆审核健康码需要一定时间,申请人务必在获得所有检测报告后第一时间申请健康码,不晚于航班起飞时间之前6小时提交申请,如实填报信息并完整上传以下资料:
(一)48小时内双核酸检测报告(既往感染史人员还需提交证明痊愈的2份核酸检测报告)
(二)疫苗接种证明(如有)
(三)行程单、斯里兰卡签证(如有)
关于“检测采样日期”,请以登机前48小时内第1次核酸检测采样日期为准填写,选择检测采样日期(COLLECTED TIME)。
中国公民(含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通过微信搜索“防疫健康码国际版”或扫描以下二维码申请健康码。
斯里兰卡及第三国籍旅客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
https://hrhk.cs.mfa.gov.cn/H5/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健康状况声明书。

四、其他说明

(一)我馆设有专人值班审核健康码,如首次申请未通过,请按照反馈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耐心等待健康码通过,无需到使馆问询或电话催促。我馆将对有关材料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者将拒发健康码,当事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请拟赴华人员做好健康监测,注意登机前及途中防护。我馆将视疫情形势和输入情况等动态调整有关要求。
驻斯里兰卡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4)112676033,使馆领事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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