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认真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工作,科学有效选拔人才,同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公平稳定,就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各所(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我院制定的《上海社会科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各研究所(中心)立足自身的办学特点和培养特色,科学设计了各自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各所(中心)将陆续在各所(中心)官方网页公布,请各位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将陆续更新本通知,以确保相关网页的链接及时有效地向各位考生发布。
二、复试日程安排
按照2021年上海市研究生录取阶段工作日程安排,我院计划将于5月14日之后陆续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各研究所复试日程具体安排如下(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以收到的复试通知书为准):
三、复试资格审查工作:
1、时间地点:
接到复试电话通知的考生可在复试前的任意工作日9:30—16:00前往我院招生办(上海市柳州路991号1号楼411室)办理,联系人:杨老师、祝老师64871225
2、审查内容:
必须携带原件: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需带加盖注册章的研究生证;③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④初试准考证;⑤报考时提交的两封或以上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不可为照片或打印稿)。⑥报考类别选择“定向”的在职攻读博士考生:提供工作单位允许考生委托培养的同意书。其中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还须提供复印件。在职人员全日制攻读博士同意书.docx
审查中,考生需对自己的报考方式填表予以书面确认。
通过审查后,考生可获取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还可提供所学学科(专业)以外的科研成果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书面材料。
3、防疫
介于目前“防疫”形势仍不可松懈,请复试考生在复试阶段的任意环节都做好个人防疫措施和必要的自我健康观察。具体防疫要求可根据各所(中心)复试工作方案的防疫提示。
特此通知。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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